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環評〔2014〕76號
昌吉州環保局關於新疆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
五彩灣生產服務區汙水處理廠工程
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覆
新疆中閩源水務投資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新疆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五彩灣生產服務區汙水處理廠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批覆的申請》及所附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批覆如下:
一、該項目建設地點位於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五彩灣生活服務區西南側準東產業帶公路南邊。項目區東側10米處為園區規劃道路;西側、南側均為空地;北側70米為規劃道路,項目廠界與規劃道路之間由空地連接,項目所在地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89°05′08.29〞,北緯44°46′17.52〞。本項目為新建。建設規模為日處理汙水10000立方米,汙水處理後排放濃度執行(GB18918-2002)《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一級標準的A標準。接納汙水範圍為園區內生活廢水,不接納生產廢水。汙水處理工藝採用「CASS處理池+纖維轉盤濾池」。主要建設內容為:細格柵渠/沉砂池、CASS池、UV消毒池等,配套建設綜合用房、供排水、臨時供熱等公用及輔助設施。項目佔地面積27000平方米;總投資1800萬元。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環境科學研究中心編制的《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評價結論、昌吉州環境科學學會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對《報告表》的技術評估意見(昌環評估[2014]45號)以及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環保局對《報告表》的審查意見(新準環評[2014]09號),該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總體規劃。在落實了《報告表》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後,汙染物可達標排放。因此,我局原則同意《報告表》中所列建設項目性質、規模、地點和採取的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與運行管理中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一)落實大氣汙染防治措施。項目區衛生防護距離不小於300米,在防護距離內種植樹木形成綠化隔離帶,廠區周圍汙染物排放須符合《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新汙染源二級標準要求。
冬季採暖爐為臨時供熱設施,採用節能環保熱水小鍋爐,使用無煙煤為燃料,汙染物排放須符合《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相關要求。待園區集中供熱建成後運營後,無條件拆除。
(二)落實水汙染防治措施。嚴格落實汙水處理構築物防滲措施,汙水廠的出水水質達到《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中的一級標準的A標準後,用於綠化用水、澆灑道路用水、部分工業及倉儲用水。
(三)優化廠區平面布置,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置高噪聲設備。高噪聲設備應採取隔聲降噪措施。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四)汙水處理產生的汙泥定期收集,在具有防滲措施的幹化場內幹化處理後,清運至垃圾填埋場衛生填埋無害化處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後,衛生填埋場無害化處置。
(五)落實環境風險事故防範措施,制定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在總進水口、出水口設置監測井,嚴格監測進、出水質,嚴防事故排放引發環境汙染事故的發生。
(六)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施工期應固定施工便道,儘量減少開挖面積,臨時佔地工程完成後及時清理場地、恢復地面植被。運營期在生產區和辦公區設置綠化隔離帶,項目區綠化率須符合開發區的相關要求。
(七)施工期,施工場地周圍做好圍擋,施工道路須經常灑水,渣土外運車輛、起塵原材料露天堆放等均須加蓋遮蓋物避免揚塵;產生的建築垃圾要及時清運至開發區規定的垃圾場處理;臨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施工廢水集中收集,建臨時沉澱池經沉澱後循環使用,不外排。
三、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竣工後,應向我局書面提交申請試運營和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正式投入運營。
四、我局委託昌吉州環境監察支隊和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環保局,分別組織開展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和監督管理工作。
五、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覆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報告表》及批覆文件分送昌吉州環境監察支隊、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環保局,並接受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日常監督管理。
六、如需對本項目環評批覆文件同意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建設單位必須以書面形式向我局報告,並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七、本項目環評批覆文件有效期為5年,自批覆之日計算。在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的,本批覆文件自動失效。
昌吉回族自治州環境保護局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