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豪宅半島城邦又爆出業主維權,已經數不清這是第幾次了,只能用N+1次來形容。
事情是這樣的——
近期,一名半島城邦四期的業主陳女士爆料,她於去年4月購買的半島城邦四期精裝房在裝修方面出了問題。原本預計12月31日收樓,卻被告知將延期半年交付(2021年6月30日),且未得到開發商的任何說法,只收到一封來自深圳天鯤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天鯤建築)所出具的《關於房屋裝修工程延期完工的通知》。
(圖源:中國房地產報)
延期通知的落款時間是11月27日,延期完工的原因是「受疫情影響」。但業主表示,在這之前的時間裡並沒有接到開發商任何通知,怎麼說延期就延期了?
令半島城邦四期的準業主們更為詫異的是,他們從未與這家名為「深圳天鯤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裝修公司有過交集,而且延期交房產生的損失、費用要怎麼計算?補償誰來出?這些都還沒有定論。
(圖源:中國房地產報)
為了維護合法權益,陳女士與半島城邦四期其他業主代表曾多次致電,並自發前往項目營銷中心了解情況,均未得到合理答覆,開發商方面甚至擺出視而不見的態度,業主代表們只能受阻而歸。
尋求結果無門,半島城邦四期的業主們無奈之下選擇在營銷中心門口拉橫幅維權,這才有了今天故事的開頭。
(圖源:中國房地產報)
頂級網紅盤,背後的水有多深?
作為深圳頂級的網紅盤項目,半島城邦可謂風光無限,住在這裡的人總會被人高看幾眼,這裡的房價隨隨便便就是十幾萬/平,半島城邦三期二手房均價23萬/平,因為無敵海景成為片區裡最貴的樓盤。
(圖源:鏈家網)
豪宅、網紅屬性,卻沒有讓住在這裡的業主感受到太多的特別,可能最不同的就是「特別多維權」吧,每年總是要出現幾次,從項目一期到現在一直沒停過。
這一次半島城邦四期維權的主因在裝修上,但我在整理資料的時候發現,似乎並不只是裝修公司的問題,開發商也有很重的關係存在。
企查查顯示,半島城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半島置業)近年來,由於內部股東發生糾紛曾多次對簿公堂,最近一次開庭就在10月底。
(圖源:企查查)
開發商「內鬥」這種情況的發生,可能存在利益不對等的問題,老闆都把精力放在打官司上了,下面的項目出現問題多少會無法顧及。
說起來,半島置業與益田集團的恩怨糾葛也並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1999年,半島置業與益田集團籤訂《合同開發蛇口益田海濱廣場項目承諾書》,並以4100萬港幣的價格買下該項目享有的全部權益,包括後續的開發、經營及所有有關事宜。
但到了2007年,益田集團卻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承諾書》的部分條款無效,同時解除《承諾書》,退還半島置業已向其支付的港幣4100萬。
之後的十多年裡,兩者多次對簿公堂,直到今年10月的最後一次開庭,這場糾纏多年的恩怨才終於塵埃落定。
吃瓜不嫌事大的我還有別的發現。
通過企查查,此次半島城邦四期項目承接的裝修公司,天鯤建築背後的股東中有半島置業的間接投資人,即兩個主體有共同受益人。
(圖源:企查查)
從企業圖譜中我們可以看到,鬱某既是半島置業的間接投資人,又是天鯤建築的股東、高管;而蔣某是半島置業投資公司的總經理,同時也是天鯤建築的法人、股東、總經理。
那我們是否可以加深猜測:開發商出現某些利益關系所以導致了這次項目的交樓延期?
在沒有確切信息能證明的情況下,我們只能猜測不能下定義,但此次事件發生後,不論開發商還是裝修公司採取的處理方式都不能讓人滿意。半島置業更是用「冷暴力」解決,讓業主直呼:「傾盡所有買的房子,現在既拿不到房又得不到處理,真的心寒!」
風險來臨,聽聽律師怎麼說
在深圳,幾乎所有人都信奉這樣一則信條——「房價永不落」,認為只要買了房就可以坐擁千萬身家,但事實真的如此嗎?
我個人的建議是:買房不能只看項目關注度,網紅盤不見得就好,特別是這種動輒幾千萬的豪宅更要多小心。
舉個例子,上個月開盤的華潤城四期就是這樣。上萬人組團打新1176套房,雖然售罄了但是後續的問題到現在都沒有解決,代持問題、資金問題、產權問題等等。當然,這些問題可能更多的是來自於購房者自身,與項目關係似乎不那麼大。但不可否認的是,如果華潤城的風吹得沒那麼大,就不會有後面這一系列問題出現。
是不是這個理呢?
對此,我特意聯繫了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律師,請他分析和建議對於置業豪宅需要注意的事項——
1、購房者在買房時應該注意什麼?
王玉臣律師:首先要學會鑑別開發商是否虛假宣傳。我們要把握一個基本原則:只要是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的內容,都有很大的可能是宣傳的伎倆,目的就是誤導購房者籤約。要注意的是,配套設置、學區房營銷、房屋配置等都要多加留意,很多可以到相關行政部門去核實,千萬不為智商買單。
其次,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中國執行信息網、企查查等方式查清開發商的相關信息,了解其背後有沒有法律糾紛或是否存在資金問題。
另外,還要注意看「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而且還要看五證是否一致。如果開發商稱是住宅,一定要看購買的房產是否真的是有70年產權的住宅。
2、合同上哪些部分或內容需要格外注意?
王玉臣律師:認認真真、從頭看到尾看到,不要遺漏,更不要一看合同那麼多就不看了。並且要務必關注:
房款,是怎麼算面積的;
付款方式和時間;
交房時間和條件;
違約責任;
附件一的平面圖,是否與開發商宣傳的戶型圖一致;
務必注意不利因素提示;
務必關注補充協議,主合同版本往往是當地的格式文本,而補充協議使開發商準備的,是他們的殺手鐧所在,往往會將開發商的責任撇清。
3、類似半島城邦這種情況,如果業主遇到應該怎麼維護自身權利?要採取什麼處理方式?
王玉臣律師:1、要看下合同中對這種情況是如何約定的。如果合同中有相關違約約定,可以依據協議追究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2、談判。可以和開發商溝通,要求提供明確的交房時間,及相關的逾期賠償方案。
3、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等方式核實開發商背後的開發手續、是否存在違法問題,審查現在的延期是否也和背後的問題有關係。
4、如果發現違法違規問題,可以通過違法查處等方式要求相關部門履行法定職責,給開發商施加壓力,推動談判。
5、如果業主集體共同維權,務必做好組織工作、保密工作,一定要選出合適的業主代表,選擇合法合規的方式,千萬不要踏進灰色地帶。打橫幅、遊行等行為很容易觸犯法律。
溫馨提醒
作者觀點,不代表格隆匯立場
投資需謹慎,買房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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