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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輿訊 據歐洲時報「道德經」報導 今日(16日),德國基社盟主席、巴伐利亞州州長馬庫斯·索德爾在新聞發布會上宣布:巴伐利亞州全州即日起進入為期14天的「災難狀態」,以應對該州愈演愈烈的新冠疫情危機。截至17時,巴伐利亞州已確診1067例,死亡4例,是德國疫情最嚴重的3個聯邦州之一。
索德爾表示,14天後,將對全州抗疫形勢進行評估,再行決定下一步計劃。他在新聞發布會上強調稱:「情況非常嚴峻,每天都在發生變化——遺憾的是並非在變好。」
那麼,什麼是「災難狀態」?進入「災難狀態」後,政策會發生哪些變化,日常生活會受到哪些影響?
什麼是「災難狀態」?
宣布進入「災難狀態」並非罕見,例如當發生洪水、暴雪等自然災害時,受影響地區的政府既可宣布。不過通常情況下,宣布災難狀態的多為鄉鎮或縣級(德國二級行政區劃)政府。
德國沒有統一的災害防救專法,各地宣布災難狀態的依據是本州的《災害防救法》(或其他名稱的類似法律)。在德國,保護人民免受疫情感染是各聯邦州(直轄市)的任務,只有在極特殊的情況下,聯邦政府才會宣布全國進入「國家緊急狀態」。
依照法律,「災難」的定義是比較廣泛的:「從法律意義上來看,災難是指許多人的生命健康、大自然基礎、重要物資財產面臨極大程度的威脅或破壞,且只能在主管當局的指揮下,由政府部門、服務組織和其他力量共同努力才能規避或消除的事件。」
宣布災難狀態後,政府會獲得哪些權力?
根據巴伐利亞州的《災害防救法》,在極端情況下,該州可限制德國《基本法》中規定的基本權利,如身體權、集會自由、行動自由、住宅不可侵犯性等。在德國,基本法神聖不可侵犯,只有在緊急狀態下才能被部分取代。緊急狀態大致包括戰爭、危機、恐襲、自然災害等,涉及自然災害的「災難狀態」,屬於緊急狀態之一。
宣布災難狀態後,巴伐利亞州政府有權集中救援力量,協調各部門工作,尤其可以為消防、急救、技術援助、社會援助組織等力量建立起緊急服務聯合行動管理機制。政府有權清空受災區域並禁止進入,也有權要求每一名公民參與援助。
如果僱員作為志願者參加了消防、急救等救援工作,巴伐利亞州法律也有關於如何補償僱主損失的相關規定。
巴伐利亞州已經做了什麼?
自宣布全州停課、禁止舉辦集會活動之後,巴伐利亞州政府還將對社會公眾活動進行進一步限制。從17日開始,該州電影院、酒吧、俱樂部、體育館等休閒娛樂場所均將停業。超市、銀行、藥店、郵局、寵物用品店、加油站等仍可繼續經營。
為了保證食物供應,自18日起,餐廳可從每日6時經營至15時,但客人之間的距離必須保持在1.5米以上,且同時容納的人數不得超過30人。超市星期一至星期六將延長營業至22時,星期日也將營業至18時。
該州內政部長Joachim Herrmann表示:「在災難狀態下,內政部可能集中發布一切可以抵禦疫情的指令,包括根據《災難防救法》徵用設施和設備。」比如,政府可以支配使用私立醫院。
州長索德爾今日還宣布,該州將拿出最高10億歐元的特別資金用於處理疫情相關問題:「我們絕不會讓任何一個人孤軍奮戰。」
德國聯邦政府會全面接管抗疫工作嗎?
目前,德國衛生系統中要求改革聯邦制的呼聲十分響亮,因為聯邦衛生部長施潘已在事實上呈現出被架空狀態,各地的抗疫決策完全在由衛生部門、文化部門和醫療機構自行決定。
柏林自由大學憲法教授Christian Pestalozza表示:「給各個聯邦州這麼大權力,現在看起來並不完全令人滿意。」他介紹稱,當災害波及到不止一個聯邦州時,聯邦政府有權指示其他州就近向受災州派遣警察,聯邦邊境警衛隊和武裝部隊也可加入支持。「當形勢變得艱難,尤其民眾的安全狀況惡化時,聯邦政府可以接管。」(原標題:德國新聞| 巴伐利亞州今日宣布進入「災難狀態」,具體意味著哪些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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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道德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