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梁栩豪圖/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宋金峪
隨著各地路面交通運輸活動日趨頻繁,路上的電動自行車越來越多了,隨之而來的是涉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風險的增大。
近日,記者從廣州交警獲悉,2020年,廣州交警共查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41萬多宗,道路上,逆行、不戴安全頭盔、不按規定道路行駛等亂象依然突出。這場電動自行車違法亂局怎麼破?連日來,記者對此問題進行了走訪調查。
走訪:涉電交通違法行為頻發
近日,記者蹲點廣州市區多個主要路口發現,電動自行車逆行、闖紅燈等違法現象仍舊頻發。
2020年12月29日上午,在白雲區尖彭路與白雲大道交會路口,記者看到,此處的車流量非常大,每當紅燈亮起,路口就聚集了不少電動車,包括普通市民和外賣員等。但不等綠燈放行,一些電動車駕駛員便闖紅燈通過路口。在10分鐘內,記者粗略統計至少10輛電動自行車有闖紅燈、逆行等行為。
而在部分街道,電動自行車違法搭客等現象尤為嚴重。
1月4日傍晚,在科韻路地鐵c口,記者發現一排電動自行車司機正在等候,見到有人從地鐵口出來,就會伸手招攬生意。記者觀察到,他們大多數未佩戴安全頭盔,載上乘客後,有司機便逆行往黃埔大道西方向駛去。
長期在天河區車陂一帶接客的一名網約車司機告訴記者,上下班高峰期是他最頭疼的時候,中山大道上的上班族、接送小孩的車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現象很普遍,他在外車道行駛時往往非常謹慎。「他們很多都抱著『你不敢碰我』的心態,我也不想惹事。」該司機說。
此外,記者走訪發現,不少電動自行車車主對交規並不了解,仍抱有僥倖心理。
「只要不出事,一般很難管到我們。」在天河區棠下居住的市民劉先生告訴記者,他在天河軟體園上班,每日騎電動自行車折返兩地,也有過逆行、闖紅燈等行為,但沒被處罰過。對於違反交通規則的後果,他也不是很了解。
還有市民表示,目前電動自行車還未實行上牌管理,相關處罰手段以交警口頭批評教育為主,違法成本相對較低。「雖然知道這樣做有風險,但是有時候我還是選擇『鋌而走險』。」市民陳先生說。
數據:2020年查處涉電交通違法41萬宗
路面執法環節直接關係到電動自行車違法亂象的整治。事實上,對於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公安交警部門一直保持著嚴查嚴管的高壓態勢。
記者從廣州交警了解到,2020年以來,廣州市共查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41萬多宗,查處的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主要包括逆行、闖紅燈、不按規定車道通行、未佩戴安全頭盔等。
記者留意到,其中查處外賣車輛交通違法行為數為4萬多宗,這意味著,違法者更多的是擁有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意識淡薄的普通市民。
為逐步提高電動自行車車主的交通安全意識,廣州交警多措並舉,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以2020年為例,廣州交警共開展「紅棉劍鋒」行動35次,出動執法力量2.5萬人次,查扣摩電30多萬輛,行政拘留違法人員5000餘人。此外,2021年1月起,廣州交警還開展了為期半年的摩電整治專項行動,繼續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等車輛的綜合治理。
針對外賣、快遞等行業重點人群,廣州交警實施共建共治策略,與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等部門推動成立行業協會,通過與相關外賣配送企業聯合共治,用企業內部管理規定加強對外賣員的約束。在外賣領域,廣州交警通過微博公布外賣企業交通違法情況,外賣行業交通違法也呈現環比下降趨勢,此舉獲得了網友們的支持。在快遞領域,廣州交警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快遞電動三輪車規範化管理,如加強快遞電動三輪車考證安排,引導企業加快組織駕駛員考證等。
此外,對於「摩電整治重點區域」白雲區,廣州交警協調相關部門推出「交通文明出行」小程序,通過掃碼錄入違法人員、地點、內容等信息形成資料庫,並根據違法數量和情節輕重,採取發送警示簡訊、上門教育、強化懲戒等措施,提高勸導質效。
在高壓整治力度下,狀況相對得到好轉。數據顯示,2020年1至11月,廣州市涉摩電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300人,同比下降14.29%。
破局:未來有望從源頭破解管理難題
不過,廣州交警相關負責人也坦言,雖然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於缺乏源頭管理,交通亂象始終難以消除。
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並非公安交警部門一家之責。但如何推動源頭管理,是一個更為艱辛的工作。
記者梳理發現,近30年來,廣州「限摩限電」的相關規定一直在不斷演變。目前,廣州市交管部門的執法依據,是2017年由廣州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表決通過的《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託車管理規定》。截至目前,「限摩限電」法規仍在繼續實施。
但無法忽略的是,目前廣州市非中心城區市民對電動自行車的需求仍比較大,記者在走訪時發現,市民普遍表示希望電動自行車能「以管代限」。在近年來的廣州市兩會上,「電動自行車該如何管理」一直是市人大代表們提交的「熱門」提案。
該如何破局?在查閱近年來關於電動自行車管理的制度規定時,記者留意到,2020年9月,廣東省公安廳發布關於《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下稱《條例》),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以求在省級層面,從源頭破解電動自行車管理難題。
梳理《條例》可發現,《條例》對省內電動自行車生產與銷售、登記與通行管理、法律責任等管理痛點做出了系列規定。其中提及的「電動自行車實行登記制度,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規定,將有望為廣州市實施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工作提供更多依據,推動廣州市開展電動自行車上牌管理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中還明確了相關法律責任,為交管部門加一步加大執法力度也提供了相關依據。不過,未來應如何根據各地情況落實實施,還需要各地相關部門進一步細化配套措施。(更多新聞資訊,請關注羊城派 pai.ycwb.com)
來源 | 羊城晚報羊城派
責編 | 陳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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