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人妖並非是泰國的「特產」。最早人妖是在新加坡名聲鵲起的,那時,光是看到「人妖」一詞就足以讓人誘惑到新加坡來了。毋須置疑,當年的人妖讓新加坡的旅遊業更加發達。後來,新加坡在亞洲的經濟地位僅次於日本,此時人妖的豔名也遠播四海,李光耀總理認為有失面子,於是下了對人妖下了逐客令。於是,她們(關於性別,她們的身份證上仍註明為「男」,對於用「他們」還是「她們」,沒有其他合適的代詞可代,誰也說不清。但我更傾向於用「她們」,這畢竟是她們的某種願望。)就到了泰國,尤集居在帕堤亞和曼谷。
人妖就是變性人。去泰國的第一個晚上就是看人妖秀,在曼谷的麗都影劇院。導遊戲稱她們為「人造女人」,這種名稱又過戲謔,而「人妖」又微含貶義,最中性的一詞就是「第二種女人」,以與天然女人區分開來,而事實上人妖的身份證性別一欄仍註明為「男」,男兒身,女兒裝,但又非男扮女裝。撇開生理不論,不管別人用何種眼觀去看待,她們是將自己當成一個美麗純潔的女人的,自己也是女人,自己就是女人。這種要硬生生地扭轉自然規律、與常態違約的人,單泰國就在30萬以上(導遊介紹,只作參考)。
麗都人妖歌舞劇院不大,到那邊時已是七點,上一場表演剛結束。劇院外的小廣場擠滿了散場或入場的各國遊客,可能是假期關係,遇到的多是同胞面孔。除了這些遊客之外,就是十幾位濃妝豔沫的「女孩子」站成鬆散的一圈這就是名聲在外的人妖了。她們在跟遊人合影,很便宜,二十銖,僅相當於四元人民幣。廣場上不時閃起了耀眼的白光,那是遊客們的照相機在閃,今夜,所有的鏡頭全部對準了她們。驚豔!我的腦海裡閃過了這個詞。是的,比女人更像女人。精心化妝過的臉粉嫩嬌媚,身高超過一般女孩子,大約是常年注射女性荷爾蒙緣故,皮膚白皙光滑。但有一個背部不知何故黑斑很多。
入場之前,我們被告知劇場裡面可以拍照,但禁止使用攝影機。因為這牽涉到版權,想看正版VCD,劇院旁邊有售,五百銖一組。
節目無非是歌舞之類,與央視一年一度的春節晚會差不多,但場上場下的氣氛同樣熱烈,大家都知道演員的特殊之處原來媚力十足的女人儘是男兒身。甚至中間穿插了一個類似中國小品的搞笑節目,丑角是個肥胖醜陋的女人(也是人妖所扮),哼著黃梅曲調(後臺放錄音),提著小菜藍在臺上蹦來蹦去,這舞臺有一個臺階,可以通向場下的過道。她走下場去邀請觀眾與她「互動」,大約是長得醜緣故,再加上人妖的神秘性,眾人惟恐避之不及。但她還是突然間竄下臺去,抱住一位正在傻笑的小夥子,狠親一口就逃。大家鬨笑起來。其中一個據說是人妖的保留節目,是由單人完成的。她穿著一身怪誕的服裝:左半身是黑色西服男裝,右半身則是妖豔無比的女裝。這時全場的燈光暗了下來,她半身隱藏在舞臺上的帷幕裡,半身露向觀眾,這樣交替著用男女聲唱著情歌,讓人以為是兩個不同的男女在上面表演。這種集男女於一身的節目之所以成為保留節目,其實寓意很明白,這就是「人妖」是一種有別於自然意義的男性與女性之外的第三性,甚至讓人不切實際地聯想到了地上的蚯蚓。
對於自然人體的人為改造就像中國的盆景一樣,我們並不是很陌生,隨手就可以找出兩樣「人寵」來:一是太監;二是三寸金蓮。但其實這些是不能與人妖相提並論的。「製造」出太監和三寸金蓮的人絕對是心理變態或性變態,如果你順此下去認為人妖也都是變態之人,那你就錯了。這些人只是在心理或生理上有點異於常人,不滿意自己的性別定位;或者是無法承擔現代社會所帶來的各種壓力,從而缺乏男人的自信,而心理上開始傾向女性化,以柔克剛,使自己的精神不至於走向崩潰。現代社會偏重於發展物質文明,而忽視了人文關懷和建設。宗教也無法包辦解決形形色色的社會問題與現代心理異化問題,在泰國,絕大多數的人信仰佛教,且是小乘佛教,這與中國的佛教不同,它只能擺渡自身,拯救自己。在泰國男子做僧侶,如果自覺塵根未淨,還可以還俗,娶妻生子呢。所以,佛祖與人妖並存,也非怪事。關鍵要看一個社會的寬容尺度是多少。
