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2月11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第52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在25大類2749批次抽檢樣品中,有19批次不合格。
中國食品安全網訊(李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以及北京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和相應的抽檢細則,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組織抽檢了調味品,糖果製品,茶葉及相關製品,速凍食品,蛋製品,水果製品,酒類,保健食品,食鹽,水產製品,豆製品,乳製品,蜂產品,食品添加劑,方便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用農產品,糧食加工品,餐飲食品,飲料,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肉製品,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糕點25類食品2749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國家有關規定檢驗和判定,其中合格樣品2730批次,不合格樣品19批次。
總體情況
調味品202批次,全部合格;糖果製品118批次,全部合格;茶葉及相關製品111批次,全部合格;速凍食品102批次,全部合格;蛋製品95批次,全部合格;水果製品92批次,全部合格;酒類90批次,全部合格;保健食品87批次,全部合格;食鹽70批次,全部合格;水產製品56批次,全部合格;豆製品53批次,全部合格;乳製品50批次,全部合格;蜂產品50批次,全部合格;食品添加劑44批次,全部合格;方便食品21批次,全部合格;薯類和膨化食品11批次,全部合格;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3批次,全部合格;食用農產品543批次,其中合格樣品535批次,不合格樣品8批次;糧食加工品246批次,其中合格樣品244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餐飲食品162批次,其中合格樣品159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飲料125批次,其中合格樣品123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123批次,其中合格樣品122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肉製品109批次,其中合格樣品108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108批次,其中合格樣品107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糕點78批次,其中合格樣品77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
不合格樣品情況
標稱北京博愛偉業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饅頭、花卷,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北京鑫榮雙盈餐飲有限公司經營的大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
北京東澳誠達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鱸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
北京廚智寶餐飲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昌平第一分公司經營的姜,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
北京金瀛農貿市場有限責任公司李標經營的牛肉,克倫特羅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肉類食品綜合研究中心。
北京司風華商店經營的韭菜,腐黴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檢驗所)。
標稱河北名鴿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北京易初蓮花連鎖超市有限公司成府路店經營的多味葵花籽,經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檢驗發現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河北名鴿食品有限公司對檢測結果提出異議,並申請復檢;經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復檢後,維持初檢結論。
標稱北京盛源恆泰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水長城包裝飲用水、山谷響天然山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標稱青縣卉宇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密雲果園店經營的豆丁麵包,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標稱和縣和興糧油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北京隆嘉周莊商貿中心經營的食用植物調和油,經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發現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縣和興糧油有限責任公司對樣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核實,不合格樣品確定不是和縣和興糧油有限責任公司產品。
北京聚晟晶源餐飲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面碗、米線碗、筷子,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澱區梅錦酒家經營的烏江魚,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
標稱定州市綠野養殖有限公司生產,陽光嘉譽金燦酒店(北京)有限公司經營的羊肉,氧氟沙星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中國肉類食品綜合研究中心。
北京四季優選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清河中街店經營的鮮活梭子蟹,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中國肉類食品綜合研究中心。
標稱北京香福聖禾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圓火腿,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檢驗所)。
針對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該局已要求食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調查處理,涉及外埠的已通報當地市場監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