江先生一家五口從北京出發去峇里島旅遊,在香港轉機時,因一名兒童護照有效期不足半年被航空公司拒絕登機,雙方還因此發生了爭執。
近日,江先生夫婦將香港航空有限公司訴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出索賠90餘萬元。
護照不滿6個月登機遭拒
據江先生夫婦起訴稱,去年12月初,他們一家五口計劃去印度尼西亞峇里島度假一周,於是訂購了香港航空有限公司北京至峇里島的往返機票,途中經香港轉機;同時訂好了酒店並預付了房費。
由於峇里島可以辦理落地籤證,因此不需要提前辦理籤證。12月26日上午,他們一行五人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乘機,在被告港航的櫃檯辦理了登機手續。
據江先生講,港航的工作人員仔細詢問了他們一家五口的目的地,查看了每個人的護照,然後辦理了從北京到香港、再從香港到峇里島的兩段航程的登機牌,行李則被直接託運到峇里島登帕薩機場。
飛機飛抵香港機場後,他們在轉機區域等候再次登機。
江先生告訴記者,當天下午5點多,他們開始排隊登機。行至登機口前櫃檯時,港航的工作人員認為,他們一行五人中有一名九歲兒童的護照有效期不足6個月,因此拒絕讓他們登上飛機。
江先生向港航工作人員解釋說,該兒童護照有效期還有3個月,去峇里島也只玩一周,而且他們持有港航的往返機票,如果真因護照問題被印尼政府拒絕入境,他們也會自己負責。但港航公司仍不同意其上飛機。
江先生說,港航工作人員後來扣留了他們的護照,他為奪回護照與對方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後港航員工叫來警察,稱江先生推打他們的職員。江先生一家的度假計劃不僅破滅,江先生本人還被當地警方拘留。
搶護照被認定普通襲擊罪
江先生告訴記者,之後他受到了控告,三次赴港出庭接受指控,並為此負擔了近40萬律師費。今年4月2日,香港荃灣裁判法院裁斷他構成「普通襲擊罪」。但因情節輕微,法院未對他進行處罰,而是判處其「無條件釋放」。
江先生表示,自己只是想拿回護照,並未有十分過激的行為,而自己的妻子也在爭執中被港航工作人員推倒在地。
但荃灣裁判法院的裁斷書顯示,當時香港航空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員因涉及襲擊江先生的太太也被拘捕,但最終警方沒有檢控她。
荃灣裁判法院的裁判官比對了監控錄像,認為江先生的太太沉身的動作可能是在撿掉落的東西,同時認為江先生存在「武力奪回護照」的行為,構成襲擊。
同時,裁斷書認定,航空公司的地勤職員有責任核實乘客身份,才讓旅客登機。
對於這一裁斷,江先生不服,已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訴庭提出上訴。
為何北京讓登機香港不讓?
如今,江先生向香港航空有限公司北京代表處所在的轄區法院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香港航空有限公司。
江先生認為,他們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便出示過護照,並被港航允許登機,但到了香港轉機時,卻因一名兒童護照期限不足被拒絕登機。
「先後兩段航線都是同一家航空公司,如果護照有問題,在北京機場換登機牌時就應該提出來,為什麼偏等到了香港轉機時才不讓登機?」
江先生認為,即便出現問題,被告作為經營者也有義務積極協助解決、提供必要的說明和便利,妥善處理分歧。被告更沒有扣留旅客護照的權利。正是因為港航方面的過錯和不當做法才導致後面的糾紛發生,給他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
江先生夫婦要求被告賠償經濟損失合計人民幣37萬餘元;誤工費人民幣14.4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金各20萬元;同時向他們二人賠禮道歉。
所以,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制定旅行計劃前,大家一定要檢查自己的護照有效期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