在這些歌舞當中,最讓人深受觸動的是人妖展示自己的人體美來。穿得花枝招展,千嬌百媚,豔麗人妖有如模特兒一般走下舞臺時,全場驚動了。多美啊!大家情不自禁地驚嘆起來。我旁邊的一個團友吐舌道:要是讓她們和真正的女人站在一起,更像女人的是前者第二種女人。每過一排,有照相機的觀眾自覺地站起來,爭相將鏡頭對準她們她們的臉、她們的胸、她們的腰,甚至一笑一顰,全部凝固成永恆的照片。甚至後排的已經急不可待的衝到前面來,半蹲著拍照。而她們也微笑著,盡情地擺出最可人,不,最美的姿勢交給他們欣賞。就像一隻極美極豔的花蝴蝶一樣,男人們忘形了,不知眼前的她們和自己一樣是個男兒身;女人們嫉妒起來了,但視線仍在她們的身上逗留,也許她們已經知道,她們周身一切不過是人造的,再美也比不上天生麗質。我激動起來了,實在太美了!那一刻,我幾乎有了快要愛上她們的衝動!真的。不只是因為近乎完美的曲線,而是她們在鏡頭前的美,那種美她們正是要表現給世人看的東西,這種美的價值渴望得到觀眾的承認,是否也含蓄地表達出她們渴望得到社會的承認與寬容麼?
人妖的壽命不長,絕對不會超過五十歲,大約是三四十歲左右。因為動手術與常年注射荷爾蒙的緣故,她們的肌體也受到致命的傷害,也許這種懲罰就是代價吧。她們豔麗無比,但青春也很短暫,可以說是對生命的非正常透支,所以她們衰老得比常人快,晚年很悲慘,據導遊介紹身體內部會出現病變,由內到外地爛掉。先前在廣場上看到的那位背部長著大片黑點的人妖,大概就是預兆吧?但她們只想展示自己最美的一面,認為人的一生總有活完的一天,只要心中快樂,少活末尾幾年又有何妨?最重要的是有過美麗的青春!
她們仍在觀眾的鏡頭前盡情地舞動身姿,將這種無與倫比卻偏是異樣的美統統釋放出來,無拘無束,極自由極自然的。雖然離演出還有一半,但全場的氣氛卻達到了高潮。也許表演就是她們的生活,或者可以說她們過的是一種表演生活,一種釋放美的表演生活。我甚至有點嫉妒起她們了,因為此刻她們卻可以盡情地釋放出壓力,釋放出自身的美來,而這正是現代人所渴望的,他們反而只能將社會的壓力積蓄到內心的深處,久而久之,再純潔的心靈也要荒廢。
不記得何時散場,何時又回到散場後的小廣場。美若天仙的人妖們也通過後門來到這裡,舞臺下的她們依舊豔麗,依舊光彩奪目,更多的人與她們合影留念,而她們的手裡則捏著一小迭得來的合影小費。有一個長得很美,穿著大紅衣裳,衣領極大,像荷葉一樣,又像玫瑰一樣盛開著,將裸露的低胸裹在花心中。我目不轉睛地看著,她發現了,對我嫣然一笑,露出如星皓齒,那種嬌羞中帶著甜味的笑靨幾乎讓我再一次怦然心動。我突然想起了波然萊爾的一本詩集《惡之花》。
惡之花,看起來也是美的。
據一位在人妖選美大賽中得過多頂后冠的婀芙說她人生中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她曾有個男友追她,交了半年左右還不知道她是人妖,她鄰憫他,不想讓他沉迷下去,於是有次藉機讓這男孩看她的身份證,才驚道:同行半年餘,不知婀芙是男兒!不想消失了三個星期後又回來找她了。因為他說沒辦法和她分開,所以又回來了。後來那男孩和另一女孩結婚了,婀芙也去參加婚禮,還相互逗笑互表想念之情呢。(註:引文來自泰國的NEW HALF雜誌譯文)
不管你戴什麼眼鏡來看待她們,說是人也好,是「妖」也好,她們的確帶動了泰國的旅遊經濟,為這個不算富裕的國家做出了自己的貢獻這一點,與常人又有什麼區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