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齊廟制在實現由諸侯四廟到天子七廟的升格後,太祖二祧廟成為影響北齊宗廟格局的關鍵性因素。太祖二祧廟最初由高洋基於鄭玄學說而設定,在北齊皇位繼承制由盛行的兄終弟及制向父死子繼制轉變過程中,太祖二祧廟由孝昭帝所定三祖廟(高歡、高澄、高洋)變更為齊後主所立三祖廟(高謐、高歡、高湛)。齊後主所立三祖廟,不過承用武成高湛天統改制之意。在政治博弈過程中,高湛以高謐為太祖的具體原因,目前有限的史料表明或在於彰顯高謐北徙懷朔,開啟北齊之功業,而高湛更以高謐為太祖,太祖世次自高歡上推二世,並未降低高歡在郊廟中的地位,凸顯出父死子繼制的正當性,同時也拉近了宗室血緣關係,顯示出高湛籠絡宗室的初衷。
【關鍵詞】北齊;不祧廟;太祖;天統改制;宗廟制度
【作者】趙永磊,廈門大學歷史系博士後(福建廈門 361005)。
北齊祭祀制度略見於《隋書·禮儀志》之中,而北齊祭祀制度創立時代問題,也不乏相關線索。北齊禮儀制度初由崔昂、邢卲議定,《北齊書·崔昂傳》載文宣天保元年(550),散騎常侍崔昂「與太子少師邢卲議定國初禮」,而文宣時期所定祭祀制度,《北齊書》略記之。
《北齊書·文宣紀》載文宣天保八年八月:「庚辰,詔丘、郊、禘、祫、時祀,皆仰(案:《北史》無仰字)市取少牢,不得剖(案:《北史》作刲)割,有司監視,必令豐備;農、社、先蠶,酒肉而已;雩、禖、風、雨、司民、司祿、靈星、雜祀,果餅酒脯」。所謂「丘、郊、禘、祫、時祀」,即南北郊、圜丘、方澤及宗廟時享、禘祫;「農、社、先蠶」,即先農、社稷、先蠶;「雩、禖、風、雨、司民、司祿、靈星、雜祀」,即雩祭、高禖以及風師、雨師、司民、司祿、靈星等祠。故《隋書·禮儀志》(下文省稱《隋志》)所記北齊郊廟、社稷、先農、先蠶、雩祭、高禖等制度,可謂在文宣時期已確立基本規制。
北齊祭祀制度始創於文宣時期,而郊祀制度在文宣以後又有更定。《隋志》所載北齊祭地配後制度,乃沿承北魏舊制,已引起學者關注,《隋志》載北齊圓丘、南郊均「以高祖神武皇帝配」,方澤、北郊均「以武明皇后配」。而從時間序列言之,《隋志》所見北齊配享制度,並非全屬文宣高洋所定。《北齊書·文宣紀》載文宣天保二年正月,「辛亥,有事於圓丘,以神武(案:當作獻武)皇帝配」,文宣追尊高歡廟號太祖,而《隋志》載高洋廟號高祖,且獻明皇后婁氏崩於武成帝河清元年(562),次年正月始配祭北郊,至齊後主天統元年(565)十一月又更諡號作武明皇后。故《隋志》所見北齊方澤、北郊配祀制度,應屬齊後主時期建置。
