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打假追逃第一案、售假網紅貓娘回國自首一事,昨日引發全民熱議。昨晚,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對外通報「網紅大V售假」案件情況,確認貓娘已落網,因涉嫌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63萬微博粉絲,每次商品上新很快就被搶購一空,網紅大V「美pi貓娘」一度讓粉絲們非常買帳,3千多副涉假的韓國品牌眼鏡,上架不到5分鐘即被搶購一空……
如此規模化的「網紅效應」背後,其市場行為如何監管,也引發了法學專家、智慧財產權研究學者的大討論。有人驚訝於網紅售假利潤之大,有人認為這起跨國打假追逃第一案的破獲給對網紅市場經濟行為敲響了警鐘,更有專家學者認為,這是中國打假史上彰顯智慧財產權保護大國形象、維護市場公平秩序、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一大步。
「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關注網紅貓娘售假案。
在網友點讚警方打擊力度、公安部和全國多地公安官方號接力轉發、媒體掀起一輪又一輪輿論聲勢的同時,我們不妨靜下來思考,網紅售假,是誰給了他們售假的巨大市場?除了貓娘之外還有誰在銷售?貓娘營銷臺前幕後有何「心機」?假貨認定難嗎?為何警方如此重視該案開展跨國追逃?網絡售假追究刑事責任難嗎?
網紅貓娘飢餓營銷臺前幕後有何「心機」?
貓娘通過通過美妝問答、萌寵等途徑塑造網紅人設,迅速積累起幾十萬粉絲,成為微博大V、網紅,在社交媒體上採用飢餓營銷手段,引流到真假摻賣的網店,3000副韓國品牌眼鏡不到5分鐘就被秒殺完畢,這一筆就營收190多萬,盈利數十萬。
店鋪售後客服稱,她用賠錢賠貨、息事寧人的方式,處理假貨糾紛,如果有買家懷疑是假貨,只要對方不鬧,錢和貨都可以不要。而終有一日被粉絲揭發引發連環假貨舉報鬧得人盡皆知後,貓娘一邊宣稱負責到底、不會跑,一邊宣稱要自殺,實際上幾乎在一夜之間銷毀電腦硬碟、公司監控,轉移尾貨、燒毀帳單、遣散員工,支取大量現金潛逃出境。
警方披露了一個細節,貓娘出境當天同時預定了4張同一天飛往韓國的不同航班,以此混淆警方視線,這種「狡兔三窟」的手法,不可謂不縝密。
網紅大V「美pi貓娘」微博粉絲63萬。
假貨容易認定嗎?為何假貨糾紛難以處理?
貓娘潛逃出境前,「準備工作」很充足,公司辦公桌上的10多臺電腦大部分都沒有主機,有主機的也已被拆走了硬碟。現場有監控,但監控短路了、硬碟也被拆了,其名下大量資產已被轉移。現場遺留的證據太少,警方偵辦案件過程中遇到了難題。
最終,在倉庫的一個角落裡,警方找到24副GM眼鏡,壓在一些鞋子下面。門口還堆著很多快遞,其中有25副退回的GM墨鏡。這些存貨能就此認定是假貨嗎?專家指出,事實上,這些眼鏡是不是假的,警方說了不算,電商平臺說了不算,只有品牌權利人說了才算。
經過阿里方面協調聯繫GM品牌權利人,經過現場鑑定,在貓娘公司發現的GM眼鏡確係假貨。那麼,還有一個問題,消費者退貨的眼鏡,是不是貓娘賣出的呢?即便你能證明給貓娘下單付錢、貓娘寄給你眼鏡,你怎麼證明你退回的眼鏡就是貓娘賣給你的呢?這些問題,都需要一個個核實,都需要閉合的證據鏈。
確認是假貨,就能立案嗎?售假為何很難追究刑事責任?
在警方立案偵查前,就已經有很多網友披露貓娘店鋪售假,但依據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的起刑標準定為非法經營數額(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將非法製造、銷售非法製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的起刑標準定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簡言之,要麼銷售金額超過5萬,要麼違法所得超過3萬,才能被追究刑事責任。根據警方在貓娘公司現場發現的24副沒包裝的GM假眼鏡,因為沒有售出,不能作為追究犯罪行為的憑證。買家退貨回來的25副GM假眼鏡,若按照均價500元一副來算,也遠沒有達到5萬銷售額。
那麼,貓娘售假如何追究其刑事責任?近年來,國家不斷加大對網絡售假的打擊力度,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徵夫連續兩年在全國兩會上提打假,呼籲加大對制假售價的打擊力度,降低製售假入刑門檻。學界觀點也認為,在刑法關於假冒註冊商標罪的規定中,定罪量刑的標準均是以非法經營額或違法所得為依據,「唯數額論」很難解決跨平臺、跨國境售假如何取證、如何認定的難題。
網絡售假為何電子證據認定難?
