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臨沂市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交辦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發現問題的通知》要求,我局已經完成沂南縣垃圾焚燒項目有關問題整改工作,並進入銷號程序,現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30日,共7天。如對該項任務整改情況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向臨沂市城市管理局反映。聯繫電話:0539-6372035;聯繫地址:臨沂市蘭山區北京路33號。
一、反饋的問題
臨沂市上報沂南縣垃圾焚燒項目已完成,與實際情況不符。
二、責任單位
臨沂市城市管理局,沂南縣人民政府。
三、整改措施
一是對滲濾液處理系統進行整體改造,2020年9月底滲濾液處理系統全部改造調試完畢並達到驗收條件;二是加強滲濾液處理系統的運行管理,確保出水達標排放。
四、整改成效
該項目於2019年9月28日舉行投產運行儀式,投產運行至今,沂南縣生活垃圾全部送到焚燒廠進行焚燒發電處理,垃圾焚燒鍋爐運行正常。在運行過程中發現滲濾液處理系統在設計及設備選型等方面存在缺陷,滲濾液處理系統達不到設計要求,導致前期沒完成環保驗收。2020年9月29日環評驗收專家現場對照恆泰新能源環評影響報告,對企業的生產運行情況、汙染治理、環保設施以及相關環保數據進行了詳細的勘查,通過環評驗收專家根據現場察看評驗,結合恆泰新能源環評批覆內容,一致通過對恆泰新能源環評驗收給予公示的意見,公司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已完成公示,公示期為2020年9月29日-2020年11月3日。
臨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11月24日
【來源:臨沂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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