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商務籤證(入臺證)辦理流程及材料
臺灣商務籤證(入臺證)介紹
赴臺灣從事商務考察,商務參訪,展覽展示,教育文化交流,經貿交流等活動專業人士或主管經理以上職務者,可以申請辦理商務籤證。
臺灣商務籤證有效期3個月,辦理赴臺商務籤證所需時間:約2周至3周。 備註:通常在臺灣停留時間不得超過15天,客戶可在自商務籤證頒發之日起有效期內,任選一天入臺。
臺灣商務籤證分為:
單次籤、多次籤與逐次籤。一般情況申請的都是單次籤;如果臺灣邀請方營業額超過一億臺幣則可以申請逐次籤;如果臺灣邀請方營業額超過一億臺幣且受邀人為大陸地區年度營業額達新臺幣五百億元(即人民幣125億元)以上企業之負責人或經理人的,則可以申請多次籤!
臺灣商務籤證多次籤:客人可以多次去臺不用再把資料提交給移民署。臺灣商務籤證逐次籤:去過回來後要是再想去臺灣,要把第一次的資料和小本子寄給移民署審核,移民署再把本子寄給客人,客人才可以再去臺。極少有客人辦理逐次籤,因為太麻煩了。
臺灣商務籤證適合人群
1、商務人士(去臺灣開會、經貿、技術、培訓等);
2、去臺灣參展(設展)、開會、籤約、技術、培訓人士; 3、自由行人士(希望以自由行去臺灣,不受團隊旅遊不得脫團限制的個人或單位);
4、海峽兩岸協會、工會、醫院及學校等互動交流; 5、去臺灣看朋友訪親戚、求醫、美容、打高爾夫、拍婚紗照、看明星演唱會等
臺灣商務籤證申請條件
臺灣邀請公司需具備以下條件:
1、臺灣企業、僑外投資事業年度營業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
2、 公司資本額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之新設臺灣企業、新設僑外投資事業
3、 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年度營業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者
4、 營運資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之新設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
5、 外國公司在臺辦事處採購實績達一百萬美元以上者。但金融服務業在臺辦事處,不受採購實績限制。
商務入臺證辦理所需資料:
大陸方面需要準備資料:
1.白底彩色兩寸照片4張,照片規格3.5x4.5、頭像3.2x3.6
2.身分證複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同一張上)
3.戶口本複印件一份(每一頁都要印 空白地方不用)
4.大陸地區人民緊急聯絡人表格(聯絡人必須是要直系親屬),大陸地區人民緊急聯絡人戶口本、身份證
5.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必須用黑色墨水筆書寫)
6.在職證明書表格(要蓋公章)
(1)用公司便箋紙列印,上面有公司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等聯繫信息
(2)內容需有:
a、申請人的護照號碼、出生日期、職務、薪酬;
b、計劃逗留的時 間(從什麼時候到什麼時候、共停留多少天),目的以及行程;
d、出訪費用由誰支付;
e、保證申請人會遵守目的地法律並按時回國。
(3)列印後需加蓋公司公 章,負責人籤名
(4)此擔保信須在一個月內開
7.近三個月的個人納稅證明。
8 .個人簡歷表(工作經歷必須詳細;如果有現職或曾任職黨政、軍方、人大等任職,必須真實寫出,否則會被拒件)
9.公司營業執照複印文件 (要蓋公章)
10.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11. 單位企業簡介或宣傳一份(無則免)
臺灣方面需要準備資料:
臺灣邀請方資質:全年營業總額新臺幣1000萬以上,或成立不到一年,但資本額五百萬元以上公司。(以下資料您無須親自收集,請您提供臺灣邀請單位的具體聯絡人和聯絡方式,稍後我司會指定專員來為收集資料)
1.公司營業執照複印文件
2.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請複印件
3.法人身分證證複印件
4.如新設立公司,請準備(變更)登記表(複印件)
5.保證書 (負責人身份證影、籤名蓋章)蓋公司大小章一人一份(若負責人不在臺灣可由其它高級主管代理)
6.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複印件
7.邀請函(需提供臺灣邀請單位聯繫人、聯繫電話)
8.保險投保資料
9.赴臺活動計劃及行程表,要詳填(蓋公司大小章)*目的要陳述詳細(拜會的公司行號、聯繫人及電話)
10.團體名冊(二人以上才須付、蓋公司大小章)
11.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許可函及實行投資報備函(或僑外投資人在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之出資證明文件)(臺灣母公司邀請大陸子公司需要此資料)。
如果需要辦理多次往返的商務籤證,還需要附加以下條件:
1.邀請單位年度營業額達新臺幣一億元(即人民幣2500萬)以上。
2.受邀人為旅居海外地區之大陸地區人民。
3.受邀人為大陸地區年度營業額達新臺幣五百億元(即人民幣125億元)以上企業之負責人或經理人。
辦理商務入臺特別提示:申請人填寫信息與真實情況不相符、隱瞞本人犯罪前科或在臺無不良紀錄、大陸企業資料不符合要求並無法補交相關資料、臺邀請方資料不全並無法補交相關資料等情況,由於以上情況者,而遭移民署拒籤,籤證等費用一概不退回。
赴臺灣商務籤證辦理流程
赴臺灣商務籤證辦理流程
1.拿到國臺辦批文
2.準備材料辦理商務入臺證。
3.遞交入臺證材料初審
4.材料寄回臺灣辦理入臺證,準備好臺灣和大陸公司資料,由臺灣移民署籤發。辦理時間是15個工作日左右。