貓娘及員工的電腦主機和硬碟全部被毀,通過電子證據認定貓娘售假的路子貌似被斬斷了。不僅該案中,事實上,在中國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打假領域,電子證據的認定很難。偵查機關、審判機關對於電子證據的認定難以形成統一標準,以至於事實認定和證據採信非常困難,線上銷售的違法收入在司法實踐中普遍較難認定,製售假犯罪分子往往得以逃脫應有制裁。
但是售假是通過平臺完成的,如果平臺能夠查處貓娘店鋪售假的流水記錄,這些電子證據足以確認貓娘涉嫌犯罪的行為。在阿里打假特戰隊的協助下,通過調取店鋪銷售記錄查實,警方查證貓娘的淘寶店鋪在半年內所售該GM眼鏡銷售額190多萬。
為進一步鞏固貓娘售假證據,深圳公安對約200名購買於某店鋪的假GM眼鏡的買家做了取證,圖為買家郵寄回的眼鏡。
為何嫌犯逃出國要第一時間凍結違法資金?
警方在調查貓娘及相關涉案人員的銀行流水時發現,於某已於5月30日晚支取了700萬現金。而讓警方更加沒有想到的是,貓娘的支付寶綁定的兩張銀行卡,分別是她丈夫楊某的父親、姑姑的帳號,協調哈爾濱警方凍結這兩張卡時,分別只有三毛八分錢、五毛四分錢。
無法凍結涉嫌違法的資產,如何進行下一步資金追回工作也成了難題。加上警方由於沒有貓娘銀行帳戶信息,不知具體開戶行,辦案民警花了兩天時間,帶著審批手續、於某身份信息,跑了20多家銀行調查貓娘的銀行帳戶信息。經後續調查,警方發現了貓娘名下還有150餘萬人民幣,並最終凍結了這筆資產。
為何智慧財產權案件取證難?什麼才算有效證據?
主辦案件民警坦言,案件偵辦過程中最大的難點就是現場遺留的證據太少,人證物證少,電子證據認定難,加上貓娘全部遣散員工、唯一知情的主管一問三不知,辦案取證過程中幾次面臨中斷。
所以,警方要尋求外圍突破,一方面著手聯繫買家寄回於某店鋪售出的GM墨鏡,根據阿里方面提供的千餘條電子證據,逐一核實,近一個月的時間裡內找到了近200名消費者,並對每名消費正詳細取證,最終形成證據材料;
另一反面,警方也追查貓娘的上遊供貨商和供貨商和生產商。最終將為貓娘供貨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抓獲,其承認為貓娘店鋪提供假眼鏡貨源,根據交易清單,就此鎖定證據。
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通報「貓娘售假案」。
一個網紅賣假貨,警方立案開展跨國追逃,誇張嗎?
有網友表示,不就是一個網紅賣了點假貨嗎?我們身邊賣假貨的還少嗎?知假買假的人還少嗎?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何必那麼大張旗鼓?
警方調查發現,貓娘作為網紅售假所得利潤極大,一次秒殺就有百萬元的毛利,但違法犯罪成本極低,辦案執法成本極高,雖然案件偵查幾次陷入困境,證據認定存在很大困難,但如果就此收手,貓娘依然逍遙自在,很有可能重新幹起售假的勾當,造成的影響會更加惡劣。
上網追逃貓娘,她就會回國自首嗎?
證據有了,如何將貓娘抓捕歸案?貓娘會回來嗎?
貓娘被舉報後毀掉了證據,轉移走名下大量資產、緊急賣掉了國外別墅籌措資金,在旁人看來,貓娘是在為長期海外逃亡做準備。警方對其進行網上追逃,她回國自首嗎?
經警方工作,貓娘最終想通了,她委託家人來到派出所首先遞交了兩人的自首申請書在信中她寫道,「躲不了一輩子,還是要回來面對」。最終選擇回來自首。
2018年7月17日,涉案網紅於某夫婦回國自首。
為何深圳警方聯合阿里平臺方面打擊製售假?
貓娘售假案件對社會造成的影響及其惡劣,損害了廣大消費者的權益,警方對此不遺餘力追查到底,堅決打擊製售假行為。阿里巴巴集團安全部智慧財產權保護總監郭穎也稱,關掉一家售假店鋪並不難,難的是,怎麼把她的線下制假源頭挖掉?
對於製售假者,阿里表示:無論你是誰,無論逃到天涯海角,阿里巴巴都將聯動「執法機關+品牌權利人+平臺」等打假共治系統的各方力量合力圍剿,讓製售假者傾家蕩產。「必須要把製售假產業鏈連根拔起,這才是最有效的。」
為什麼說該案是跨國打假追逃第一案?
搜索新聞發現,有製造命案的亡命之徒被成功跨國追逃,有特大電信詐騙犯被跨國抓捕,有特大貪腐案高管被跨國通緝回國自首,但因為售假被跨國追逃在史上尚屬首次。這是中國警方在保護智慧財產權、打擊制假售假違法犯罪分子上首次採取跨國追逃。
負責偵辦該案件的深圳警方指出,這是偵破的首起跨國打假案件,其意義不僅是各方聯手亮劍完成首例跨國追逃,不僅是「執法機關+品牌權利人+平臺」引領的打假共治系統又一次經驗複製,更是像抓酒駕一樣打假成為共識、維護中國智慧財產權保護大國形象的深度探索。
採寫:南都記者 王琦 圖片由深圳龍崗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