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記者從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該局組織抽檢糕點、飲料、茶葉及相關製品等3類食品307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不合格樣品11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一批黃山燒餅,吐司麵包和糯米鍋巴等,涉及商家不乏沃爾瑪、大潤發等知名商超。
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質量指標問題
(一)蚌埠市固鎮縣劉集金潤萬家超市銷售的、標稱合肥麥磨坊食品廠生產的鮮切吐司麵包(奶香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蚌埠市固鎮縣劉集金潤萬家超市銷售的、標稱合肥麥磨坊食品廠生產的鮮切吐司麵包(胡蘿蔔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沃爾瑪(安徽)商業零售有限公司亳州魏武廣場分店銷售的、標稱合肥市廬江縣鍾記食品廠生產的糯米鍋巴,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四)廣德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黃山市興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春意滿黃山燒餅(烘烤類糕點)(甜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五)廣德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黃山市興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春意滿黃山燒餅(烘烤類糕點)(辣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六)安慶潛山市皖山散裝食品專櫃銷售的、標稱蕪湖市繁昌縣繁陽鎮範衝汪記食品廠生產的糯米鍋巴,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滁州市琅琊區華成超市銷售的、標稱蚌埠市懷遠縣金玉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蘇式伍仁加冰月餅,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佔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二)滁州市琅琊區華成超市銷售的、標稱蚌埠市懷遠縣金玉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蘇式香油伍仁月餅,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佔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三、微生物指標問題
(一)標稱安徽雅潤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產的四季春奶茶(奶茶固體飲料),黴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二)標稱合肥金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絲襪奶茶,黴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三)合肥市新站區的客百貨商行銷售的、標稱安徽香格利食品有限公司(安慶)生產的榮之源獼猴桃複合果汁飲料,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安慶、蚌埠、合肥、黃山、蕪湖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安慶、蚌埠、亳州、滁州、廣德、合肥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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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報業全媒體記者/張夢怡 實習生/付盼盼
【來源:江淮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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