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微信、微博上,桃花源歸屬地之爭又起。這次,共有重慶、江蘇、河南、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等多個省市參與。各地都認為,自己那裡才是《桃花源記》的真正原型。
依筆者看,引發桃花源之爭的「罪魁禍首」似乎應該是作者陶淵明本人。好好的一篇遊記,不按套路出牌。如果像後世文人寫景時必在首段寫明在某郡某縣,甚至具體到縣郊東南七八裡,就沒有那麼多紛爭了。可如今既然爭論已起,那我們不妨就桃花源之爭做一番剖析。
先從歷史考據角度來看,《桃花源記》第一句「晉太元中,武陵人捕魚為業」,就可以將一些地方的「桃花源」排除在外。古人行動能力有限,一個武陵漁夫能跑到大海邊、中原地帶去捕魚嗎?若能,那也確實夠離奇了。其次,從歷代地理志記載來看,在東晉,武陵就是武陵郡,它的郡治在湖南常德。所以,常德的桃花源與歷史記載吻合,證據更充分。至於一些地方景色與《桃花源記》描述的相似,那種巧合併不奇怪,頂多只能算是二手資料,不能完全採信。因為,在其他史料散佚、實物未被發掘的語境下,接近事件發生當時的地理志更具權威性。再說,時間都過去一千多年了,一個地方的原始面貌可能早就大改。景色相似或許只是先入為主的臆斷,先有結論再找論據。這從大量景區裡雷同的「望夫崖」景點可見一斑。
當然,上述論斷並非最終結論。一來,隨著後續考據深入,不排除有更直接的史料能推翻之前的觀點;二來,陶淵明寫《桃花源記》也不是單純為了寫景,而更多是借景明志。就像範仲淹寫下《嶽陽樓記》,發出「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千年之嘆,可他卻沒有去過嶽陽樓。《桃花源記》裡的桃花源也未必就是一個確切的地方,它可能只是作者寄託感情之所,一個與世無爭的烏託邦。
可以想見,太多不確定因素,使得桃花源之爭還會延續,這樣的爭論並非壞事。桃花源作為一種美好意象,跟它攀親戚總比爭西門慶、秦檜故居高明得多。而且競爭之下,各景區也會對他們的軟硬體進行升級,讓桃花源更加名符其實。當然這裡有個前提——爭論不能淪為爭吵謾罵,或者惡性搶註商標、惡意競爭。否則,只會在一番口水仗後,兩敗俱傷。尤其對於桃花源而言,喧囂太甚,與「世外桃源」的定位並不搭邊。因此,在各家各有理的時候,不妨將爭論緩一緩,或許更好。比如,重慶的桃花源與常德的桃花源相距只有200公裡,在旅遊業日益區域化和組團化的語境下,二者能否合作,共同開發「桃花源」這一品牌呢?
所以,我們應將視野放寬,淡然看待桃花源之爭。史料考據也好,民間傳說也罷,都只供佐餐之用。對品鑑美景的遊人來講,旅遊不是老夫子考古,玩得舒心才是最緊要的。不然,景區面目可憎,「血統」再怎麼純正也很難讓人產生遊興。話說回來,村落依山傍水、桃花落英繽紛、田園阡陌縱橫、屋舍雞犬相聞……這些都是傳統農耕文明的經典要素,而在中國大地,這樣的村落隨處可見,它們其實也是一種「桃花源」,可供大家歇歇腳、賞賞景,安放美麗的鄉愁。對於它們,也應該予以保護。如此,大家寄託鄉愁的選擇之地才會多起來,桃花源之爭才會在不斷發現最美鄉村的過程中,回歸平和、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