在文宣高洋與齊後主高緯之間,北齊宗廟格局的演變最為值得注意。目前學者在北齊廟制變遷問題上已有重要研究成果,而北齊廟制變遷的基本輪廓,並未得以釐清。據周一良先生考察,北齊宗廟神主廟號屢經改易,而北齊廟號更定問題,透過北齊廟制形成的時間序列,北齊廟制由四廟至「天子七廟」的變遷過程歷歷可見。宗廟神主作為皇位傳承合法性的象徵,昭穆制度顯示出皇位傳承的先後次第,而北齊皇位繼承制由於兄終弟及的盛行,昭穆序列較為紊亂。高洋開國之後,確立太祖二祧廟的宗廟格局,太祖二祧廟在宗廟神主中作為特殊的神主序列,百世不祧,圍繞究竟何者為太祖二祧廟,文宣高洋、孝昭高演、武成高湛均有所更定,在政治博弈過程中,太祖二祧廟也具有特殊的政治意義。本文擬透過北齊太祖二祧廟的構建過程,闡明太祖二祧廟建置與北齊皇位繼承制的關係,並進一步揭示武成高湛改定廟號的政治意義。
太祖二祧廟為鄭玄廟制說的核心觀點,所涉對象即「天子七廟」。而魏齊革命,高洋禪代孝靜帝,出居大統,北齊廟制也實現由諸侯廟制向「天子七廟」轉變。
(一)北齊諸侯四廟的創立
東魏孝靜帝天平元年(534)九月,高歡以洛陽逼近西魏,「如向晉陽,形勢不能相接」,乃議定遷都於鄴,至同年十一月,東魏都城由洛陽遷至鄴。高歡霸府設在晉陽,東魏、北齊都城由此形成「鄴—晉陽」的兩都制,北齊皇帝多頻繁往返於鄴與晉陽之間。北齊《王秀墓誌》稱:「鄴城為宗廟之國,晉陽為兵馬之都」,以此形容北齊兩都制最為貼切。
東魏孝靜帝遷都於鄴,鄴城皇城南宮始營建於孝靜帝天平二年七月,「發眾七萬六千人營新宮」,而太廟建成,則遲至天平四年四月,故「遷七帝神主入新廟」,即在此時。鄴城太社竣工時日約與宗廟同時,如《唐會要》載唐中宗神龍元年(705)五月禮官太常少卿韋叔夏等引《後魏書》「天平四年四月,太社石主遷於社宮」,今本魏收《魏書·孝靜帝紀》及李百藥《北史·魏本紀·東魏孝靜帝》均無此語,頗疑《唐會要》所引《後魏書》即隋人魏澹《魏書》。更據(嘉靖)《彰德府志·鄴都宮室志》,可知「東魏太廟在朱明門內,南街之東」。(圖1)故東魏鄴城左祖右社格局,至此確立,而北齊所承用者,即東魏舊制。
資料來源:牛潤珍:《古都鄴城研究——中世紀東亞都城制度探源》,北京:中華書局,2015年,第205頁。
高歡在霸府晉陽是否設立宗廟,史無明文,而《魏書》載北齊建立宗廟,始於獻武王高歡崩之後。東魏孝靜帝武定五年(547)正月,高歡崩,《魏書·禮志一》載武定六年二月,將營齊獻武王廟,議定室數、形制,兼度支尚書崔昂等議云:「案《禮》諸侯五廟,太祖及親廟四。今獻武王始封之君,便是太祖,既通親廟,不容立五室。且帝王親廟,亦不過四。今宜四室二間,兩頭各一頰室,夏頭徘徊鵄尾」。
北魏孝文帝遵用鄭玄學說,宗廟確立太祖二祧四親廟格局,東魏宗廟神主亦為七帝,或承繼北魏舊制,故有「帝王親廟,亦不過四」之說。所謂「案《禮》諸侯五廟,太祖及親廟四」,即據《禮記·王制》「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大祖之廟而五」為說。然《禮記·王制》既以諸侯宗廟為五,崔昂等何故議定諸侯為四廟?
