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揮部通告
珠防疫指〔2020〕7 號
針對我市輸入性病例持續增加的嚴峻形勢,為進一步遏制疫情傳播,加強對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進入我市人員的管理和服務,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從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進入珠海的人員,除整戶抵達或者具備單獨居住條件的人員允許居家隔離外,一律實行集中隔離。
二、居家隔離和集中隔離人員一律不得外出,由轄區政府或者所在居委會(村委會)安排專人管理,並做好相關服務。隔離期間,應當每天早、晚進行體溫測量;隔離期滿並經檢測合格的,方可解除隔離。
三、全市各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切實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對本單位仍留在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的員工,應逐一落實其暫不返回。員工違反規定提前返回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並一律實行集中隔離。
四、隔離人員違反管理規定的,由負責管理和服務的工作人員予以制止;涉嫌違法或者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5日
編輯:李葦婷
來源: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