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12月16日 17:21:11 中財網 |
原標題:
南風股份:關於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
證券代碼:300004 證券簡稱:
南風股份公告編號:2020-101
南方風機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南方風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
南風股份」)於近日收到廣
東省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送達的訴訟材料(2020粵1971民初32558號),李傑就其
與趙吉慶、楊廣輝、廣州市豐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華生物」)、廣
東南風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風投資」)、南方增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南方增材」)、北京凱鵬達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鵬達」)、陳智勇民間
借貸糾紛一案,向廣東省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訴訟事項基本情況
2018年6月,李傑就其與楊子善、趙吉慶、楊廣輝、豐華生物、南風投資、
南方增材、
南風股份、凱鵬達、陳智勇、麥麗筠民間借貸糾紛案向廣東省東莞市
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李傑起訴要求債務人償還借款本金1億元、利息及違約
金、延期辦理凱鵬達股權變更的違約金,並承擔相關訴訟費用,要求保證人承擔
連帶清償責任。2019年4月,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該案件作出一審判決
(2018粵19民初48號)。公司因不服該判決,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20年4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就該案件作出二審判決,判決公司無需承擔清
償責任,楊子善、趙吉慶、楊廣輝、豐華生物、南風投資、南方增材、凱鵬達需
償還李傑借款本金9400萬元、利息等(利息以9400萬元為基數,按年利率24%,
從2018年5月7日計至實際清償之日),保證人陳智勇、麥麗筠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6月22日、2019年4月9日、2020年4月30日在中國證監
會指定創業板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披露的公司公告。
二、案件的進展情況
近日,李傑向廣東省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其訴稱:根據廣東省高
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內容,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未對《借款合同》的借款期間的
利息進行處理,因此起訴要求趙吉慶、楊廣輝、豐華生物、南風投資、南方增材、
凱鵬達六名被告償還借款利息人民幣564萬元整(以9,400萬元為本金,自2018年
2月7日至2018年5月6日,按月利率2%計算利息),並承擔訴訟相關費用,要求保
證人陳智勇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截止目前,該案件尚未開庭審理。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未決訴訟/仲裁案件具體內容及進展情況詳見公司分別於
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12日、2018年6月22日、2018年8月17日、2019年1月7
日、2019年1月11日、2019年1月15日、2019年4月9日、2019年8月19日、2019年
10月23日、2020年4月30日、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10日、2020年8月18日在
中國證監會指定創業板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公司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四、上述訴訟對公司本期或期後利潤的可能影響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
尚具有不確定性,最終實際影響需以法院判決為準。公司將密切關注和高度重視
上述案件,積極參加訴訟,切實維護公司和股東的利益,並且根據訴訟進展情況
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巨潮資訊網和《證券時報》,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南方風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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