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觀察者網 熊超然】據印度《經濟時報》10日報導,印度內政部在有關發放商務籤證的最新指南中,對中國公民實行了更嚴格的籤證標準。
這一規定將中國公民列入了和孟加拉國、阿富汗以及巴基斯坦等「優先轉送類別」(Prior Referral Category)國家的同等地位,其中還包括了在某些情況下須向外籍人士地方登記局(FRRO)報告。
印度《經濟時報》:印度對中國公民實施更嚴格籤證規定
除了商務籤證,中國與伊朗、土耳其、沙烏地阿拉伯、蘇丹和阿富汗等國一樣,成為了印度「點名」的33個國家之一,這些國家的公民無法默認選擇獲得印度的5年多次入境旅遊籤證。
此外,根據相關旅遊籤證規定,中國、阿富汗、伊拉克、蘇丹、巴基斯坦公民以及無國籍人士持旅遊籤證兩次訪問印度,期間至少須間隔兩個月。
《經濟時報》報導稱,因旅遊通行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和限制,這些指令是印度對籤證規定進行全面改革的一部分內容。
印度內政部在這份72頁的指南中,不僅規定了就業、醫療、研究和學生籤證的發放條件,還規定所有持有商務籤證的中國公民,如果在一個自然年內逗留超過180天,就必須向FRRO登記報告。
據報導,印度內政部表示,FRRO已獲授權,將會根據具體情況為中國公民延長商務籤證,而中國公民的商務籤證可具體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印度駐外使領館可向持有「印度認可機構」邀請函的中國公民,推薦為期6個月的多次入境B籤證,前提是單次停留時間少於90天。 第二類是,提供為期60天的單次入境籤證,適用於無法出示「印度認可機構」邀請函,但擁有「獲授權中國機構」申請信的中國公民。 第三類是,提供不超過60天的短期、單次入境B籤證,適用於無法出示任何證明文件並經由印度駐外使領館批准的中國公民。
這些指南已於上個月正式發布。
中國公民可獲得的三類商務籤證情況 圖自印度《經濟時報》
自今年6月,印度蓄意挑釁導致中印邊境發生衝突以來,印方在多個方面對華動作不斷。印度政府繼6月29日宣布禁用59款中國應用程式之後,9月2日又再度宣布禁用118款中國應用程式。
對此,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9月3日表示,印方濫用「國家安全」概念,對中國企業採取歧視性限制措施,違反世貿組織相關規則。印方有關做法,不僅損害中國投資者和服務提供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損害印度消費者的利益,損害印度作為開放經濟體的投資環境。
高峰強調,中方敦促印方糾正錯誤做法。中印經貿合作是互利共贏的。希望印方與中方共同維護好來之不易的合作發展局面,為包括中國企業在內的國際投資者和服務提供者營造開放、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
此外,《印度快報》(The Indian Express)8月22日曾報導,印度政府正瞄準中國機構的籤證,擬施加額外籤證審查。報導稱,特定中國智庫、商業論壇及遊說團體相關人員的籤證,將需要印度政府根據「安全審查/許可」的相關要求來發放,這些措施與對巴基斯坦採取的籤證限制措施相似。
9月3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曾表示,中印是兩大文明古國,兩國的交流互鑑也延綿了千年。我們希望,印度方面能夠從兩國人民的友好和各自的長遠利益出發,積極地支持雙邊各領域的交流和合作,我們想印度人民應該有這樣的文化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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