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新鄉、漯河兩地發布單雙號限行規定,此前河南已有濮陽、清豐縣、南樂縣、安陽、滑縣、鶴壁等地發布單雙號限行規定,詳情如下:
新鄉發布單雙號限行規定
連續四天的重汙染天氣,使全省大氣環境形勢非常嚴峻。另據省攻堅辦預測,未來幾天,還會有中度、重度汙染的可能。為顧全全省大局,我市積極落實省環境汙染防治攻堅指揮部相關要求,決定緊急啟動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
為有效減少機動車汙染排放,積極應對當前大氣嚴重汙染,按照12月25日上午省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指揮部視頻會議精神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在城區範圍內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區域
107國道以西、北環路以南、南環路以北、西環路以東(不含上述道路)範圍內道路限行。
二、限行時間
2019年12月26日零時至2019年12月31日24時(含周末雙休日),每天早7時至晚8時。
三、限行規定
(一)限行時間內, 按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和外地號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為準,在限行區域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機動車號牌尾號為1、3、5、7、9的在單日上路行駛;機動車號牌尾號為2、4、6、8、0的在雙日上路行駛。
(二)已辦理通行證的貨車(渣土車除外),同時遵守本限行規定。
(三)不受單雙號限制的車輛:
1.軍車(含武警車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電力、通訊、熱力等);
2.公交車、客車、單位班車、出租汽車、校車;
3.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標識的環衛、園林、市政(含汙泥運輸)、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含報刊發行、快遞)、押款、保險查勘、新聞採訪、醫療廢物轉運及建築工程商砼車輛等;
4.車身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車輛;
5.懸掛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
6.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四、在限行期間,提倡綠色出行,市區公交車輛免費乘坐。
五、廣大交通參與者要自覺遵守本通告之規定,提前選擇交通方式,合理規劃出行路線。
六、違反本通告之規定的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
七、本通告2019年12月31日24時結束後,恢復執行原每日限兩個號的限行規定。
2019年12月25日
漯河市區道路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
各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西城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直屬及駐漯各單位:
為減少機動車汙染物排放,科學應對重汙染天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道路交通實際,經市汙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在主城區部分區域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限行區域
南環路以北、中山路以西、龍江路以南、107國道以東(不含上述道路)區域內的城市道路。
二、限行時間
2019年12月26日0:00至31日24:00。
三、限行規定
(一)按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和外地號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尾數為字母的,以末位數字為準),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具體為: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1、3、5、7、9)在單日上路行駛;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2、4、6、8、0)在雙日上路行駛。
(二)為保障城市生產、生活正常運轉,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軍車(含武警車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2.公交車、大中型客車、出租汽車(含巡遊計程車和在我市交通部門備案的網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班車和學校校車;
3.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道路清障專用車輛;
4.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標識的環衛、園林、市政、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含報刊發行、快遞)、押款、保險查勘、新聞採訪、醫療廢物轉運、道路養護等車輛;
5.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6.懸掛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車輛;
7.其它因工作、生產、生活需要,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車輛。
(三)各類貨車除遵守以上規定外,還應遵守漯河市對貨車的其他限行、禁行規定。
四、單雙號限行期間,提倡綠色出行,市區公交車輛免費乘坐,廣大市民要文明乘車。
五、違反本通知之規定上路行駛或不按規定懸掛號牌的機動車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通過電子監控抓拍和民警路檢路查,予以處罰和曝光。
六、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本通知之規定,提前選擇交通方式,合理規劃出行路線。
漯河市汙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洛陽臨時實施單雙號限行,中小學停課
12月14日,洛陽市發布關於應對重汙染天氣做好健康防護的公告
12月20日0時起洛陽市已經啟動重汙染天氣紅色(Ⅰ級)預警響應,根據氣象預報及空氣品質預測,預計至月底前重汙染天氣仍將持續。為做好重汙染天氣應對,保障公眾身體健康,根據《洛陽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洛政辦【2019】49號)相關規定,經市委、市政府授權,現公告如下:
