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白沙黎族自治縣公安局依法對飈車且在網上發布不實言論的羊某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6月23日晚,白沙縣獅球鄉子雅村委會和巷村羊某某其飯後駕駛小型機動車從衛星鄉六隊駛向打安鄉,途中因車速過快被群眾舉報。打安派出所民警接到舉報後,立即出警攔截,但因路況問題未能成功攔截,於是派出所民警通過撥打電話的方式對其進行警示,其被警示後非常不滿,認為派出所民警無權幹涉其機動車駕駛車速過快的問題,並於當日23時許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發布:「鎮派出所有權利管駕駛機動車時速?在線等解答,開了10年車第一次遇到這種奇葩!」的言論。之後其在網際網路網頁瀏覽關於白沙交警的新聞時,發現一則新聞評論區中有關於白沙縣政府和公安局交警大隊的不實言論,因心中對公安機關抱有不滿情緒,便故意把該不實言論進行截圖,並於25日凌晨1時許在自己微信朋友圈進行發表,以發洩不滿情緒,引起微信朋友圈好友的廣泛關注。其行為誤導群眾,嚴重損害了白沙縣政府和公安機關形象,對社會輿論造成不良影響。
該局網警大隊和打安派出所經聯合取證,違法行為人羊某某對自己發布不實信息所造成不良影響的事實供認不諱。羊某某的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違法行為,該局6月25日對違法行為人羊某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
【來源:海南法制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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