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改革開放的不斷推進,農民工作為城市建設和發展的主力軍,已成為城市社會群體的重要組成部分。筆者長期從事建築行業的工作,現就建築業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談幾點粗淺的認識。
農民工工資拖欠原因探析
工程款支付比例降低。 激烈的市場競爭使得施工企業為生存不得不競相壓價, 甚至墊資施工, 施工企業處於不墊資沒工程、 墊資施工就只能靠借貸維持的惡性循環之中。 上世紀九十年代之前, 項目工程開工, 建設單位均會給予施工單位部分預付款, 同時施工進度款比例可達90%, 施工單位資金充裕, 農民工工資可以按時、足額發放。 現如今, 建設單位資金不到位便開始籌劃項目建設已成為一種常態, 不僅取消了預付款, 進度款比例也降至50%-60%, 有的甚至墊資施工。 建築企業本就是勞動密集型微利企業, 工程款支付比例不斷降低使得本已步履維艱的企業資金鍊變得更加緊張,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也就逐步演變成一個社會問題。
建築企業工程款拖欠量大、 清欠難度大。2015年8月,國有企業全面響應國家政策,開始積極投資, 對民營企業進行整合、兼併,但被整合的並非全是優質資源。2017年3月,為化解產能過剩危機,我國確定了去產能的目標, 有效緩解了部分產業供過於求的矛盾, 但也在部分程度上加大了施工企業工程款的清欠難度。因為一些被整合、 兼併的企業成為去產能關停目標, 剛剛投資建成的工程還沒有回報, 企業便開始關停,而關停後由於企業財務狀況和融資條件惡化,導致去產能前拖欠的工程款更加無力償還, 對施工企業而言無異於雪上加霜,這成為農民工工資拖欠的一個重要因素。
農民工工資增長速度遠高於地方勞動定額的增長速度。 上世紀九十年代至本世紀之初,各地區農民工工資基本在80-100元/工日, 當時中國尚處於勞動力無限供給的 「二元經濟」 發展階段,農村富餘勞動力較多, 只要有掙錢機會,農村勞動力就會迅速湧向城市, 農民工供給充裕導致農民工工資增長較為平緩。 2005年, 用工短缺現象開始出現,隨後農民工供求關係發生轉折性變化。 加之新生代農民工就業觀念轉變,願意在苦、髒、 累、 險的建築行業從業的年輕人越來越少, 建築企業農民工外建隊老齡化現象日益嚴重。 建築行業用工荒現狀推動了農民工工資的迅速增長,由100元/工日增長到300元/工日。建築工程定額是在正常施工條件下, 完成單位合格產品所必須消耗的勞動力、材料、機械臺班的數量標準。 以山西為例, 山西省建築工程2018年定額標準為125元/工日, 但大部分工程結算仍舊使用2011年定額標準57元/工日,甚至使用2005年定額標準25元/工日。建設單位按定額標準給施工單位結算工程款,施工單位卻需要按市價給農民工外建隊支付工資, 中間巨大的差額也是施工單位資金緊張和農民工工資拖欠的重要因素。
審計時間太長, 工程尾款長期拖欠。由於目前尚沒有法律法規對建築工程審計時限予以規定, 建設單位對審計或委託審計往往不及時, 甚至有的建設單位將拖延結算審計時間作為惡意拖欠工程款的一種手段; 另外, 不少建設單位採取將審計機構的報酬與降低工程造價相掛鈎的方法, 使得審計機構為獲得更多收益,往往惡意降低工程造價; 施工單位對審計結果提出異議, 審計機構和建設單位不予以受理, 雙方僵持導致審計時間無限延長, 最後造成工程尾款長期拖欠,直接影響了農民工工資的正常支付。
農民工成建制用工方式存在問題。建築公司—勞務公司—包工頭—農民工,農民工從幹活到拿到工資, 層層截留導致農民工薪水拿到手的時間拉長,金額減少。由於大部分農民工綜合素質較低,容易被一些居心不良的外建隊頭目所利用, 導致惡意討薪案例的發生。另外, 勞務用工的不穩定性和流動性,增加了施工單位的管理難度, 農民工權益一旦遭受侵害, 無論責任在誰, 最後只能由施工企業承擔責任。
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建議
從源頭抓起, 完善項目資金保障制度。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要從根本上解決, 首先需要完善項目資金保障制度,確保建築工程開建時資金100%到位;同時建設單位也應建立工程款支付保證金制度,規範項目資金管理, 堅決做到專款專用; 除預留不高於3%的工程質保金外,施工單位的進度款應全部予以支付,以保證施工企業有足夠的資金用於支付農民工工資、材料款等。
從用工機制抓起, 大力推行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讓農民工直接與施工單位籤訂用工合同, 將農民工工資納入國家正式職工工資範疇, 即可避免層層截留帶來的農民工工資拖欠; 大力推行勞務用工制度改革, 將施工企業中有一技之長和較強管理能力的人才集合起來, 組建成專業勞務隊伍, 直接與建築企業籤訂用工合同,也不失為用工制度改革的一種嘗試。
從監管抓起, 加強項目建設各環節監督。 第一, 政府要從制度上加強對建設工程資金到位情況的監管力度, 資金不到位不允許開工, 對施工企業進度款支付比例必須達到90%以上, 從源頭上杜絕因建設資金不到位而導致的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第二, 政府要完善企業信用檔案制度, 對存在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建設單位及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施工企業, 政府主管部門要記入企業信用檔案, 並向社會公布和曝光, 用以督促建設單位及施工企業按時、 足額完成資金支付。 第三, 政府要督促施工企業依法履行農民工工資支付主體責任,層層傳導工作壓力, 推進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 同時比照施工企業固定工用工辦法, 進行農民工工資核算和支付,不要簡單粗暴地把板子打在施工企業的 「屁股」 上, 要分析形成農民工工資拖欠這個社會問題的真正原因, 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構建和諧勞動關係。
從企業自身抓起, 提升企業自身管理能力。 對於施工企業而言, 首先, 要針對內部不同層次工人制定相適應的技能培訓方案, 提升企業職工職業素質, 減少項目工程中外建隊使用量; 其次,要加強農民工實名制管理的落實和規範, 項目經理作為實名制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要把督促完善項目工程現場實名制管理當作一件大事來抓;最後, 要嚴格實行農民工外建隊準入標準, 從源頭上防止侵害農民工權益行為的出現。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事關廣大農民工切身利益, 事關社會公平正義和和諧穩定。 只有從源頭入手, 從資金和制度完善方面下功夫, 才是保證農民工工資全額、準時發放的最有效措施。
(作者單位: 山西宏廈建築工程第三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