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深市中小板上市公司紅太陽(股票代碼000525)發布公告稱: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7月7日,紅太陽以跌停板開盤,之後巨量打開跌停板。
據悉,紅太陽歸屬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業,主營原藥和製劑產品的生產銷售、化肥生態肥的銷售。截止2020年5月末,公司股東總人數為4.48萬。
歷經兩次延期後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報顯示:紅太陽公司及其子公司2019年度通過關聯方江蘇勁力、江蘇科邦和江蘇中邦的銀行帳戶,向控股股東南一農集團和股東紅太陽集團提供資金共計46.7億元;上述關聯方交易沒有履行審批程序並及時進行信息披露。
儘管經過整改,截至2020年6月29日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公司已經不存在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但是,立信會計師事務所針對其內控缺陷,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受利空消息影響,二級市場上,紅太陽股價逆勢跌停,中小投資者無緣火爆的牛市,投資者應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北京市盈科(濟南)律師事務所證券維權律師楊泉軍介紹: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上市公司虛假陳述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據此,凡是2020年7月6日收盤時持有紅太陽股票的投資者,都可以通過微信falv365諮詢律師,或者等待證監會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之後起訴,要求上市公司賠償其遭受的投資損失。證監會的立案調查通知書已經指明紅太陽信息披露違法,因此,被調查之後投資者無論賣出或者持有股票發生的虧損,均視為與其虛假陳述具有損失因果關係,上市公司應當依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