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8 15:50:11 來源:中國山東網
中國山東網-感知山東12月18日訊 (記者 謝雯嘉) 12月份,菏澤市城區各交警大隊共查處各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39000餘起,其中重點交通違法行為2000餘起,其中酒駕醉駕312起,刑事立案20人。
終生禁駕人員
韓雪明,男,52歲,證件尾號7210,準駕車型A2,駕齡15年,因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終生禁駕;
吳雷勇,男,32歲,證件尾號705X,準駕車型C1,駕齡1年,因交通肇事逃逸構成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終生禁駕;
劉濤,男,27歲,證件尾號2717,準駕車型C1,駕齡1年,因交通肇事逃逸構成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終生禁駕;
徐龍彬,男,37歲,證件尾號3738,準駕車型C1,駕齡4年,因交通肇事逃逸構成犯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終生禁駕。
高危風險運輸企業
菏澤市騰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菏澤德寶運輸有限公司、菏澤邦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均有多輛工程運輸車存在違法闖禁區行為,存在交通安全隱患。
菏澤豐華物流服務有限公司、菏澤市安吉貨物運輸有限公司、菏澤沃通運輸有限公司、巨野祥菏運輸有限公司均有多輛重型貨車存在多起交通違法未處理,存在交通安全隱患。
突出違法車輛
魯RM9239、魯RN1958、魯RN9869、魯RB9525、魯RL3123、魯RN7357、魯RM5074等29輛大型汽車存在多起交通違法未處理,存在交通安全隱患。
事故多發路段
220國道與鄧莊路口處,存在交通安全隱患;國道327皇鎮段為事故多發路段;大學西路蘭州路至西昌路段,車輛稀少道路寬闊,車速普遍過快,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請駕駛員朋友路過以上路口時減速慢行,注意行車安全。
牡丹區大隊
2020年11月8日05時30分許,朱某某駕駛無號牌摩託三輪車沿牡丹路由北向南行駛至菏澤市區長江路與牡丹路交叉口處左轉彎時,與沿長江路由東向西杜某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此事故造成杜某某受傷,雙方車輛受損,發生事故後朱某某駕車逃逸。
朱某某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且逆向行駛的行為是本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朱某某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之規定;
朱某某駕駛機動車未在道路右側通行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之規定;
朱某某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員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確定朱某某承擔該事故的全部責任,杜某某無事故責任。
在此提醒廣大駕駛員,開車切記要遵守交通規則,謹慎行駛,不慎發生交通事故須第一時間救人,及時撥打110、122報警和急救電話,不得心存僥倖、逃避責任,否則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開發區大隊
2020年11月28日09時06分許,李某某駕駛魯R9***W號輕型普通貨車在佃戶屯辦事處恆盛大市場中間街處開車門時,與崔某某駕駛的菏澤02****5號電動兩輪車相撞,造成崔某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
李某某駕駛機動車臨時停車開車門時妨礙其他車輛通行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第四項的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李某某駕駛機動車臨時停車開車門時妨礙其他車輛通行的違法行為是此事故發生的全部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確定李某某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崔某某無事故責任。
菏澤開發區交警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在駕乘車輛開門下車前,一定要仔細觀察前後方是否有人有車,再打開車門下車,這是對他人的安全負責。因為開車門是猝不及防的,車門的硬度也高。「任性」的一開,就可能會引發一場慘痛的事故。此外,非機動車騎乘人員行車上路前切記正確佩戴頭盔,這樣即使事故發生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傷害。同時,經過停在路旁的車輛時,要注意觀察距離,減速通過,防範車門突然開啟。
高新區大隊
2020年11月18日凌晨3時許,何樓辦事處劉城村發生了一起惡性交通事故。
事故現場位於何樓辦事處劉城村路口北側,道路東側路面的機動車道內。經現場勘察只有一輛人力三輪車頭西尾東停在中心隔離欄杆處,人力三輪車已被撞的扭曲變形,肇事車輛不見蹤影,傷者經搶救無效死亡。
鑑於案情重大,值班民警立即向大隊匯報,當即成立了「11.18」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偵破專案組,全力以赴偵破此案。
當日下午5點,高新區交警大隊指揮中心接到目擊證人來電,稱凌晨3點多看到一輛魯R983**的寶馬轎車撞到三輪車。所有人員得知消息振奮萬分,排查範圍終於縮小了,事故發生時間也確定了。
辦案民警目不轉睛的盯著監控屏幕,對上百G的監控錄像按照行駛路線的順序逐一辨認。
同時,另一路辦案民警走訪市內各個4S店、維修點,聯繫案後維修車輛的駕駛員,調取查看車輛行車記錄儀,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猶如抽絲剝繭。
嫌疑車輛已在鄄城縣鄄五路的一處維修廠找到,嫌疑車輛損壞部位與現場遺留物吻合。另一路警力在菏澤市火車站附近一小區將嫌疑車輛車主找到,已傳喚到隊進行詢問。在警方的鐵證下車主範某對肇事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經過兩個晝夜的縝密偵查,「11.18」死亡肇事逃逸一案成功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