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鐘輸贏幾十萬 1天輸贏上億 溫州有老闆玩到傾家蕩產 銀子商逼債:不還錢殺你全家
這樣的網遊到底算不算賭博
昨天,溫州市的林先生接到一個恐嚇電話,對方惡狠狠地說,再不還錢就殺了他全家。這已不是第一次了,上周對方就砸了他家的玻璃。
林先生的噩夢,源自一款叫「大家樂」的網絡棋牌遊戲。
在這款遊戲裡,頻現香港賭片裡的大手筆:1分鐘輸贏幾十萬元,1天輸贏上億元。眾多溫州玩家沉迷其中,他們購買虛擬的遊戲幣在網上博弈,等回到現實中,有的已經傾家蕩產。
32歲的小老闆
輸得房子賣了店關了
林先生32歲,曾是一個鞋企老闆,後來經營一家服裝批發店。兒子在幼兒園讀書,妻子幫忙照料店鋪,原本一家很幸福。
去年上半年,林先生接觸到「大家樂」網絡棋牌遊戲,裡面有梭哈、雙抲、牛牛等熱門遊戲。玩家玩遊戲先要有遊戲幣,這相當於打牌的籌碼。
購買途徑有兩種,一是向遊戲裡的「銀子商」買,49元換100萬元遊戲幣,二是在官方網站充值,49元只能換49萬元遊戲幣。
剛開始,林先生充了2000元,贏回了4000元。他趕緊通過「銀子商」換成了現金。後來他又充了5000元,又贏了25000元。
和現實中的賭徒一樣,林先生一開始贏多輸少,最多時贏了10多萬元。錢這麼好賺,他漸漸沉迷其中,注碼逐漸加大。但自去年年底,他一次次遭遇慘輸。為了翻本,他一擲千金。
「網上賭博就是一組數字,輸贏沒感覺。到後面都麻木了。」林先生說,等他醒悟過來時,已輸了100多萬元。「房子賣了,服裝批發店關了,能借的地方都借了,現在輸得連手機都沒有了。」
溫州眾多玩家沉迷
有人一夜破產有人一夜暴富
在溫州,和林先生一樣遭遇的人並不少。
永嘉人小華和林先生是在遊戲裡認識的,他一共輸了20多萬元。小華在QQ籤名裡這樣描述自己,「好可憐,想買個麵包啃啃的錢都沒有。」
阿勇在溫州市區開電纜廠。去年8月的一個星期裡,他輸了120多萬元。
昨天,記者在溫州本地論壇裡看到,好幾個網友發帖訴說自己的類似遭遇。網友「非三非四」說,他輸了35萬元,欠了一屁股債,現在想死的心都有了。網友「a524836546」說,自己弟弟玩棋牌遊戲輸了十幾萬元,患尿毒症後甚至把治病的錢都輸掉了。
當然也有人贏的。林先生曾在網吧看到一個人充了500元,一晚上翻到了500萬元。
幾百人同時投注
每分鐘輸贏幾百萬很正常
原本是網路遊戲,輸贏怎麼如此之大?
昨天,記者登錄體驗,進入一個梭哈房間。房間共有100多個玩家,其中一個是莊家。莊家輪流做,要有1億元遊戲幣(相當於5000元)才能申請。
玩家每把下註上限為200元,幾百人可以同時下注。每把限時1分鐘,輸贏的賠率為5到10倍。
記者看了幾盤下註:
15:55,網友「Marlborox」坐莊,第1把輸掉5億多元遊戲幣(相當於25000元)。
16:10,第16把,莊家贏了17億元遊戲幣(相當於85000元)。
16:14,第20把,莊家輸了9億多元遊戲幣,離開房間。
林先生說,這只是小房間,多的時候1分鐘輸贏就有幾十萬元。而VIP房間的投註上限為2000元,每分鐘輸贏幾百萬元也很正常。
銀子商代理多個遊戲 一年能賺300萬
玩家輸了錢,想繼續遊戲就得再購買遊戲幣。林先生說,到銀子商那裡買要比直接在遊戲網站充值實惠許多。
那銀子商的遊戲幣又是從哪裡來的?他們和玩家的交易是如何實現的?
