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已經是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了
相信大家也都明白酒駕的危害
但有些人還是會抱著「僥倖」心理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結果,成功和蜀黍「見面」
為有效遏制酒後駕駛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切實維護轄區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邳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一直以來持續開展酒駕夜查行動,有效消除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隱患,淨化道路交通環境。為進一步提高廣大群眾的安全出行意識和守法意識,現將5月部分酒駕人員名單進行曝光,望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莫存僥倖。
56名酒駕人員被實名曝光!
酒後駕駛會受到哪些處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處拘役和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記12分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暫扣6個月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5000元罰款處15日拘留,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扣留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市民
酒後一定不可以駕車!
不論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
都是非常危險的行為!
編輯:朱昱 來源:邳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