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一般現在早工廠工作,每周差不多都是上6天休息一天,在每年的生產旺季時,還需要加班,甚至休息日也要加班,這樣才能完成訂單。但是在某個電子廠裡,卻出現截然相反的情況,這裡的老闆規定周末不能加班,這是為什麼呢?
工廠規定,每周1至周五上班,周末不允許加班:
工廠的基本工資是2500元,工人們想要多掙錢,加班當然是唯一的方法了,幹的多掙的多。這個廠規定周末不允許工人加班,因為加班費用太高,老闆不想花這筆錢,就所幸給員工放假休息,那麼疑問來了,都不上班,產量完成不怎麼辦呢?這老闆就想招,那就是其他五天拼命趕工來彌補周六周日的產量,工人每天平均要上13個小時。這樣加班費還不高,比周末加班能省去不少錢。
一周五天高強度的工作,工人身體非常疲憊,周末休息也只能睡覺來緩解,基本上也等於是浪費2天休息日,這樣做每月完成訂單,但是實際上工人的工資是不增反降的,一般也就3000多塊錢,有時候還拖欠幾天,甚至拖欠半個月到一個月。工人們身心疲憊,老闆卻覺得自己是非常聰明的人。
工人也沒有其他辦法,明知道老闆這麼坑,但是卻沒有違反什麼規定,只能私下裡互相訴苦,但他們不知道,超過12小時的工作,加班費已經不是1.5倍了。而且老闆說了,給你們2天休息日你們應該滿足,你看看別的廠,有時候連休息日都麼有。
這個老闆還制定很多規章制度,大多都是扣錢為主的,比如遲到要罰款,產品不達標要罰款,就連吃飯時間長了也要罰款。罰款都是50起步的,一個月連續罰款超過4次相當於事假一天,這樣的規定給工人的壓力是非常大的,工人們每天都擔心自己做錯事,不然連3000多塊錢都掙不到。這老闆想了那麼多省錢的招,他能不開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