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碩士」歸來認證學歷遭拒
認證機構留學服務中心稱其隱瞞國內讀書經歷
本報訊 (記者王殿學)律師江先生獲得德國漢堡大學碩士學位,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拒絕認證。江先生認為服務中心行政不作為,訴至法院。日前,海澱法院開庭審理。
未獲認證不能讀博
2006年,江先生知有復旦大學-漢堡大學國際經貿(中國主題)雙學位碩士項目,學習1年後可得碩士
學位,他向漢堡大學報名參加。2006年10月,江先生赴漢堡大學就讀,2007年8月,江先生在復旦大學繼續學習,兩個月後畢業。根據項目要求,江先生很快得到了漢堡大學頒發的碩士學位證書。
江先生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申請學位認證,遭到拒絕。
江先生說,學位不被認證,給他獲得北京戶口帶來麻煩,而且他無法繼續攻讀博士。
所獲學位被指不合格
昨天,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代理人說,江先生申請時,只填寫了在漢堡大學學習經歷,隱瞞了在復旦大學讀書的經歷。
服務中心答辯稱,中心就江先生的學位情況與復旦大學聯繫,得知江先生在國內學習部分未經教育部門批准,而且項目已經停辦。中心代理人說,國外大學在國內辦學需要經過審批,否則可能對中國的教育事業形成侵犯。
江先生認為自己的學習經歷完全合法。他說在復旦大學讀書是漢堡大學安排的實習時間,他要求認證的是純正的漢堡大學的學位,與在復旦大學讀書無關。
法院將審查訴訟能否進行
留學服務中心還認為自己不是行政部門,不應是行政訴訟的被告。
它的代理人說,服務中心是事業單位,就像律師事務所一樣,是提供服務的。如果其他單位有能力認證國外學位,也可以向教育部申請到認證資格。
對此,江先生說,目前國內只有留學服務中心能夠認證國外學位,而且它有教育部的授權。江先生說,既然全國只有一家,就不能像律所一樣,不想掙錢就不服務,而是接到申請後,必須做出處理。
因為法官當庭未查明留學服務中心是否是行政部門,法官宣布休庭。海澱法院將對此進行審查後,另行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