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委會換屆後,辦理交接手續本是順理成章。可是在龍灣永中街道的羅東錦苑小區卻變得十分複雜。新、舊業委會各執己見,甚至轄區街道也曾多次出面協調。因為換屆糾紛,小區業委會處於空轉期,小區配套設施陳舊,車輛管理混亂,這讓居住在這裡的業主們十分苦惱。
記者調查
龍灣永中的羅東錦苑是當地比較高檔的住宅小區。該小區有六七千平米的公共配套設施可以對外出租,小區一年的收入就高達上百萬元。據了解,該小區上一屆業委會的任期是2013年1月到2018年1月,任期為五年。但由於種種原因,該小區直到去年10月才開始籌備業委會的換屆工作。今年4月26日小區選舉產生了新一屆的業委會。
龍灣區永中街道羅東錦苑新一屆業委會主任王作明:「業主大會選舉了以後,我們新一屆業委會已經成立了,成立之後本來按照我們相關規定,他是三天之內必須要把帳務、財務、辦公場所移交給我們新一屆。街道已經三四次督促他了,他一直到現在都沒有移交。」
記者了解到,2017年5月1日《溫州市物業管理條例》正式實施,然而此前因為缺乏具體實施細則,導致部分小區在新舊業委會交接過程中,經常出現類似的老大難問題。緊接著,溫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於2019年12月11日正式發布《溫州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其中第五十條規定,業主委員會應當自新一屆業主委員會產生之日起3日內,將其保管的財務憑證、檔案資料、印章以及其他屬於業主共有的財物等移交新一屆業主委員會。不按時移交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責令其限期移交;拒不移交的,其他業主委員會委員、業主委員會或者換屆小組可以請求物業所在地公安機關協助移交。
龍灣區永中街道羅東錦苑新一屆業委會主任王作明:「他就各種理由,一個是我帳還沒理好,如果帳務、辦公場所沒有移交下來,我們工作不好開展。」
如今新一屆業委會成立已經一個月有餘,但因為上一屆業委會沒有做好交接工作,導致小區目前處於「群龍無首」的狀態。隨後記者也致電了該小區原業委會主任。
龍灣區永中街道羅東錦苑原業委會主任朱才清:「我在外面出差,移交肯定會移交,帳務沒關係的,帳務跑得掉嘛。」
朱主任表示,他們願意移交,因為近期在外地出差,回溫後儘快做好移交工作。隨後記者又來到了永中街道辦事處。
龍灣區永中街道黨工委委員徐芳:「這個事情我們最近已經連續協調了三次了,結果也不盡如人意。雙方特別是老的業委會主任這裡,不知道什麼想法,接下來我們肯定會積極介入幫他們完成移交,如果最後真的是協調不下來,到時候公安協助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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