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以色列和整個中東國家的關係都不好,為此從1947年至1982年連續發生了5次中東戰爭。但是在這種情況下約旦竟然將兩塊土地(巴古拉和古瑪爾)租給了以色列25年,這是為什麼?
租地的背景原因:
以色列復國後,由於周圍阿拉伯國家的不滿,因此連續發動了5次中東戰爭,但是並不能消滅以色列,反而被以色列佔領了很多土地。1950年,6平方公裡的巴古拉(位於約旦河與耶爾穆克河的交匯處)被佔領;1967年,4平方公裡古瑪爾(位於死海南部的阿拉瓦地區)被以色列控制。
對於約旦來說,自然想奪回屬於自己國家的領土,但是經過多次戰爭的教訓,約旦已經明白阿拉伯國家已經不可能打敗有美國支持的以色列。
由於約旦與以色列有漫長的國境線,綜合考慮之下需要重新思考與以色列的關係定位。但是由於第三次中東戰爭阿拉伯國家的慘敗,埃及、約旦、敘利亞三個國家不僅傷亡數萬士兵,而且埃及的西奈半島、敘利亞的戈蘭高地、以及巴勒斯坦地區的加薩走廊、約旦河西岸、耶路撒冷舊城共計約6.5萬平方公裡的土地被以色列佔領。
為此戰後阿拉伯國家在1967年8月的喀土穆阿拉伯首腦峰會上提出了「三不政策」,即與以色列不締約、不承認、不談判,就是要孤立以色列,在此後的20多年裡與以色列接觸那會被「群起而攻之」的。約旦即便是想與以色列改善關係,以解決被佔據的領土,但是別說是與以色列談判,即便是接觸也是會遭到整個阿拉伯國家的反對的,租借土地就更別說了。因為約旦經濟基礎較薄弱,需要其他富裕的產油國進行經濟援助,不能為此而得罪兄弟國家。這樣一個背景之下,約旦要想解決巴古拉和古瑪爾兩塊土地問題是不可能的,想租借給對方更是難如登天,畢竟這屬於「資敵」行為,但是隨著「巴以和平進程」的推動出現了轉機。
租地的過程:
1993年,巴以雙方在美國籤訂了和平宣言,即《臨時自治安排宣言》,其中規定:巴勒斯坦人首先在加沙和約旦河西岸實現自治,以色列軍隊則從上述地區撤出。
巴以的和解為約旦同以色列的關係正常化提供了契機,在美國的斡旋之下,1994年11月,雙方籤署了《約以和平條約》,建立了外交關係。
在《和平條約》的附件中對被以色列佔領的兩塊約旦土地做了規定,兩國交界處的巴古拉和古瑪爾兩塊土地主權歸屬約旦,允許以色列租用土地,租期25年。以色列公民可以自由進出這兩處區域,且不受約旦海關或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約束。租約到期,經約旦同意可續約,但是約旦政府有權決定是否延長租期。如果要停止租借或修改條款,籤署方中任何一方需在租期到期一年前通知對方,否則自動續約。
對於以色列和約旦來說,這是最好不過的解決方式了,以色列人可以在這兩塊土地上繼續耕作,而約旦並沒有喪失領土的主權,不失顏面。
為何約旦不再續約:
約旦選擇不進行續約,其實是必然的。以色列畢竟跟阿拉伯國家進行了5次戰爭,可以說是阿拉伯國家對以色列的仇恨並未消減,當年約旦同意租借也不過是因為考慮到現實情況,這兩塊土地已經被對方佔據數十年,想要回來總得付出一點代價,這才有了25年的租期。
關於租地,約旦約一半的人口可是巴勒斯坦人,對於租地的行為一直不滿,更是由於以色列對以色列對巴勒斯坦的打擊,導致約旦民眾對以色列的好感不斷下降,約旦民眾不再願意將土地借租給以色列也是情理之中,為此國內爆發過多次抗議。考慮到國內各方面因素,約旦政府無論如何不願意也不敢將這兩塊土地繼續租給以色列。
於是,約旦國王阿卜杜拉二世2019年11月10日宣布,自即日起廢止1994年與以色列籤訂的《和平條約》部分附件內容,收回租借給以色列25年的兩塊土地。
對以色列的影響:
由於約旦不願同以色列續約,以色列需要在2019年11月10日前撤出在古瑪爾和巴古拉的全部人員和物資。當然,這會對以色列造成一定的影響,但是畢竟兩塊土地加起來還不到10平方公裡,對一色列的影響並不大,不過是對以色列在此地的農業活動有一定的影響。
將該地順利地歸還約旦,同當年籤訂和平條約一樣具有重大意義,更加有利於兩國的和平穩定,未來雙方如何發展是對兩國領導人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