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 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 供圖
一款APP「共享」所有共享單車?
一家企業將這一想法付諸實踐,設計並上架了一款「全能車」APP,號稱共享單車「萬能鑰匙」,發展註冊用戶476萬餘人,收取用戶充值費用9320萬餘元。
11月13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獲悉,11月11日,這起被告單位深圳市某公司、被告人李某梁、張某、胡某、何某偉、丁某勝、黃某根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件在該院開庭審理。
閔行區檢察院指控,2017年1月始,被告人李某梁經與公司研發部總監張某等人商議,在未經營任何共享單車實體業務的情況下,與公司伺服器組組長胡某在手機安卓端、IOS端設計並上架名為「全能車」「全能車PRO」的APP項目,以能打開市場上所有品牌單車為名,吸引大量用戶註冊並交納押金、支付使用費。
全能車APP截圖
其中,被告人李某梁作為公司實際控制人,起意創設「全能車」項目;被告人張某作為研發部總監與被告人胡某、被告人何某偉等人採用反編譯、抓包、破解等方式,突破計算機安全保護措施,獲取市面上運行的品牌單車APP與伺服器之間傳輸的數據包要素、編寫規則及接入埠。再由被告人胡某帶領伺服器組組員,被告人丁某勝、黃某根將非品牌單車用戶修改為其事先註冊的品牌單車月卡、季卡用戶,重新編寫數據,通過虛擬客戶端發送至品牌單車伺服器,獲取「哈囉」、「摩拜」、「青桔」等共享單車伺服器開鎖指令,將普通用戶或非品牌單車用戶偽裝成品牌單車月卡、季卡用戶,致品牌單車計算機信息系統「用戶識別」功能無法正常運行,非法許可他人使用被害單位車輛。
截至案發,該公司發展全能車註冊用戶共計476萬餘人,完成訂單總數約3.48億條,收取的用戶充值費用9320萬餘元。
憑藉著「萬能鑰匙」的天然優勢,再加上低廉的押金和頗具噱頭的宣傳,「全能車」上線後很快就積累起龐大用戶群。涉案軟體稱,只需繳納6.8元成為平臺「鑽石會員」,進行個人身份信息驗證後即可使用。但這一「便利之門」未經任何一家共享單車公司授權,一路走來因行為「薅羊毛」被業界屢屢封殺。
自行車是別人的,運營管理也是別人的,用戶的錢卻落進了被告人的口袋。「全能車」這一看似全新的「二次共享」商業模式是否構成新型犯罪行為?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本案定性展開唇槍舌戰。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對品牌單車APP進行反編譯、對APP傳輸的數據包進行抓取、破解的行為,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被告人利用上述方式獲得的數據編寫規則及通訊埠等信息,結合「全能車」客戶端發送的單車二維碼、用戶地理位置、軌跡等信息重新編寫數據再通過代理服務發送至品牌單車伺服器的行為,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應擇一重罪處斷,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定罪處罰。
庭審現場 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 供圖
庭審中,被告單位對指控事實和罪名沒有異議;被告人何某偉、丁某勝、黃某根自願認罪認罰。公訴機關建議對被告單位判處罰金,對六名被告人分別判處兩年至十年以上不等有期徒刑,並對李某梁判處禁止從事計算機相關行業工作。
而部分被告人、辯護人則辯稱,被告人的行為沒有對被害單位計算機系統中的數據進行修改,抓包、破解和整合的行為發生在被告單位後臺,同時被告人的行為未造成被害單位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後果,應以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定罪處罰。
因該案屬於新型違法犯罪案件,且涉及被告人、犯罪事實、證據眾多,整個庭審持續了一整天。上海閔行法院合議庭庭後將對案件進行評議,依法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