一、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自 12 月 24 日 12 時至 26日 12 時,城市建成區道路實行機動車單日單號、雙日雙號行駛(計程車、醫療救助、搶險救災等特種車輛除外)。
二、增加公交車運營班次。城市區公交車早晚延時營運,早間首發時間統一提前半小時,晚間收車時間統一延遲 1 小時;白天公交車要落實加密班次運行。
三、中小學、幼兒園實施停課調休。教育部門負責安排中小學、幼兒園自 12 月 24 日 12 時至 26 日 12 時實行停課調休。
四、停止舉辦室外大型活動。各有關機構暫停審批、舉辦室外大型聚會、經貿展覽等活動。
五、科學安排工作時間。各駐洛企業和社會團體可自行採取調休、錯峰上下班和網絡遠程辦公等措施,減少職工出行和室外活動。
六、做好健康防護。衛健部門負責督導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防護宣傳,增設呼吸類疾病門診,增加醫護人員,延長診療時間。廣大市民要減少室外活動,儘可能不參與戶外聚會;儘量乘坐公共運輸工具,減少私家車出行。
七、落實禁燃禁放。全市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焚燒垃圾、秸稈、枯葉等雜物。
八、嚴格落實應急管控。各工業企業、建築施工工地及柴油貨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等汙染源按照《關於在城市區及組團縣啟動重汙染天氣紅色(Ⅰ級)預警響應的通知》要求,嚴格落實應急減排措施。
濮陽城區開始實施單雙號限行
一、限行時間2019年12月21日8時至2019年12月31日20時,每日8:00至20:00(包括法定節假日、公休日)。
二、限行區域晉豫魯鐵路以北、濮範高速以南、濮瑞路以東、新東路以西的城市道路(不包含以上道路)。
三、限行車輛(一)限行時間內,以車牌尾號(含臨時號牌和外地號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為準(號牌末位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後一個數字為準),在限行區域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機動車車牌尾號為1、3、5、7、9的在單日上路行駛;機動車車牌尾號為2、4、6、8、0的在雙日上路行駛。(二)已辦理通行證的貨車,同時遵守本限行規定。外埠號牌車輛在限行時間內駛入限行區域的,按本通告規定執行。(三)為保障城市正常運轉,儘可能減少對社會生活的影響,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1.軍車(含武警車輛)、警車、消防救援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2.公交車、大中型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校車、單位通勤車;3.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任務的各類行政執法車輛和道路清障專用車輛;4.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標識的環衛、園林、市政、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押款、保險勘查、新聞採訪、採供血、醫療廢物轉運等專用車輛;5.殯儀館的殯葬車輛;6.懸掛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
四、2019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單雙號限行期間,增加公交班次,市城區內公交免費乘坐,單雙號限行結束後市城區內公交車恢復收費。
五、處罰措施限行期間,對違反本通告之規定上道路行駛的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通過視頻監控抓拍和民警路檢路查依法予以處罰。對機動車未懸掛號牌、遮擋號牌的,處200元罰款並記12分;對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記12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六、2019年5月29日發布的《濮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工作日每日限行2個車牌號通行措施,於2019年12月21日起暫停實施,2020年1月1日恢復實施。
濮陽縣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
一、限行時間:
2019年12月21日8時至2019年12月31日20時,每日8:00至20:00(包括法定節假日、公休日)。
二、限行區域:
原106國道以西、帝舜大道(新南環)以北、濮上路以東、站南路以南(不含上述道路)縣城區內所有城市道路。
三、限行車輛
(一)限行時間內,以車牌尾號(含臨時號牌和外地號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為準(號牌末位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後一個數字為準),在限行區域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機動車車牌尾號為1、3、5、7、9的在單日上路行駛;機動車車牌尾號為2、4、6、8、0的在雙日上路行駛。
(二)已辦理通行證的貨車,同時遵守本限行規定。外埠號牌車輛在限行時間內駛入限行區域的,按本通告規定執行。
(三)為保障城市正常運轉,儘可能減少對社會生活的影響,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1.軍車(含武警車輛)、警車、消防救援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2.公交車、大中型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校車、單位通勤車;3.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任務的各類行政執法車輛和道路清障專用車輛;4.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標識的環衛、園林、市政、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押款、保險勘查、新聞採訪、採供血、醫療廢物轉運等專用車輛;5.殯儀館的殯葬車輛;6.懸掛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
四、2019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單雙號限行期間,增加公交班次,市城區內公交免費乘坐,單雙號限行結束後市城區內公交車恢復收費。
