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鄭州。交警接到舉報,22歲網友「文博」經常在抖音等平臺,發布駕駛大功率摩託車「飆車」甚至駕車追高鐵視頻。交警立案偵查後將其抓獲,目前該網友已被刑拘。(據 6月28日澎湃新聞網)
據報導顯示,騎摩託追高鐵,最高時速280公裡,這樣的行為顯然不止作死,更是違法之舉。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在城市道路超速20%的,罰款200元並處記3分處罰,超速50%的,罰款1000元並記6分,同時吊銷駕照。《刑法修正案(八)》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而還拍視頻發到網上大肆炫耀,甚至成為飆車「網紅」,足見其行為所帶來的危害性。最簡單來理解,這種違法示範,極容易成為一些人的「導師」,尤其是一些未成年人倘若跟風效仿,不僅會給其自身帶來傷害,且一定程度上會成為社會公害。畢竟,道路安全事故往往瞬間而發,高速飆車更無異於馬路殺手。
對於此類「網紅」與短視頻平臺的縱容不無關係。根據《網絡短視頻平臺管理規範》,網絡短視頻平臺在內容版面設置上,應當圍繞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正向議題設置,加強正能量內容建設和儲備。同時,網絡服務提供者作為網絡空間的管理者、經營者、組織者,在一定情況下,在虛擬的網絡空間中亦對網絡用戶負有一定的安全保障義務。
於此,短視頻平臺就不能僅停留於「危險行為謹慎效仿」等提醒警示層面。一則有必要好加強內容審核,儘量避免此類危險視頻上線;二則也應該對此類用戶加以規制,比如,對於確定是違法行為,應給予報警處理;三則更須加強自律,謹防短視頻內容的低俗化的趨勢。講真,短視頻平臺在內容審核上把好「質」,才能實現長足發展。
於受眾而言,應謹慎迷戀「作死」視頻。當下從視頻網站到直播、短視頻,人們通過「無時不在」「無處不在」的網絡視聽平臺獲取資訊和娛樂已成為非常普遍的現象,受眾應該有最基本的辨別能力,比如,對於一些「作死」或無底線惡搞視頻,當謹慎模仿嘗試;還如,對於一些違法違規視頻不僅要遠離,且應及時舉報處理。
回歸到飆車「網紅」,誠如其本人所言,他親眼目睹了有人因飆車造成車毀人亡,從那時起自己就很少再騎摩託車了。的確,生命只有一次彌足珍貴,就不能任性為之,乃至花樣作死。同樣,作為網絡時代的一員,更應該時刻把控好自己的言行,確保在法律及道德框架之內,即便相當網紅,也應以「有價值」的內容贏得受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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