5.最後拿國臺辦批文和入臺證辦理大陸赴臺通行證。由戶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所頒發。辦理時間在30天左右(根據2012最近國家政策,上海、北京、天津、廣州、深圳、南京工作人員,可就近辦理)。 6、完成前面步驟,即可從任意一個城市直飛臺灣。
辦理商務入臺證注意事項
一、
1.臺灣方面的邀請資格:只要年營業額1千萬臺幣即可申請邀請。
2.送件人邀請限制:只要現職大陸企業負責人、經理人、專門性及技術性人員。
3.停留期間:由原來的1周增長到10天,培訓、驗貨申請更可最長達到3個月。
4.申請時間:申請時間只要15-22工作天左右即可批准下來,有效期2個月。
二、
1、請寄出來前先複印個護照個人資料頁自己保留(以便購買機票需要個人資料);
2、不要郵寄寄護照套,因為遞籤時要拆開護照套,有可能在領館裡遺失; 3、注意照片必須是半年內新拍的證件照(如沒有底色特別要求,則不限底色),護照有效期一般要超過半年及有至少4頁的空白頁。
三、
1.大陸地區商務人士應邀赴臺從事商務研習(含受訓)活動期間,應穿著足以識別之服裝或配戴證件,臺方指導人員亦同。
2.主管機關或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大陸地區商務人士赴臺從事商務活動,會隨時會同相關機關進行訪視、隨團或其他查核行為;其屬從事商務研習(含受訓)者,得由主管機關會同相關部會以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組成聯合查察小組,進行訪視或其他查核行為。
3.臺方邀請單位邀請大陸地區商務人士赴臺,應依主管機關或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要求,限期提出邀請之大陸地區商務人士在臺活動成果報告。
4.臺方邀請單位未依規定辦理接待、安排活動、提出活動報 告、留存受邀人之保險契約、遇緊急事故或災變未通報、商務研習(含受訓)者或指導人員未穿著足資識別之服裝或配戴證件,或拒絕、規避、妨礙主管機關或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第四項所定訪視、隨團、查核行為,或未提供相關文件及數據,受邀人逾期停留或有其他不當情事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許可,並視其情節,於 六個月至三年內對其代申請案得不予受理,涉及違反其他法規部分,另移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相關規定處理。
臺灣免籤證適用對象:
澳大利亞(Australia)、奧地利(Austria)、比利時(Belgium)、加拿大(Canada)、哥斯大黎加(CostaRica)、丹 麥(Denmark)、芬蘭(Finland)、法國(France)、德國(Germany)、希臘(Greece)、愛爾蘭(Ireland)、冰島(Iceland)、義大利(Italy)、日本(Japan)、韓國(RepublicofKorea)、列支敦斯登(Liechtenstein)、 盧森堡(Luxembourg)、馬來西亞(Malaysia)、馬爾他(Malta)、摩納哥(Monaco)、荷蘭(Netherlands)、紐西 蘭(NewZealand)、挪威(Norway)、葡萄牙(Portugal)、新加坡(Singapore)、西班牙(Spain)、瑞典 (Sweden)、瑞士(Switzerland)、英國(U.K)、美國(U.S.A)等三十個國家的旅客。
籤證應備要件:
1. 所持護照效期應有六個月以上。(日本護照應有三個月以上)
2. 回程機(船)票或次一目的地之機(船)票及有效籤證。其機(船)票應訂妥離境日期班(航)次之機(船)位。
3. 經中華民國入出國機場或港口查驗單位查無不良紀錄。
停留期限:
三十天,停留期限自入境翌日起算三十天為限,期滿不得延期及改發其它停留期限之停留籤證或居留籤證。 適用入境地點-- 桃園中正國際機場、高雄小港國際機場、高雄港、基隆港、花蓮機場、花蓮港、臺中港、澎湖馬公機場、臺東機場、臺中清泉崗機場。
臺灣落地籤證適用對象:捷克(CzechRepublic)、匈牙利(Hungry)、波蘭(Poland)、斯洛伐克(SlovakRepublic)等四國國民,及所持護照不足六個月之美籍人士。
應備要件:
1. 所持護照效期應有六個月以上。
2. 回程機票或次一目的地之機票及有效籤證,其機票應訂妥離境日期班次之機位。
3. 填妥籤證申請表、繳交相片二張。
4. 籤證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依互惠原則免收籤證費國家則免繳),及手續費八百元。美籍人士請參照備註。 5. 經臺灣機場查驗單位查無不良紀錄。
停留期限: 三十天,抵達自翌日起算期滿不得延期及改發停留籤證或居留籤證。 適用入境地點 -- 桃園中正國際機場、高雄小港國際機場。
辦理方式:
1. 自桃園中正國際機場入境者,請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中正國際機場辦事處辦理。
2. 自高雄小港國際機場入境者,應先向航空警察局高雄分局申領「臨時入境許可單」入境,入境後三日內,須持憑該許可單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領事事務局高雄辦事處申請換發正式籤證,逾期未辦理者依行政執行法規定處罰。
備註:
* 美籍人士所持護照不足六個月者:
1.得向我國駐外館處申辦籤證,相對處理費為一百美元(新臺幣三仟六百元) 。
2. 倘擬於抵達我國指定之入出國機場時申辦籤證 (visa upon arrival) ,將審酌個案核予單次入境、停留期限不超過護照效期之停留籤證,費用總計為一百二十四美元(相對處理費一百美元加上特別處理費二十四美元)。(辦理方式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