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發改委日前發布了《關於海鮮排檔(廣場)餐飲海鮮品價格調控的通知》,明確三亞將放開五星級海鮮餐飲商家及海鮮廣場海鮮品價格,號召更多的商家提升服務,加入到五星級海鮮商家行列。調控新規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詳情↓↓↓
三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
海鮮排檔(廣場)餐飲海鮮品價格調控的通知
各區發展改革局,各海鮮排檔(廣場)餐飲業經營單位:
為加強完善海鮮排檔(廣場)餐飲海鮮品價格監管,規範價格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三亞市海鮮排檔餐飲海鮮品平均差價率管理規定》(三府辦〔2011〕21號)、《三亞市海鮮排檔經營監督管理辦法》(三府〔2015〕65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海鮮排檔(廣場)發展規模和經營管理等實際,現就我市海鮮排檔(廣場)餐飲海鮮品價格調控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海鮮排檔餐飲海鮮品價格繼續實行平均差價率管理和星級價格差別政策
市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公布的海鮮排檔餐飲海鮮品平均差價率為三星級及以下海鮮排檔各類海鮮品的平均差價率(詳見附件1),四星級海鮮排檔分別高10個百分點,由經營者在不高於規定平均差價率的基礎上根據市場供求狀況自主制定銷售價格。五星級海鮮排檔餐飲海鮮品價格不受平均差價率調控,實行市場調節價,其銷售價格由經營者根據市場供求狀況自主制定。
各類海鮮品從第二檔起按規定平均差價率計算的銷售價格低於上一檔最高銷售價格的,按上一檔的最高銷售價格執行。
海鮮排檔星級評定,以三亞市海鮮排檔協會組織評定公布的星級名單為準(詳見附件2)。
二、海鮮廣場海鮮品價格及餐飲加工收費監管
(一)海鮮品銷售價格。海鮮廣場海鮮品銷售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海鮮廣場業主同海鮮品經營者協商合理制定,實行廣場統一管理。主要節假日、重大活動及價格異常波動期間實行適當的費率調控,原則上按不高於市價格主管部門公布市場平均批發參考價魚類、蝦類的30%,螺貝類、蟹類的40%制定,市價格主管部門屆時予以公布海鮮廣場海鮮品調控銷售價格,由海鮮廣場業主同海鮮品經營者在不高於調控銷售價格的基礎上協商合理制定。
(二)海鮮品餐飲加工店收費。海鮮廣場海鮮品餐飲加工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海鮮廣場業主同海鮮品餐飲加工店經營者按照公平、合法、誠信和質價相符的原則協商合理制定,實行廣場統一管理,並報市、區價格和工商主管部門備案。備案標準原則上保持一年期限的相對穩定。
三、加強第一農貿市場片區海鮮品餐飲加工收費監管
加大第一農貿市場片區海鮮品餐飲加工收費監管力度,打擊亂收費、坑客宰客不法行為,規範海鮮品餐飲加工收費市場秩序。第一農貿市場片區海鮮品餐飲加工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天涯區第一市場海鮮協會協調管理,組織海鮮品餐飲加工店經營者參照海鮮廣場海鮮品餐飲加工收費標準協商制定,並報市、區價格和工商主管部門備案。各加工店可按不高於備案收費標準自主制定。其收費標準原則上保持一年期限的相對穩定。
四、稀缺海鮮品價格不實行平均差價率調控
稀缺海鮮品,是指進貨價格超過市價格主管部門公布市場平均批發參考價上限的海鮮品,其銷售價格不受平均差價率調控,由經營者根據進貨價格、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自主制定。
五、嚴格實行明碼標價制度
各海鮮排檔(廣場)海鮮品銷售必須按照「一物一圖案、一標籤、一標價」的方式進行標識標價,同時通過電子滾動屏公示,兩者所標價格應保持一致。海鮮品餐飲加工收費標準須在醒目位置明碼公示。消費結帳清單應如實寫明消費海鮮品的品名、單價、數量和消費總額,做到消費結帳清單與標價相符。
六、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實行。
附件:1.三亞市海鮮排檔餐飲海鮮品平均差價率表
2.三亞市海鮮排檔四、五星級商家名單
三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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