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2018年8月13日,汕頭露露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上發表了這樣一篇文章。
此前的7月,這家公司在汕頭市金平區人民法院對承德露露提起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糾紛訴訟,要求其繼續履行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義務。
在這樁不起眼的官司背後,是南北兩個露露間長達22年的恩怨。
在過去22年間,河北承德露露(000848.SZ)與廣東汕頭露露,生產著同樣配方、相似包裝的「露露牌」杏仁露。兩家露露「劃江而治」,汕頭露露管理廣東、廣西、福建、湖南等南方八省的市場,承德露露則管理北方市場。
兩家露露均脫胎於國企露露集團,後來承德露露成為知名上市公司,汕頭露露則成港資控股的合資企業,母公司露露集團更名為霖霖集團,變成一家民營企業。
2015年,南北露露正式交惡。承德露露起訴汕頭露露無權生產露露牌杏仁露,而汕頭露露則搬出17年前的協議,認為承德露露罔顧歷史事實。
這段商標、專利的糾紛還牽出一段國有企業改制的往事。1997年承德露露上市之後,母公司露露集團一直佔用上市公司的資產;2006年,承德露露改制,露露集團退出上市公司,企業性質也從國企變成了民企,但依然通過其所控制的商標、專利獲利頗豐。
當時,承德露露為獲得商標、專利所有權,支付3000萬元參股露露集團;之後又花費3億從露露集團購買商標和專利所有權;而後露露集團依然在授權給其他企業使用「露露」的商標和專利。
迫於承德露露的訴訟壓力,露露集團在2010年改名為今天的霖霖集團,才與露露劃清界限。
過去20年,中國飲品進入黃金髮展的時代。作為最早一批的民族飲料品牌,承德露露從2006年的11億元總資產到發展到今天的21億。但與同行相比,這個成績並不耀眼——生產豆奶的維維股份(600300.SH)在過去十年間,總資產從20億變成了84億。
備受商標之困的露露,是否錯失這黃金十年,一直是不少露露人心中的一個疑問和遺憾。
「本是同根生」
在汕頭市高新區,有一片藍色的低矮廠房,很容易讓人想起「露露」的藍色外裝。陳舊的廠房上頂著「露露」兩個大字,門口寫著「汕頭高新區露露南方有限公司」。
這裡便是此次商標、專利糾紛案的一個主角——汕頭露露。南方八省所銷售的露露在口感、外包裝上與承德露露極為相似,但是在包裝下方的生產地址會寫明是「汕頭露露」。
1990年代,汕頭是比肩深圳的經濟特區。1996年3月,露露集團與香港飛達企業公司在這裡合資成立了汕頭露露,露露集團佔股51%,香港飛達企業公司佔股49%,露露集團創始人、董事長王寶林同時兼任新公司的董事長。
「香港飛達是露露集團的供應商,為其供應馬口鐵(註:即鐵罐的鐵皮)。在新公司中,主要扮演著投資人的角色。」汕頭露露的高管李林向南方周末記者介紹。
2018年8月13日,汕頭露露官方微信公眾號《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文章中,講述了當年合作的事情。該文提到,1990年代中期,露露主要在北方市場銷售,成立汕頭露露是為了開拓當時還是空白的南方市場。
在這篇文章中,汕頭露露強調自己和承德露露是露露集團生下的兩個兒子。李林向南方周末記者繼續解釋,從時間上看,汕頭露露是大哥,承德露露是小弟。
承德露露晚一年成立,當時正值中國股市第一個牛市。從1996年下半年開始,股市瘋漲。當時管理層為了讓股市歸於冷靜,甚至不得不連發12項政策,即著名的12道金牌,其中最為影響深遠的便是10%的漲停板制度。
生逢牛市,1997年露露集團發起上市,成立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即承德露露),露露集團成為大股東,擁有64.9%的國有股,汕頭露露此時也被併入上市公司體系。
李林向南方周末記者介紹,雖然汕頭露露併入上市公司體系,但是僅僅在上市公司合併財務報表時出現,汕頭露露的控股股東依然是露露集團,而非承德露露,汕頭露露也在獨立運行。
那個時候,露露商標、專利的所有權屬於露露集團,承德露露和汕頭露露則獲得母公司授權使用。「就像一個老父親,把自己的招牌給兩個兒子用。」李林向南方周末記者比喻。