五、處罰措施限行期間,對違反本通告之規定上道路行駛的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通過視頻監控抓拍和民警路檢路查依法予以處罰。對機動車未懸掛號牌、遮擋號牌的,處200元罰款並記12分;對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記12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2019年5月29日發布的《濮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工作日每日限行2個車牌號通行措施,於2019年12月21日起暫停實施,2020年1月1日恢復實施。
清豐縣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
一、限行時間
2019年12月22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含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每日8:00至20:00。
二、限行區域
安康路以北、孟德大道以南、疊翠路以東、人和大道以西的城區道路(不包含孟德大道、人和大道)。
三、限行車輛
(一)限行時間內,對進入限行區域的所有機動車,按車牌尾號(含臨時號牌和外地號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為準(號牌末位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後一個數字為準),在限行區域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機動車號牌尾號為1、3、5、7、9的在單日上路行駛;機動車號牌尾號為0、2、4、6、8的在雙日上路行駛。
(二)已辦理通行證的貨車,同時遵守本限行規定。
(三)為保障城市正常運轉,儘可能減少對社會生活的影響,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軍車(含武警車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2.公交車、大中型客車、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標識的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校車、單位通勤車;
3.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任務的各類行政執法車輛和道路清障專用車輛;
4.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標識的環衛、園林、市政、熱力、路燈維護、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押款、保險查勘、新聞採訪、採供血、醫療廢物轉運、畜禽無害化處理收集等專用車輛;
5.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6.懸掛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
四、2019年12月22日至12月31日,縣城區內的公交車免費乘坐;單雙號限行結束後,公交車恢復收費。
五、處罰措施
限行期間,對違反本通告之規定上道路行駛的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通過視頻監控抓拍和民警路檢路查依法予以處罰。對機動車未懸掛號牌、遮擋號牌的,處200元罰款並記12分;對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記12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2019年6月4日發布的《清豐縣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工作日每日限行2個車牌號通行措施,自2019年12月22日起暫停實施,2020年1月1日起恢復實施。
南樂縣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
一、限行時間
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每日7:00至19:00限行(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除外),原每日限行2個號碼改為單雙號限行。2020年1月2日起,恢復實施每日限行2個車牌號的通行措施。
二、限行區域
東外環路以西、南外環路以北、西外環路以東、北外環路以南的城市道路(不包含以上道路)。
三、限行車輛
(一)對限行區域,按機動車牌尾號(含臨時號牌和外地號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為準(號牌末位含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一個數字為準),實行尾號為1、3、5、7、9的單日行駛,尾號為2、4、6、8、0的雙日行駛。
(二)已辦理通行證的貨車、外埠號牌車輛,同時遵守本限行規定。
(三)為保障城市正常運轉,以下機動車不限行:
1、軍車(含武警車輛)、警車、消防救援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2、公交車、大中型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校車、單位通勤車;
3、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任務的各類行政執法車輛和道路清障車輛;
4、噴塗統一標識的環衛、園林、市政、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押款、保險査勘、新聞採訪、採供血、醫療廢物運轉等專用車輛;
5、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6、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
四、限行期間,對違反本通告之規定的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通過視頻監控抓拍和民警路檢路査依法予以處罰對機動車未懸掛號牌、遮擋號牌的,處200元罰款並記12分;對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記12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迫究刑事責任。
五、單雙號限行期間,縣城區內公交車全部免費乘坐。
安陽市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
一、限行時間:
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含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二、限行區域:
鄴城大道以南、華祥路以東、文昌大道(華祥路至彰德路段)以北、彰德路(文昌大道至長江大道段)以東、長江大道以北、光明路以西的城市道路(不包含以上道路)。
三、限行辦法
(一)對進入限行區域的所有機動車,實行車牌尾號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尾號」即為機動車號牌末尾的數字(號牌末位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後一個數字為準)
(二)限行時段:7:00----20:00
