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紀初期,香港還是一個小漁村,當時歸廣州府新安縣管轄,到1840年前後,人口大約3000餘人。雖然香港只是一個荒島,但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不僅扼守著珠江口,而且非常適合作為遠洋貿易的港口。當時,清政府實行閉關鎖國的國策,而作為「日不落帝國」的大英帝國,早就對中國巨大的貿易市場垂涎三尺,目光便盯上了香港這塊彈丸之地。在英國步步蠶食香港過程中,條約如何從「贈送」到「割讓」,最後又變成「租借」呢?
一、贈送
1840年6月,英國率先挑起了第一次鴉片戰爭。1841年1月26日,英國強佔香港島,清政府曾多次試圖用武力予以收復,但均以失敗告終。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與英國籤訂《南京條約》(原名稱《江寧條約》),通過這項條約,英國也從清朝割走了面積約80平方公裡的香港。
在條約中規定:「因大英商船遠路涉洋,往往有損壞須修補者,自應給予沿海一處,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準將香港一島給予大英國君主暨嗣後世襲主位者常遠據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也就是說,清朝將香港無償「贈送」給英國,而英國人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費用。很快,英國就任命璞鼎查為首任香港總督管理香港事務,並成立香港政府。
二、割讓
隨著貿易發展,最初到手的香港島不能滿足英國擴張的需要,英國又開始加快蠶食香港的步伐。1856年10月,英國聯合法國發動了第二次鴉片戰爭,清朝軍隊依舊是屢戰屢敗。1860年2月,英國派兵強佔了九龍半島,逼迫兩廣總督勞崇光在廣州籤訂協議,將面積約11.1平方公裡的九龍半島「永租」給英國。
同年10月24日,為逼迫清政府承認該條約,在北京正式籤訂《北京條約》。條約規定:「前據本年二月二十八日大清兩廣總督勞崇光,將粵東九龍司地方一品,交與大英駐紮粵省暫充英法總局正使功賜三等寶星巴夏禮代國立批永租在案,茲大清大皇帝定即將該地界付與大英大君主並歷後嗣,並歸英屬香港界內,以期該港埠面管轄所及庶保無事。」通過條約,清政府正式承認「割讓」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地區給英國。
三、租借
1894-1895年爆發中日甲午海戰,清朝戰敗,北洋水師損失殆盡,並籤訂了《中日馬關條約》,大量割地賠款,國力大打折扣。英法兩國瞄準時機,又開始向清政府施壓。1898年,法國提出要在中國南部海岸建立煤棧,英國也乘機提出擴大香港管理範圍的訴求。
當時的清政府自顧不暇,打不過日本,更惹不起英法,乾脆直接把廣州灣「租借」給法國,並且對香港界址進行了擴展。當年6月9日,李鴻章、許應馬癸與英國公使竇納樂在北京正式籤訂了《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俗稱「新界租約」)。經過多輪艱苦談判,李鴻章始終堅持要求香港只能「租借」,寄希望後世子孫能夠光復香港,條約最終明確: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區,以及200多個大小島嶼「租借」給英國,租期99年。
四、後記
通過以上三個條約,英國逐步蠶食香港島,共佔有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總面積達1092平方公裡的中國領土。雖然清政府軟弱無能,但有三點還是值得肯定:
一是在展括香港界址中明確了租借期限,這也為中國恢復香港主權的提供重要理由。
二是租借期限定為99年,因為根據當時國際慣例,如果土地實現100年實際佔領,那就會成為佔領國的永久領土。
三是九龍寨城沒有被劃入香港,繼續歸清政府管轄,成為中國行使領土主權的「界中之界」地方,歷代中國政權由清朝到民國都就寨城主權問題對英國提出談判,甚至連大漢奸汪精衛都曾希望收回寨城。
參考文獻:《鴉片戰爭前的香港歷史》《中英南京條約》《中英北京條約》及百度百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