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自行車,是方便市民出行的綠色交通工具。近日,常熟市民陸女士借的公共自行車卻被他人騎走,而且這名擅自騎走公共自行車的男子還打算長期佔用。對此,警方表示:騎走他人借的公共自行車並且不還,是盜竊行為!
近日,常熟市民陸女士報警稱:她用市民卡刷卡,用了一輛公共自行車去菜場買菜,把公共自行車停在菜場門口就進了菜場,等買完菜回來時卻發現公共自行車不見了,被別人騎走了。
接警後,民警立即出警,趕往事發地點進行勘查。在詳細了解案件情況後,調取周邊的監控錄像尋找嫌疑人,民警發現是一名男子將該自行車騎走。隨後,民警根據該男子的行動軌跡,調取監控錄像一路追蹤下去。經過1個多小時的視頻查看和信息研判,終於查出了該男子的身份信息,並且其落腳點就在常熟的一個酒店內。
民警立即前往該酒店,發現該男子果然住在酒店的一個房間裡。房間裡共住了4個人,都是來常熟打工的。民警向該男子詢問公共自行車的情況,他的3個同事聽了哈哈大笑,該男子也是滿不在意的樣子,認為這是公共自行車,騎一下沒什麼事。殊不知其行為已構成違法,最終該男子因涉嫌盜竊被處以行政拘留8日。
警方提醒,公共自行車由公民刷卡騎乘,在歸還之前由刷卡的公民所佔有。擅自騎走別人借的公共自行車,不是弄錯了道個歉就行了的小事情,屬於嚴重的盜竊行為,是要受到處罰的。
另外,借用的公共自行車在沒有歸還之前,公民是有保管義務的,在這個過程中遺失了,應當進行賠償。所以廣大市民在借用公共自行車的時候,也要好好保管,不用的時候要記得上鎖。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見習記者 江珂
來源: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