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櫃不能「霸王收費」了 國家郵政局新規:包裹放快遞櫃需收件人...

2020-12-24 大河網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段偉朵

快遞寄到,不電話通知本人,而是直接放進了快遞櫃,隔天再去取,發現超過24小時要收取1塊錢的「超時費」,近日,鄭州市民郭女士向記者反映了「剁手黨」的煩心事。不過,這樣的事現在有規可循了。19日,國家郵政局官方網站公布了《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對智能快件箱使用做出規範,其中明確要求,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徵得收件人同意。

【現象】未經同意快遞被「入櫃」,1天後去取被收費

「我當時明明在家,但快遞員卻將快遞放進了小區的快遞櫃。」近日,市民郭女士向記者講述了取快遞的經歷。她收到信息後沒有第一時間去取,而是想著等次日下班回家路上順道取快遞,誰知次日加了會兒班,到家已經晚上七點多了,輸入取件碼後,快遞櫃頁面顯示,因為超時,所以需要收費1塊錢。「從放入快遞櫃到我取出,超過了24小時,所以多收1塊錢,付費時還需要關注快遞櫃企業的微信公號,很麻煩。」

對此,郭女士認為這個收費有點強加於人的感覺,首先,快遞小哥並沒有諮詢她,而是直接將快遞放入快遞櫃,並非她自願選擇;其次,放入快遞櫃24小時後就要收費,她認為這個期限有點短,且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也沒有告知。針對這種現象,記者走訪了解到,不少「網購黨」對於直接放置快遞櫃的情況都在吐槽,雖然理解快遞小哥的辛苦,但卻因為其圖省事,原本應該送上門或者送到樓下的快遞,卻被投進了有一定距離的快遞櫃,不僅要想著去取,一不小心還容易「超時收費」。

此外,還有市民反映,如果面對面交貨的話,一旦快遞有損,可以跟快遞小哥直接溝通,但如果放在快遞櫃的話,有時候責任就很不好劃分。

【新規】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當徵得收件人同意

放置快遞櫃前,能否徵求收件人同意?

19日,國家郵政局官網公布了《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記者了解到,辦法共35條,將於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規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當徵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應當按照快遞服務合同約定的名址提供投遞服務。此外,智能快件箱運營企業應當合理設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內不得向收件人收費。如果放在快遞櫃裡的快遞有破損情況咋辦?辦法規定,快件延誤、損毀、內件短少的,收件人可以當場拒絕籤收,並按照智能快件箱運營企業的提示將快件退回智能快件箱。

不過,雖然快遞櫃有個別小問題惹消費者「吐槽」,但整體來說,還是給快遞終端帶來了極大便利。辦法提出,支持將智能快件箱納入公共服務設施相關規劃和便民服務、民生工程等項目,在住宅小區、高等院校、商業中心、交通樞紐等區域布局智能快件箱。

【說法】落實相關法律規定,保護消費者權益

該辦法出臺對於消費者權益保護來說,有哪些意義?

