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認為是一個願買一個願賣的買賣,卻讓兩名樹販犯了罪。原來,兩人砍伐樹木的數量較大,且沒有採伐許可證,行為已經構成了濫伐林木罪。
近日,阜南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40多歲的韓某某居住在阜南某村,除了種地沒有其他的經濟來源。去年6月份,他聽人說在農村收樹挺賺錢,便和同村的蔣某某一塊做起了這個生意,誰家要賣樹,他們就去談,鋸倒樹後,再賣給木材收購商。
2018年7月份,韓某某和蔣某某一起騎著電動三輪車到各個村子找買賣。阜南縣某村的張某、謝某等人將兩人攔了下來,說村子裡有許多楊樹要賣。雙方談好價格後,韓某某、蔣某某將該村道路兩旁的88棵楊樹以6萬元的價格買了下來。
9月份,兩人在沒有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將購買的24棵楊樹予以砍伐,經鑑定,被砍伐的樹木立木蓄積17.427立方米。
案發後,阜南檢察院認為,韓某某、蔣某某違反《森林法》規定,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並核發採伐許可證而砍伐林木,數量較大,應當以濫伐林木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責任,提請阜南法院依法判處。
近日,阜南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一審。
法庭上,韓某某、蔣某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均無異議,並當庭表示自願認罪。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韓某某、蔣某某,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並核發採伐許可證而砍伐林木,數量較大,其行為侵犯了國家保護林業資源的管理制度,已構成濫伐林木罪。最終,各判處他們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並各處罰金5000元。
說法
怎樣砍樹才合法
在很多人的印象裡,自己種的東西就由自己支配,農村收購樹木、砍伐樹木的行為也比較多,怎麼判斷是否涉嫌犯罪呢?
什麼是濫伐林木罪?
濫伐林木罪,是指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並核發採伐許可證,或者雖持有採伐許可證,但違背採伐證所規定的地點、數量、樹種、方式而任意採伐本單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行為。
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想砍伐自家種的樹應該怎麼做?
《刑法》及《森林法》規定,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和砍伐權是分開的。根據《森林法》,除農村居民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樹木外,採伐林木,甚至連採伐「火燒枯死木」等自然災害損毀的林木,都必須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並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採伐。
農民砍伐自留山和個人承包集體的林木,必須要有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委託的鄉、鎮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審核發放的採伐許可證。同時,砍伐樹木的時候,不能超過許可證當中批准的範圍,如果超出了範圍的話會造成濫伐,同樣也是犯罪行為。
如何申請
砍伐許可證?
根據《森林法實施條例》,個人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的,除應當提交申請採伐林木的所有權證書或者使用權證書外,還應當提交包括採伐林木的地點、面積、樹種、株數、蓄積量、更新時間等內容的文件。從其規定可以看出,在林木所有權人出售林木權屬的同時,並無替買受者辦理採伐許可證的必然義務。
若買受者需要砍伐林木,可持林木買賣合同、林木權屬者所有權證書等自行辦理採伐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