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這篇是海峽對岸一相關產業人士所寫的文章;小編覺得這篇稿子寫的不錯,分享出來只是單純希望能給各位客官帶來一點參考價值。
「說是手遊,到底都包含哪些東西?」
縱觀手遊的組成,主要包括了:
1.軟體部份
故事腳本、人物設定、場景、玩法、虛擬物品等等;
2.硬體部份
服務端、使用者端(以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為主)、週邊裝置(例如部份利用戰鬥卡進行人物能力變換的手機遊戲,其可能會搭配相應的卡片讀取裝置)、立體環繞效果的耳機裝置等等;
3.獲利模式
以高粘著度的關卡接續設計,搭配點數充值機制、充值換取寶物的機制(例如神魔之塔)等,讓玩家不斷的以消費(購買充值點、裝備等)換取更優質的遊戲感受,且獲利模式亦採2/8法則,即以80%未付費的玩家形成遊戲的競爭氛圍,以使20%付費的玩家被粘著而形成利潤;
4.其它獲利模式
衍生性的周邊商品,例如公仔、套卡、畫冊、動畫等。
「獲利之所在,關鍵之所在」
從智慧財產權的基礎上來看,以上述組成「手機遊戲」的幾個部分以及其獲利模式評估,幾乎每個環節都可以通過取得智慧財產權來取得相對的保護;然而,依據個人的觀察及接觸到的實例,筆者倒是客觀地建議手遊業者在開發的過程中,不必過度迷信「智慧財產權」可以即時地保護到遊戲本身!
客觀上來講,如何創造一個吸引人的遊戲才是必要的基礎,再者,如何快速、且不斷的上架衍生的遊戲連接,則顯然才是不斷獲利的關鍵,而這個成敗則取決於「快速」,因為一旦達成「質」與「速」,則可以相對有效的提高玩家的粘著度,進而使願意付費的玩家不斷的掏錢消費;再者,從預防競爭者或仿冒者的抄襲,唯有保持「快速」,才能永遠走在前面讓其他人追趕。
「無處不商機,無處不知權!」
再回到「智慧財產權保護」本身,如果有了上述的開發前題,那麼接下來在幾個必要的關鍵點,技巧性的投入精力去獲取「智慧財產權」,其實也就相當足夠。
舉例而言,有關軟體部份的故事腳本、人物設定、場景、玩法、虛寶等等,要真正透過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其實相當困難,主要投入的時間與成本,恐怕無法與遊戲的生命週期成相對正比,但如果真要做,亦非不可能,例如在軟體的部份:
1.最值得以專利保護的其實是遊戲本身的「玩法」,例如利用轉珠使相同顏色的圖形匯聚後取得分數、又例如對應畫面中不斷的到達定位之指標進行點擊(太和鼓)以取得分數,此類型的玩法是可以利用申請發明專利以取得專利權(事實上這兩個例子都有相關的專利權存在),如果你無法確認,找個專家協助你辨別;
2.再者,遊戲的人物、場景等呈現,實際上亦可以在繪製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的保護,背景音樂亦然;
3.硬體的部份則更為具體,且標的更明確,例如利用多臺伺服器的串聯,使同時間玩家登入的流量可以被有效分散,以防止伺服器當機的方法,即有相關專利權,又例如前述手遊的裝備卡可以藉由擴充的讀卡裝置進行裝備補充亦有相關的專利權存在;
4.獲利模式一般被定義為「單純的商業方法」,此標的無法作為申請專利之標的,但如果搭配了硬體、資訊裝置的實施,則仍然可以透過申請專利以取得專利權,例如遊戲充值卡的充值模式及方法;
5.其它週邊商品則同樣有可能利用智慧財產權進行保護,例如熱門遊戲的名稱可以透過註冊商標以取得商標專用權,人物公仔則可以申請設計專利。
據上小結可知,即便是手遊這麼快速發展的產業,亦是無處不商機,無處不知權,而實際上只要有心想保護,每個環節都是可能形成權利的區塊,但實際點,我個人還是傾向建議先思考有效獲利模式,再將權利保護的布局適當加入,否則有可能只是春秋大夢。
走過、路過,千萬別錯過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心法!
假設有心要面對「智慧財產權管理及保護」這一塊,那麼以下的建議,可提供給大家作參酌:
1.先降風險,再談維權
(1)在遊戲定案前的初期,依然要先作專利檢索,尤其是玩法的部份,美國有關有遊戲專利開放的早,所以實際上有很多玩法在美國已經被專利權所保護,是以,透過專利檢索可以確保未來侵權風險降至最低;
(2)有關人物、場景設計、背景音樂等,要儘可能由市場端去收集各類型遊戲的訊息,以避免不慎侵害他人的著作權;
(3)遊戲命名的重要性不可輕忽,除了透過商標檢索以確保不慎侵害他人商標權的可能性,更要在定案後,提出商標的申請,也可避免被他人搶註的可能性(插旗容易/拔旗難哦!)
2.將本求利、保護與攻擊兼具
對於小型/獨立遊戲開發團隊,在法務資源缺乏狀態下,如何能較有效率的去進行IP維權申請?又或者在資金不足僅能有條件的申請維權時,哪些是MUST保護項目?
(1)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先以申請專利保護玩法,如果玩法其實沒有被保護的必要性,就加快遊戲衍生連結的可能性,使競爭者或仿冒者只能在後跟隨;
(2)商標一定要申請,因為後續所有的衍生性週邊商品都會跟著商標走,事實上衍生性的週邊商品被開發的越多,表示遊戲受歡迎的程度越高,而在取得取商標權的情況下,遊戲越紅,商標權本身的價值則越高,更重要的是,取得商標註冊的費用成本極低,大概是寫錯一段程式的代價而已;
(3)著作權(創作完成即享有著作權),採取登記(例如在中國可以向版權局進行登記)是為了預防將來萬一真的被侵權時,可以即時的提出主張及證明,舉凡有關遊戲中的美術及音樂創作,都可以被著作權保護。
維權之所以是維權,是因為維,才能保有權
權利人有很多是受限於自身規模的原因,致使即便在遭受到侵權時,仍會採取消極的應對,主要原因在於如果透過訴訟程序進行權利維護,想像中,權利人都要付出相當高的代價,而且可能曠日廢時,所以常聽見權利人會自嘲的說:「把那些時間拿來賺錢更實在!」,其實,如果真想的開,這也是很好的方法,但阿Q要有個限度,多作市場資訊的收集,必要的時候,殺隻雞來警告一群猴,其實還是相對有效的,尤其遊戲業者可以特別關注受侵害的權利是否有關「商標權」或「著作權」,如果有,先報警吧!絕對有效。
From:遊戲茶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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