崔昂等以為「今獻武王始封之君,便是太祖,既通親廟,不容立五室」,推究其意,高歡卒後,以渤海王封贈齊王,諡獻武王,胡三省以為「高氏本勃海人,渤海故齊地也,國遂號曰齊」,或即高歡封贈齊王之意,高洋既為始封之君,廟號宜為太祖,而太祖未出居正位,尚在親廟之中,故僅立四廟。高澄進爵齊王,《隋志》載高澄所立宗廟神主,「後齊文襄嗣位,猶為魏臣,置王高祖秦州使君、王曾祖太尉武貞公、王祖太師文穆公、王考相國獻武王,凡四廟」。而高洋僅稱諡號,尚未追上太祖廟號。茲據《隋志》,並依《魏書·高湖傳》《北史·齊本紀上·高祖神武帝》所錄高歡先世世系,列宗廟神主見表1。
(二)高洋設定太祖二祧廟
東魏太廟制度沿承北魏七廟格局,至高洋稱帝,取東魏而代之,東魏七廟神主遷出宗廟。《資治通鑑》載「齊主(案:文宣高洋)初受禪,魏神主悉寄於七帝寺」,所謂七帝寺應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六年(492)至宣武帝景明二年(501)間僧暈在定州(今河北定州市)所立七帝寺,各建三丈八彌勒像,胡三省注謂「以寄魏七廟神主,故謂之七帝寺」,並非允當。北齊高洋既受東魏禪,諸侯宗廟升格為天子宗廟,故宗廟神主由四廟增為七廟。
1.天子七廟的確立
《隋書·禮儀志》云:
文宣帝受禪,置六廟:曰皇祖司空公廟、皇祖吏部尚書廟、皇祖秦州使君廟、皇祖文穆皇帝廟、太祖獻武皇帝廟、世宗文襄皇帝廟,為六廟。獻武已下不毀,已上則遞毀。並同廟而別室。既而遷神主於太廟。文襄、文宣並太祖之子,文宣初疑其昭穆之次,欲別立廟,眾議不同。至二年秋,始祔太廟。
《隋志》所記高洋踐祚後所定廟制,《通典》《冊府元龜》所載略同,僅六廟神主,而《隋書·音樂志》載武成帝時所定廟樂又有「曾祖太尉武貞公」,或據此以為《隋志》所謂六廟應作七廟。而《隋書·禮儀志》此處有脫文,自然無疑,以文襄時所立四廟有太尉武貞公神主,即足以明之,而若以文宣在天保元年己立七廟神主,又未必精確。
依《隋志》所載,高洋先立六廟,而後「遷神主於太廟」,文襄高澄神主則「至二年(案:天保二年)秋,始祔太廟」,故高洋踐祚之初,先升祔六廟神主入宗廟,文襄神主至天保二年始祔入宗廟。《隋志》所記正與《北齊書》相印證,《北齊書·文宣紀》載天保元年(550)五月己未,「詔追尊皇祖文穆王為文穆皇帝,妣為文穆皇后,皇考獻武王為獻武皇帝,皇兄文襄王為文襄皇帝,祖宗之稱,付外速議以聞……甲戌,遷神主於太廟」,又載天保二年十月「丁卯,文襄皇帝神主入於廟」,據此,可知《隋志》所謂文襄神主祔太廟時日在「二年秋,始祔太廟」,應為「二年冬」之誤。
今綜合《隋志》《北齊書》更進而推知,天保元年五月己未,高洋追尊其兄文襄王高澄為文襄皇帝,至同年五月甲戌,高洋「遷神主於太廟」,即《隋志》所謂「文宣帝受禪,置六廟」,但文襄神主並不在六廟之中,故六廟神主依次為司空公、吏部尚書、秦州使君、太尉武貞公、文穆皇帝廟、太祖獻武皇帝廟,至天保二年十月,文襄神主祔入太廟,北齊宗廟始為七廟。
《隋志》載高樹生爵號在文襄時期尚為文穆公,至高洋天保元年五月己未,「詔追尊皇祖文穆王為文穆皇帝」,若《隋志》所載不誤,則在武定五年至天保元年之間,高樹生爵號曾由公升格為王。姑列文宣高洋時期(天保二年以後)宗廟神主見表2:
2.太祖二祧廟與鄭玄學說
北齊廟制之變更,在於由諸侯四廟升格為天子七廟。高洋既受魏禪,又在四廟神主之前,增以先祖司空公(高慶)、吏部尚書(高泰)神主祔於宗廟,以合乎「天子七廟」格局,北齊宗廟格局至此實現由諸侯四廟至天子七廟的轉變。
在宗廟神主上,太祖位居顯要地位,故擇定太祖尤為關鍵。高歡有開國之功,文襄時立四廟神主,崔昂等人即有「今獻武王始封之君,便是太祖」之說,即以高歡為太祖,而文襄居相位時未上高歡太祖廟號。高歡廟號太祖為天保元年高洋稱帝後所追尊。北齊宗廟由此形成太祖六親廟格局。
北齊七廟神主遷祔原東魏宗廟,宗廟格局仍為同殿異室,而北齊邢卲撰《獻武皇帝寺銘》,學者疑「獻武皇帝寺」即獻武皇帝廟,但名為「獻武皇帝寺」,並非高洋之廟,應為供奉高洋石像之佛寺,以上文所舉北魏所立七帝寺以及唐代寺院往往供奉皇帝素像,均足以明之。而邢卲《獻武皇帝寺銘》云:「惟睿作聖,有縱自天。匡國庇民,再造區夏。功高伊、呂,道邁桓、文……永寄將來,傳之不朽。」邢卲此銘,未詳撰年。所謂「永寄將來,傳之不朽」云云,即以高歡為太祖,萬世不祧。
高歡神主既立為太祖,而太祖以下,又有不祧廟。《隋志》雲「獻武已下不毀,已上則遞毀」,推究其意,太祖獻武皇帝以上神主親盡遷毀,太祖以下又有不毀廟,《隋志》未載獻武以下不祧廟作何?高明士先生以為高洋所立宗廟神主,以太祖獻武、世宗文襄為不毀廟,並無確據。而高洋所設立宗廟格局源出魏收等人議定,不妨據魏收所定廟制以推論之。
《北齊書·儒林傳·李鉉傳》載李鉉初為太學博士,「天保初,詔鉉與殿中尚書邢卲、中書令魏收等參議禮律,仍兼國子博士」,而顏之推《顏氏家訓》略載魏收議定宗廟建置之事。
《顏氏家訓·勉學》云:「魏收之在議曹,與諸博士議宗廟事,引據《漢書》,博士笑曰:『未聞《漢書》得證經術。』收便忿怒,都不復言,取《韋玄成傳》,擲之而起。博士一夜共批尋之,達明,乃來謝曰:『不謂玄成如此學也』。」《顏氏家訓》所載此事,繆鉞先生《魏收年譜》次其年在齊後主天統五年,然是時北齊宗廟已確立基本規制,已無必要重新議定宗廟建置。顏之推自西魏奔北齊,時在文宣天保七年,而顏之推《顏氏家訓》追記此事,頗疑當與天保元年魏收與太學博士、國子博士等議定北齊宗廟建置相關。
《漢書·韋玄成傳》載西漢韋玄成等議定天子七廟,「周之所以七廟者,以后稷始封,文王、武王受命而王,是以三廟不毀,與親廟四而七。非有后稷始封,文、武受命之功者,皆當親盡而毀。」據此奏議,可知韋玄成等所議宗廟格局為太祖二祧四親廟,而高洋所置宗廟格局,當與韋玄成說相類。北齊博士未知《漢書·韋玄成傳》「得證經術」,足見北學之荒疏。若據韋玄成之說,北齊廟制應為太祖二祧四親廟,此即高洋所設定廟制格局,即至太祖獻武神主出居首位之時,北齊廟制形成太祖二祧四親廟序列。而鄭玄廟制說,又與韋玄成說相契。故文宣帝高洋在踐祚之後,所行廟制,可以說在經學理論上主要依據鄭玄學說。而高洋設定宗廟為太祖二祧四親廟格局,此與北魏孝文帝所定廟制格局以及東魏宗廟建置極為相類,又可謂近承北魏、東魏舊制。
文宣高洋擇從鄭玄學說,承用北魏、東魏舊制,確立宗廟建置為太祖(高歡)二祧四親廟。宗廟神主序列與皇位傳承次第相一致,而北齊兄終弟及制的盛行,也使得北齊宗廟所立二祧不得不突破兄弟異昭穆原則,順次以高澄、高洋神主為二祧,而武成高湛為確立父死子繼的皇位繼承制度,重新更定太祖二祧廟,北齊宗廟格局因之一變。