河南風向標律師事務所律師單豔偉介紹說,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快遞物流服務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時,應當提示收貨人當面查驗;交由他人代收的,應當經收貨人同意。不過,在現實生活中,不少快遞員為了節約時間,並不能完全遵照相關法律規定,在未經收貨人同意的情況下就將快遞放至快遞櫃或者代收點。另外,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還存在收投服務不規範、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等問題,消費者權益難以得到充分保障,一旦出現問題,責任又很難劃分清晰。該辦法的出臺,對於規範行業、保護消費者權益來說,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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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自把快件放快遞櫃可拒收 快遞新規您滿意嗎?
    ——編 者快遞櫃不是「甩手櫃」未經同意擅自把快件放入快遞櫃,消費者可拒領包裹「自從小區裝了智能快遞櫃,快遞小哥常常把包裹往裡面一放了事,送貨上門服務也越來越少。」比如,「快遞不能光快不遞」「快遞櫃不是『甩手櫃』更不是『錢櫃』」「快遞變『快取』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侵害」……對這些問題,《快遞暫行條例》是否做出規定?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根據《條例》,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
  • 未經同意把快件放快遞櫃屬違規!快遞新規了解一下
    - 導讀 -快遞包裹是直接送上門還是放快遞櫃?這事兒可不能由快遞員說了算。5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快遞暫行條例》,推出了一系列促進和規範快遞業發展的制度措施,其中就有對快遞智能櫃使用的約定:未經收件人許可,快遞員直接將快遞包裹放入快遞櫃、快遞代收點等行為將被視為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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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快遞櫃需徵得同意這些物品不得入櫃關注度最高的快遞入櫃需徵得收件人同意,也在《管理辦法》中被明確提出。而在快遞櫃收費問題方面,《管理辦法》明確提出:智能快件箱運營企業應當合理設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內不得向收件人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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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張瞧 「怎麼現在韻達快遞個別快遞員又開始在未經客戶允許的情況下,往快遞櫃投放包裹了呢?而且在客戶多次聲明不要往快遞櫃放包裹的情況下,依然無視客戶的正常訴求,還繼續往快遞櫃放包裹。遇到此類情況,消費者應當怎樣維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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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今天開始原本免費的豐巢快遞櫃將要收!費!了!非會員超12小時 按半天0.5元收費豐巢快遞櫃將於4月30日推出會員服務。收費標準分為兩個方面:普通用戶:可免費保管用戶包裹12小時,超時後,每12小時收取0.5元,3元封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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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網友表示,「首先要求快遞員在未徵得用戶同意的情況下不能放到快遞櫃」,「如果快遞櫃要收費,就應該允許快遞員送上門。」不少用戶網購下單時特意備註「拒放豐巢」。豐巢方面表示,隨著每年包裹數量遞增,用戶對快遞櫃服務接受度也在提高,末端交付工具的資源使用效率極為關鍵,基礎設施的高效率使用,將有效降低配送公司配送成本。國家郵政局:未經用戶同意投入快件箱可投訴豐巢收費引出了一個常見問題,也就是快遞公司未經用戶同意就投遞快件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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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瀟湘晨報長沙訊 4月29日,記者來到一個豐巢快遞櫃前,快遞櫃顯示屏首頁就是「豐巢會員服務」,稱「為了進一步提升用戶服務,同時優化資源的利用效率,豐巢於4月30日推出會員服務」,標準為:普通用戶可以免費保管用戶包裹12小時,超時後,每12小時收取0.5元,3元封頂,節假日期間不計費;
  • 怎麼拒絕快遞員擅自放快遞櫃?豐巢 菜鳥攻略都在這……
    最明顯的是快遞員在末端配送中卻出現了「BUG」,一方面,因不能隨意投遞快遞櫃且用戶拒絕投遞快遞櫃數量增多導致配送時效減慢甚至自己墊付費用投遞;另一方面,快遞員未經用戶同意就將包裹投遞快遞櫃,另不少用戶十分苦難甚至深感無奈。與此同時,隨著京東618年中大促的到來,拼多多、蘇寧、天貓等電商平臺均開始加入其中,與京東一起瓜分活動流量。
  • 郵政局規定:收件人同意後包裹方可投快遞箱 快遞員尚未接到統一要求
    日前,國家郵政局通過了《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該辦法明確要求,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徵得收件人同意。如快件出現外包裝明顯破損、重量與寄遞詳情單記載明顯不符等情況,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此外還要求快遞箱運營企業合理設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內不得向收件人收費,該辦法將於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智能快遞櫃(箱)已經成為很多小區的標配,當收貨人不能正常收貨時,智能快遞櫃的暫存功能為很多上班族用戶解決了接收快遞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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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春市民若收費會選擇其他送取快遞方式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豐巢快遞櫃推出的超時收費制度為:普通用戶12小時內免費保管包裹,超時後收費0.5元/12小時,3元封頂,節假日期間不計費,享兩次免費超時取件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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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2月份,國家郵政局明確表示要「積極推廣定點收集、定點投遞、預約投遞、智能快件箱投遞的模式,儘可能減少人員之間的直接接觸」。利好政策的不斷加持,再次將智能快遞櫃推向了新的風口。4月17日,國家郵政局辦公室與商務部辦公廳聯合下發了關於深入推進電子商務與快遞物流協同發展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電子商務與快遞物流協同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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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地明確入櫃需收件人同意事實上,關於快遞櫃的使用原則,相關法規已有明確規定。上述《通知》明確,對於使用智能快件箱進行投遞的快遞企業,要督促相關企業在投遞前履行告知義務,徵得收件人同意後方能放置在智能快件箱中。對於經兩次投遞後仍不能妥投,需放置在智能快件箱的快件,也需徵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的,應予以退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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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這幾天,關於豐巢快遞櫃要向用戶收費的消息在網上引起了大家的熱議。快遞不能送貨上門,還要跟用戶收費,到底是誰給了豐巢收費的底氣?快遞櫃收費,這錢應該誰出?在快遞櫃剛剛出現的時候,就飽受用戶詬病!很多快遞員在沒有聯繫用戶的情況下擅自將用戶的快遞存放在快遞櫃中, 沒有如約」送貨上門,為收件人帶來不便。為此國家郵政局還專門發布了《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其中明確要求,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徵得收件人同意。是誰給了豐巢收費的底氣?
  • 豐巢快遞櫃開啟收費時代,包裹存放超12小時將收費,3元封頂!你還會...
    近日,豐巢科技在官網、APP和智能快遞櫃屏幕等多平臺發布消息稱,為了優化快遞櫃格口資源利用效率,減少快遞滯留,進一步提升用戶服務與體驗,豐巢智能快遞櫃在今天上線會員服務。這也說明,豐巢智能快遞櫃迎來了收費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