承德露露上市之後,露露的杏仁露分廠、罐頭食品廠、供熱廠、運輸隊等有形資產成為上市公司的資產,而商標、專利等無形資產則被露露集團牢牢掌握。此後,露露集團、承德露露、汕頭露露三家「露露」之間的糾紛,也一直圍繞著商標、專利這個核心問題醞釀。
關聯方籤署的備忘錄
平穩合作三年之後,三家開始出現間隙。2000年前後,利樂包(一種紙盒包裝)在內地的飲品市場出現,這種綠色環保的包裝成為趨勢,露露集團想嘗試這種新的外包裝。
據李林介紹,一條瑞典進口的利樂包生產線需要投入兩千萬元,但市場能否接受新包裝還是未知數,三家商議之後,就讓汕頭露露先嘗試生產。同時,由於前期生產、市場投入較大,會影響上市公司的數據。2001年,汕頭露露從上市公司體系中被剝離出去。
從那時開始,露露在全國市場的格局也發生了一些變化。汕頭露露和承德露露生產的鐵罐露露,依然按照嚴格劃定的南北區域各自銷售。但是,只能在汕頭露露生產的利樂包露露則可以銷往北方市場。
2001年時,中國股市迎來又一次變革。當年6月份,國務院發布《減持國有股籌資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方法》,上市公司的國有股開始減持。
露露集團在做國有股減持時引來了萬向。2001年12月28日,露露集團以每股4元的價格將其所持有上市公司的6740.5萬股國有股轉讓給深圳萬向投資有限公司。轉讓之後,萬向持有承德露露26%的股份,而露露集團則持有38.9%的股份,仍為第一大股東。
當時,為了汕頭露露能夠繼續發展,2001年和2002年初,露露集團、承德露露、汕頭露露、香港飛達在汕頭籤署了備忘錄和補充備忘錄。
據李林介紹,兩份備忘錄就汕頭露露對「露露」相關的商標、專利和字號的使用、產品和銷售市場劃分以及使用費等問題進行了約定:露露集團和承德露露均確認,汕頭露露可以繼續有償使用露露的商標和專利。
承德露露在此前公告中則認為兩份備忘錄的籤署沒有履行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股東大會程序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程序,也沒有見到國資部門的任何審批文件或說明文字。
同時,四個籤署人當中有兩人屬於關聯方。籤署人之一王寶林同時擔任露露集團、承德露露、汕頭露露的董事長;另一籤署人王秋敏則同時擔任承德露露總經理,露露集團、汕頭露露的董事。
承德露露認為存在程序問題和關聯嫌疑的備忘錄,並不具備法律效力,汕頭露露不應依此繼續生產露露。
這並非王寶林唯一一次以多個身份籤署有關露露商標、專利的授權使用文件。
2006年,露露集團退出上市公司,並且將商標、專利所有權以3億元轉讓給承德露露。但到了2007年,同時兼任露露集團和承德露露董事長的王寶林,代表雙方籤訂了商標和名稱的使用許可協議。
根據協議,已經將商標、專利所有權轉讓出去的露露集團,只是一次性支付3萬元,就可以繼續使用「露露」商標10年。
2011年8月份,王寶林的這種行為因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而被深交所公開譴責。
蹊蹺的專利、商標轉讓
對於上市公司承德露露來說,很長時間都存在一個尷尬問題,露露最為核心的資產——商標和專利權——並不在自己手中,而一直被母公司露露集團牢牢掌握,承德露露只有使用權。
這個尷尬直到2006年才得到解決。當時,股權分置是阻礙中國股市的一大弊端,上市公司大部分的股票是無法流通的國有股和法人股,國企性質的母公司對上市公司具有絕對的控制權,這既不利於上市公司的發展,也不利於股市的發展。
2005年9月4日,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在這樣的背景下,承德市委、市政府開始主導國有資本從露露集團退出,露露集團從承德露露退出。
2006年2月,承德露露啟動了股權分置改革,對國有股進行定向收購。當年6月份,改革完成。萬向三農有限公司出資3.19億元回購露露集團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國有股,露露集團從上市公司裡退出,萬向躍居成為承德露露第一大股東。
改革過程中,露露的商標、專利所有權問題開始解決。當年4月19日,露露集團與承德露露籤訂《商標權處置原則協議》,約定回購完成後,露露集團將「露露」商標所有權轉讓給承德露露,轉讓價在3億—4億元。
