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西多地相繼通報
一批問題官員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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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一、融水縣扶貧開發辦公室項目股原副股長李榮民收受扶貧項目工程老闆好處費問題
2016年11月至2020年5月,李榮民在融水縣扶貧辦項目股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工程老闆獲取扶貧工程項目提供幫助,收受承建縣扶貧辦項目工程老闆韋某某等6人送給的好處費共計22.6萬元。2020年6月,李榮民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並對其違紀違法所得進行追繳。
二、柳北區長塘鎮黨政辦副主任盧曉路違反駐村工作紀律問題
盧曉路作為長塘鎮梳莊村脫貧攻堅(鄉村振興)駐村工作隊隊員,2020年1月虛構請假事由與家人出國旅遊,不如實向組織報告外出去向及外出時間。在新冠肺炎疫情爆發期間,盧曉路身在國外不能按時歸隊參加梳莊村扶貧及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5月,盧曉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三江縣文聯原主席、法人代表楊順豐,三江縣文聯主席蒙明芳,三江縣科協原主席姚榮文履職不力導致扶貧資金被挪用問題
2017年6月至2019年6月,三江縣科協原出納、三江縣文聯原會計唐嘉彤利用職務便利和單位財務管理漏洞,通過虛列「下鄉差旅、支付工資、正常業務開支」等項目,先後挪用公款819筆169.32萬元(涉及部分扶貧資金),用於償還個人網絡貸款和個人消費,2019年11月12日,唐嘉彤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對此,上述3名領導幹部均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楊順豐在擔任三江縣文聯主席、法人代表期間,對財務人員管理不嚴,對財務工作疏於監管,且未能及時將財務工作進行移交;
蒙明芳被提名為縣文聯主席人選期間,沒有採取有效的措施清理帳目,管理單位公章,主動做好財務接手工作;
姚榮文作為三江縣科協主要領導,疏於管理單位財務工作,未完善單位財務管理等內部制度,對單位公章、單位法人印鑑的使用管理不嚴格、不規範。由於上述3名領導幹部履職不到位,唐嘉彤能夠同時私自保管縣文聯和縣科協的單位公章、法人印鑑、會計和出納密鑰,為其挪用巨額公款提供便利,給國家財政資金造成重大損失。
2020年4月,楊順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蒙明芳受到政務記大過處分。2020年5月,姚榮文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
防城港市審計局原黨組成員、總審計師凌榮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防城港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防城港市委批准,防城港市紀委監委對防城港市審計局原黨組成員、總審計師凌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凌榮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財物;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超計劃生育;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凌榮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防城港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防城港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凌榮開除黨籍處分;由防城港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來賓市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副主任黃真石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據來賓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來賓市紀委監委對中共來賓市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工作委員會原副書記、來賓市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管理委員會原副主任(主持工作)黃真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和監察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黃真石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和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已涉嫌受賄犯罪。
黃真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大搞權錢交易,甘於被「圍獵」,利用公權力謀取個人私利,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已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報中共來賓市委批准,來賓紀委監委決定給予黃真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玉林陸川縣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陸川縣烏石鎮第二初級中學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2016年秋季期至2019年春季期期間,時任烏石二中校長羅恩革,通過學校班子會討論或個人決定,以班主任截留學生夥食費和虛報套取食堂資金的方式,向本校教職工發放津補貼及支付誤餐費共計107100元。
分管財務的副校長羅聖瑜、時任政教處主任胡建文、總務處主任李世雄、科研處主任朱海峰、時任政教處副主任徐福萌、政教處副主任何寧波等6人在學校班子會議上同意校長羅恩革提出的通過班主任截留學生夥食費的方式向本校教職工發放津補貼的意見,且對學校以虛報套取食堂資金的方式向清算組成員發放津補貼的行為未提出異議。
出納肖錦芬、會計羅曼對學校通過虛假套取食堂資金發放津補貼的行為不僅未予以反對制止,反而按照總務處主任李世雄的指示,在不實的票據上簽名,配合食堂採購工作人員做好虛假財務報帳工作。
另,羅恩革、肖錦芬、羅曼、羅聖瑜、胡建文、李世雄、朱海峰、徐福萌、何寧波等9人分別違規領取津補貼2500至6800元不等,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6月9日,羅恩革、羅聖瑜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徐福萌、朱海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2020年6月15日,何寧波、胡建文、肖錦芬、羅曼受到行政警告處分,李世雄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百色田陽區通報5起違紀案例
近日,田陽紀檢監察網通報5起違紀案例,涉及騙取農村危改補助及收受「好處費」、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充當「保護傘」等問題。
一、百色市田陽區那滿鎮新樓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民委主任潘明山騙取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款和收受危房改造「好處費」問題。
潘明山在2012年至2013年擔任那滿鎮新樓村黨支部書記兼村民委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協助那滿鎮政府開展農村茅草樹皮房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過程中,以他人名義騙取國家茅草樹皮房改造、危房改造補助款66000元和收受危房改造戶「好處費」8600元,共計人民幣74600元,全部用於個人生活開支。2020年7月,潘明山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款已退繳47000元,剩餘部分尚在追繳。
二、百色市田陽區自然資源局礦業執法大隊原副大隊長黃中將違規收受執法對象禮品問題。
2016年至2017年期間,時任田陽縣自然資源局礦業執法大隊副大隊長黃中將違規收受執法對象蘇某善送給的2箱紅酒、5條藍龍香菸、1盒高檔月餅(折合人民幣3760元)。黃中將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0年6月,黃中將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降級處分(降為一級科員),違紀款已退繳。
三、百色市田陽區自然資源局礦業執法大隊原副大隊長黃中將包庇縱容轄區內非法盜採礦,充當非法盜採礦人員「保護傘」問題。
黃中將在擔任田陽縣自然資源局礦業執法大隊副大隊長期間,利用職權為蘇某善運輸非法盜採礦產品提供便利充當其 「保護傘」,並於2017年7月至2019年7月間多次收受礦老闆蘇某善給予的「好處費」共計19000元現金,其個人分得11000元。黃中將還收受蘇某善送給的紅酒、香菸、高檔月餅等禮品,折價3760元。2020年6月,黃中將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降級處分(降為一級科員),違紀款已退繳。
四、百色市田陽區自然資源局礦業執法大隊原副大隊長覃建良包庇縱容轄區內非法盜採礦,充當非法盜採礦人員「保護傘」問題。
覃建良在擔任田陽縣自然資源局礦業執法大隊副大隊長期間,利用職權,為蘇某善運輸非法盜採礦產品提供便利充當其 「保護傘」,並於2017年7月至2017年10月多次通過他人收受蘇某善給予的「好處費」共計8000元現金。2020年6月,覃建良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降級處分(降為一級科員),違紀款已退繳。
五、百色市田陽區坡洪鎮原武裝部部長周學軍收受非法盜採礦人員「好處費」,充當非法盜採礦人員「保護傘」問題。
周學軍在擔任田陽縣坡洪鎮武裝部部長協助分管礦產管理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充當非法盜採礦人員蘇某善的「保護傘」,在政府部門開展非法盜採礦巡查檢查前給蘇某善通風報信,讓蘇某善順利逃避政府執法部門打擊,並於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多次收受蘇某善給予的「好處費」共計8350元。2020年6月,周學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降為一級科員),違紀款已退繳。
來源/柳州市紀委監委、廣西紀檢監察網、田陽紀檢監察網
原標題:《收受好處費、履職不力……柳州多名領導幹部被處分!還有這些官員被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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