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89號(關於進口泰國米糠粕(餅)、棕櫚仁粕(餅)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
公告〔2019〕189號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泰王國農業與合作社部關於泰國米糠粕(餅)、棕櫚仁粕(餅)輸華衛生與植物衛生要求議定書》規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泰國米糠粕(餅)、棕櫚仁粕(餅)進口。現將
特此公告。
附件:進口泰國米糠粕(餅)、棕櫚仁粕(餅)檢驗檢疫要求.doc
海關總署
2019年12月9日
進口泰國米糠粕(餅)、棕櫚仁粕(餅)
檢驗檢疫要求
一、檢驗檢疫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
(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三)《進出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泰王國農業與合作社部關於泰國米糠粕(餅)、棕櫚仁粕(餅)輸華衛生與植物衛生要求議定書》。
二、允許進口商品名稱
米糠粕(餅)(Rice Bran meal/cake)、棕櫚仁粕(餅)(Plam Kernel meal/cake)是指原產於泰國的米糠和棕櫚仁,經過榨油工藝後生產的副產品。
三、企業批准
泰王國農業與合作社部(以下簡稱「MOAC」)應確保輸華米糠粕(餅)、棕櫚仁粕(餅)來自其考核批准的加工企業。加工企業由MOAC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以下簡稱「GACC」)推薦,GACC對推薦文件進行核查,必要時,將派遣專家進行實地檢查。企業獲得GACC批准註冊登記後方可輸華。
獲準向中國出口米糠粕(餅)、棕櫚仁粕(餅)的加工企業名單可在GACC網站查詢。
四、檢疫性有害生物
輸華米糠粕(餅)不得帶有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水稻莖線蟲(Ditylenchus angustus)。
輸華棕櫚仁粕(餅)不得帶有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薇甘菊(Mikania micrantha)。
五、產品生產和出口要求
(一)包裝、儲藏及運輸。
1.輸華米糠粕(餅)、棕櫚仁粕(餅)可以散裝或包裝形式運輸,在運輸過程中應防止發生撒漏。用於運輸的工具應徹底清掃乾淨,必要時須進行消毒。如使用袋裝運輸,包裝袋應首次使用,且乾淨衛生,不得帶有有毒有害物質。
2.裝載輸華米糠粕(餅)、棕櫚仁粕(餅)的貨櫃或者船舶的艙(如散裝船運)內應至少有一個包裝標識,註明加工廠名稱、註冊登記號碼以及「泰國米糠粕(餅)輸往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棕櫚仁粕(餅)輸往中華人民共和國」中文和英文字樣。每批輸華米糠粕(餅)、棕櫚仁粕(餅)標籤符合中國國家標準《飼料標籤》(GB10648)的要求。
(二)離境前檢疫和證書要求。
1.MOAC應對加工企業加強生產加工、成品、運輸等環節的衛生控制,避免產品被土壤、動物屍體、動物糞便、植物或動物殘留物、有毒有害物質和其他動物源性成分等物質的汙染。輸華米糠粕(餅)、棕櫚仁粕(餅)應獨立存放於乾淨密封的倉庫中。
2.每批輸華米糠粕(餅)、棕櫚仁粕(餅)應隨附MOAC出具的符合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第12號要求的植物檢疫證書。植物檢疫證書應註明加工企業名稱和註冊登記號碼、貨櫃或運輸工具號碼等信息。輸出前或運輸途中經除害處理的,應註明除害處理方式及處理指標等信息。
3.植物檢疫證書的附加聲明應註明:「The consignment complies with the requirements described in the Protocol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of Importing Thailand Rice Bran Meal/Cake and Palm Kernel Meal/Cake between the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ustom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Cooperatives of the Kingdom of Thailand.」(該批貨物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泰王國農業與合作社部關於泰國米糠粕(餅)、棕櫚仁粕(餅)輸華衛生與植物衛生要求議定書》要求。)
4.MOAC應提供植物檢疫證書樣本,供GACC備案核查。
六、進境檢驗檢疫
(一)證書核查。
1.核查植物檢疫證書是否真實有效。
2.核查是否來自註冊登記企業。
(二)貨物檢查。
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等規定,結合本要求第四條、第五條,對進口米糠粕(餅)、棕櫚仁粕(餅)實施檢驗檢疫。經檢驗檢疫合格的,準予入境。
七、不符合情況處理
(一)無有效的植物檢疫證書,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二)來自未經註冊登記的企業,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三)發現活的檢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活的有害生物,作除害、退回或銷毀處理。
(四)發現土壤或未經中國官方批准的轉基因成分,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五)發現動物糞便、動物屍體、禽類羽毛、植物種子,或者不符合中國飼料相關安全衛生標準,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作無害化處理、退回或銷毀處理。
(六)發現不符合第五條第一款第2項的要求,作補正、退回或銷毀處理。
發現上述違規情況,GACC將向MOAC通報,並根據違規情況的嚴重程度採取暫停相關出口企業甚至暫停泰國相關產品輸華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