林先生說,銀子商目前至少有100多人。他們一般自己不參與遊戲,充當的是中間商的角色。「從玩家那裡以每48元換100萬遊戲幣的價格買來,再以49元的價格賣給其他玩家,從而賺取差價。」
由於遊戲公司不能從玩家那裡回收遊戲幣再賣給其他玩家,遊戲幣買賣的過程通過中間商得到實現。
據了解,銀子商將遊戲幣賣給玩家時,遊戲公司會抽取2%的「頭稅」,自己從玩家那裡購買則不需要。
在「大家樂」遊戲網站的首頁,羅列著幾十個代理商的廣告。他們就是所謂的銀子商。每個銀子商都留下了QQ、電話、交易地址等。部分還提供上門服務。
記者加了一個QQ暱稱為「溫州海天」的銀子商。他在QQ裡寫著,「24小時收售通吃酒吧、456、大家樂等遊戲銀子。」
「其實用來賭博的棋牌遊戲還有很多。」林先生說,有個銀子商曾說他做這個一年能賺300萬元以上。
「懷疑銀子商和遊戲公司之間可能存在利益鏈條,不然遊戲公司也不會在首頁上為他們打廣告。」林先生說。
遊戲公司自稱 這是正常棋牌遊戲
昨天中午,記者撥通了大家樂棋牌遊戲中心熱線,客服人員說,「大家樂」公司總部在香港,旗下只有這一款遊戲。
但據林先生反映,大家樂的總部原來在瑞安,後來遷到了長沙。
「我們是正常的棋牌遊戲,是不允許玩家私下交易遊戲幣的,遊戲幣只能用來玩遊戲。玩家買賣遊戲幣一旦發現並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的話,將予以封號處理。此前就有帳號因此被封號。」
客服人員說,公司的贏利來自玩家充值兌換遊戲幣等,和其他網遊差不多。
既然遊戲幣不允許買賣,為什麼要開通遊戲幣的交易功能呢?客服人員解釋說,這是為了方便朋友間遊戲幣的無償轉贈。
根據《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經營性網站必須有經營許可證,並在首頁標明許可證號。但昨天記者委託律師在「大家樂」遊戲網站首頁查找後,並沒有看到許可證號。
網路遊戲是否涉嫌賭博 還是法律空白
浙江時代商務律師事務所律師陳一來:
賭博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定罪標準為召集3人以上,賭資5萬元以上。參賭人員不以賭博罪論處。在我國,網路遊戲是否涉嫌賭博還是法律空白。比如百家樂、六合彩都有人組織,並以賭博作為獲利手段,但像「大家樂」,無論遊戲運營公司、銀子商還是玩家都構不成賭博罪。
遊戲公司沒有主觀上組織賭博的故意,它只是為玩家提供了遊戲的場所,自己則通過玩家充值(即人民幣兌換成遊戲幣)等方式贏利。遊戲公司沒有讓你去賭博,遊戲幣是用來玩遊戲的,並不允許轉化成人民幣。這和《魔獸》、《傳奇》等網路遊戲沒什麼區別。
目前,由各大正規遊戲公司運營的棋牌平臺已遵守國家政策規定,杜絕虛擬貨幣與現金互兌。玩過QQ遊戲的都知道,QQ遊戲裡的積分是不能交易的,這樣就杜絕了玩家用現金買賣積分。而「大家樂」的遊戲幣可以交易,裡面的遊戲又都是賭博遊戲,這實際上為賭博提供了平臺。
如果利用「大家樂」來賭博的玩家數量眾多,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政府部門可以依照《治安處罰法》《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對「大家樂」遊戲進行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