最終,在當年11月、12月雙方先後籤署《無形資產轉讓協議》和《無形資產轉讓補充協議》,承德露露以3.01億元的價格從露露集團手中購得「露露」有關的商標、專利、域名等無形資產。但這個過程一直都不順利,直到4年之後,還存在糾紛。
在這期間,露露集團完成改制,由一家承德市全資控股的國有企業變成了以王寶林為法定代表人的民營企業。改制過程中,承德露露還以2700萬元購買了露露集團股權30%的股權,成為該公司第二大股東。
在2006年9月承德露露決定購買露露集團股權的公告中曾寫道,此次參股是為了進入露露集團董事會,從而可以控制商標、專利等無形資產。但實際上,2006年4月19日雙方已經籤署了購買商標、專利的相關原則性協議。
此外,根據當時的公告,購買露露集團股權的還有兩家公司,分別為佛山市南海潤基投資有限公司、福州開發區西河投資有限公司,二者分別以3780萬元和2520萬元購得42%和28%的股權。不過,蹊蹺的是,關於佛山南海潤基投資有限公司在工商信息系統上查不到任何工商資料。
一位熟知當年歷史背景的投資人士向南方周末記者介紹,2005年啟動股權分置改革之前,國資委、財政部還曾下發了《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暫行規定》,禁止大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這也意味著不少國企管理層在改制時,並未能取得太多的利益。
誰的「露露」
根據2001年、2002年初籤署的備忘錄和補充備忘錄,汕頭露露所擁有的「露露」商標和專利的使用權「在任何註冊商標和專利技術轉讓的情況下仍然有效」。所以,汕頭露露認為,在2006年露露集團將商標和專利所有權轉讓出去之後,他們依然可以使用。
自那之後,汕頭露露依然在南方市場生產、銷售露露牌杏仁露,利樂包露露也在北方市場銷售。2011年之前承德露露的公告中,也能看到兩家露露合作的信息。
不過,據一位承德露露的老員工介紹,這個穩定格局的維持,與當時承德露露的控制權有著很大的關係。雖然萬向在2006年成為其大股東,但是公司實質經營權依然由露露集團主持,王寶林也依然擔任承德露露董事長,同時還擔任汕頭露露的董事長。
直到2010年,來自萬向系的管大源擔任董事長之後,承德露露才真正進入「萬向時代」,南北露露的交惡也是從那時開始。
當年,承德露露先是通過起訴,收回了露露集團在2007年未經合法程序與承德露露籤署的商標使用權,然後開始著手解決汕頭露露的問題。
「2012年時,管大源就表示要通過收購來解決兩個露露的問題。但價格一直談不成。汕頭露露要價太高,產能有限,就沒有解決。」上述老員工向南方周末記者回憶。
公開報導顯示,在2017年5月份的年報股東會上,管大源也曾經表示,收購不如新建,承德露露不考慮收購任何同行業公司,對汕頭露露繼續保持不收購、不幹涉、訴諸法律的策略。
不過,承德露露訴諸法律的策略並不順暢。2015年7月開始,承德露露開始向汕頭露露發起訴訟,要求判決早年籤署的備忘錄和補充備忘錄無效,並追加4200萬元的賠償。但該案在2017年10月份開庭時,承德露露以資料準備不足為由,撤回了訴訟。
2017年9月,承德露露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起訴汕頭露露侵犯其三項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法院駁回起訴。第二年2月,承德露露再向智慧財產權法院起訴,目前尚處於管轄權異議二審過程中。
2018年7月,汕頭露露則發起反攻,對承德露露提起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糾紛訴訟,要求其繼續履行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義務,該案已被汕頭市金平區法院受理,尚未開庭審理。
2018年9月4日,南方周末記者聯繫承德露露,對方工作人員表示證代和董秘不在,不能就上述問題做出回應。萬向集團工作人員也在電話中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聯繫不上萬向三農,無法做出回應。
轉自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