(三)已辦理通行證的貨車,同時遵守本限行規定。
(四)外埠號牌車輛在限行時間內駛入限行區域的,按本通告規定執行。
(五)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車輛:
1.軍車(含武警車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清障專用車輛。
2.公交車、大型客車、中型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專用車(含快遞),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備案的保險勘驗車、單位班車、學校校車、醫療廢物轉運車和外觀噴塗統一標識的執法車輛。
3.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及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4.懸掛新能源號牌的新能源汽車。
四、限行期間公交車免費乘坐。
五、限行期間,對違反限行規定的機動車,電子警察將對其進行抓拍,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罰。對機動車未懸掛號牌、遮擋號牌的除罰款外並記12分;對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處以行政拘留。
六、單雙號限行期間,暫停施行《安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2018〕第2號),自2020年1月1日起恢復施行。
滑縣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
一、限行時間
自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包括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二、限行時段
7:00至21:00
三、限行區域
東環路以西,西環路以東,長虹大道以北,北環路以南(不包括上述道路)
限行區域
四、限行規定
(一)對進入限行區域的所有機動車,按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和外地號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尾數為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後一位數字為準)實行單號單日行駛、雙號雙日行駛限行措施(單號為1、3、5、7、9;雙號為2、4、6、8、0)。
(二)已辦理通行證的貨車,同時遵守本限行規定。
五、為保城市生產、生活正常運轉,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 軍車(含武警車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2. 公交車、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持有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遊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班車、學校校車。
3. 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道路清障專用車輛。
4. 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標識的環衛、園林、市政(含汙泥運輸)、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含報刊發行、快遞 )、押款、保險查勘、新聞採訪、醫療廢物轉運及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5. 懸掛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
六、違反本通告規定在限行範圍內行駛的機動車輛,電子警察將對其進行抓拍,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罰。對機動車未懸掛車號牌、遮擋號牌的依法罰款並記12分;對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本通告之規定,合理規劃出行路線。
鶴壁主城區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
一、限行時間:
自2019年12月18日7時起至2019年12月31日20時止,每日7時至20時限行(包括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當日20時至次日7時不限行。
原每日限制兩個車牌尾號通行的措施從2019年12月18日起暫停施行,2020年1月1日起恢復施行。恢復兩個車牌尾號通行措施後同時持有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網約車車輛運輸證的合規網約車按計程車對待,不再受限行措施限制。
二、限行區域包括:
鶴壁新城區(淇濱區、開發區、城鄉一體化示範區):淇水大道以北、渤海路以南、107國道以東、泰山路以西區域(不含以上路段和南海路);
山城區:牟山大道以北、東環線以西、湯河街以南、西環線以東區域(不含以上路段)。
三、限行規定:
對進入限行區域的所有機動車,實行車牌尾號單號單日行駛,雙號雙日行駛(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數字為準);已辦理通行證的貨車,同時遵守本限行規定;外埠號牌車輛在限行時間內駛入限行區域的,按本通告規定執行。
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車輛:
1.軍車(含武警車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2.公交車、大中型客車、出租汽車(含巡遊計程車和同時持有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網約車車輛運輸證的合規網約車)、校車;
3.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標識的行政執法車輛和道路清障專用車輛;
4.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標識的環衛、園林、市政(含汙泥運輸)、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含報刊發行以及車身噴塗統一標識、車主登記為快遞公司的民營快遞和郵政快遞)、押款、保險查勘、新聞採訪、路燈搶修、醫療廢物轉運車輛等;
5.懸掛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
6.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違反在限行範圍內行駛的機動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通過視頻監控抓拍和民警路檢路查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