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嶽雲鵬吧 ?他是德雲社最拿得出手的弟子了吧,有他的地方就有歡樂,從一開始的怯怯生生,到現在出現在各大螢屏已經是習以為常。以前他只是專心的講小品、說相聲,到現在已經演了很多電影了,而他的演技也還行,至少說得過去。最近他可不太好。
「啊~五環你比四環多一環,啊~五環你比六環少一環……」聽聽這熟悉的曲子,你們是先知道的嶽雲鵬還是先知道的這首歌呢?反正只要有他的地方,就一定會被要求唱這首歌。最近他為什麼不太好呢,原因是當年嶽雲鵬改版的這首《五環之歌》,今天惹上官司啦,版權方要求賠償50萬。為什麼在之前版權不要求索賠呢,是想讓小嶽嶽出名以後來個打擊嗎?原因沒有這麼簡單。
也許有人聽著這個調很熟悉,沒錯,這個就是為一家外賣做的廣告曲,結果小嶽嶽和相關公司改編人家的版權,還是被高了吧,主要是因為所作曲目侵權,你猜讓賠償多少錢?才五十萬,真的不算多。侵權這件事是十分嚴重的。嶽雲鵬難道不知道擅自商用會有什麼後果嗎?他會不知道要付版權費用嗎?還不是因為覺得可能沒人知道原作,而自己的作品大火,肯定想要投機取巧一番。說到底,還是被利益衝昏了頭腦。
其實,對於被告也是預料之中的事情,改編這麼多年之所以沒控訴,是因為單純的個人改編,就是自己在臺上樂呵樂呵,也沒有人跟他計較那麼多,因為並未牽涉商用,結果他還蹬鼻子上臉,該罰。
然而如今嶽雲鵬卻將此升級成為商用廣告曲,已經遠遠脫離了原定的基礎,就難怪原創方會進行控訴。網友評論是典型的養肥再殺。而小編覺得這是絕對理所應當的。哪有白拿別人作品的道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