(一)孝昭帝時期所立三祖廟
乾明元年(560)二月,高洋崩,而史籍所見高洋諡號、廟號因經武成帝、齊後主改易(詳見下文),頗為淆亂。齊廢帝高殷即位以後,高洋諡號、廟號作何,今本《北齊書》《北史》語焉未詳,而《冊府元龜》載「廢帝乾明元年二月上文宣皇帝尊諡,廟號高祖」,頗為關鍵,正補《北齊書》《北史》所未備。更據《北史·魏收傳》載「文宣諡及廟號、陵名,皆收議也」,繆鉞先生《魏收年譜》次此事於文宣天保十年(559)十月,據上引《冊府元龜》之文,不妨更為齊廢帝乾明元年春,即高洋諡號、廟號、陵號皆從魏收奏議。清人錢大昕《廿二史考異》以為「乾明初,上諡號曰高祖文宣皇帝」,今人周一良先生據北齊《趙道德墓誌》推斷乾明初所上高洋廟號高祖,雖均未引據《冊府元龜》,所論堪稱卓識。依文宣高洋所設定宗廟遷毀原則,文宣神主遷祔宗廟,司空公高慶親盡遷毀。茲列齊廢帝時期宗廟神主見表3:
齊廢帝乾明元年八月,孝昭帝高演以奪嫡而入居大統,改元皇建。依據文宣所定宗廟格局,太祖神主以下有兩廟為不祧廟,齊廢帝居皇位時日短促,未詳是否以文襄、文宣為不祧廟。而孝昭帝時期宗廟建置有三祖廟,值得注意。
《北史》載孝昭帝皇建元年(560)「九月壬申,詔議定三祖樂」,同年十一月,「有司奏太祖獻武皇帝廟宜奏《武德》之樂,舞《昭烈》之舞;世宗文襄皇帝廟宜奏《文德》之樂,舞《宣政》之無;顯祖(案:當作高祖)文宣皇帝廟宜奏《文正》之樂,舞《廣大》之舞」,孝昭帝準其奏,而後為太祖、世宗、高祖三廟,確立功臣配享名錄。
孝昭帝時宗廟神主凡七,而孝昭帝獨為太祖獻武、世宗文襄、高祖文宣設立廟樂,太祖獻武以上先祖神主則無之。若遵循孝昭為三祖制定廟樂及確立功臣配享名錄之意,或當以太祖、世宗、高祖為三不祧廟。文襄、文宣既為兄弟,若以文襄、文宣為二祧廟,則北齊昭穆制度不免淆亂。孝昭帝欲廢止兄終弟及制,以嫡子高百年為太子,而所立二祧廟仍遵從兄終弟及制的現狀,並未有意予以更定。
(二)武成、齊後主改定廟制與重定三祖廟
1.武成帝時期的宗廟格局
皇建二年九月,齊廢帝遇弒,同年十一月,孝昭帝崩,遺詔其弟高湛繼位,終未能廢止兄終弟及制。武成帝高湛入統大位,改元大寧,《北史》載大寧元年(561)閏十二月癸卯,武成上孝昭諡號,據此可知,孝昭神主在武成踐祚之初升祔宗廟,而《北史》《北齊書》孝昭本紀未載孝昭廟號。周一良先生據《北齊書》相關列傳(如尉瑾、馮子琮、唐邕、白建、皮景和、鮮于世榮、綦連猛等傳)稱孝昭為「肅宗」,故推斷孝昭廟號肅宗。《隋書·音樂志》載武成之時,所定廟樂有「肅宗孝昭皇帝神室,奏《文明》之樂,為《休德》之舞」,據此,孝昭帝廟號肅宗,應為武成帝大寧元年所上。而《北史》又載武成帝大寧二年葬齊廢帝於「武寧之西北,諡閔悼王」,不以天子禮,故齊廢帝神主在武成帝時當未升祔宗廟。然武成帝踐祚之初宗廟神主作何,仍有疑義。
武成時期宗廟建置,《隋書·音樂志中》云:
武成之時,始定四郊、宗廟、三朝之樂……其四時祭廟及禘祫皇六祖司空、五世祖吏部尚書、高祖秦州刺史、曾祖太尉武貞公、祖文穆皇帝諸神室,並奏《始基》之樂,為《恢祚》之舞。高祖神武皇帝神室,奏《武德》之樂,為《昭烈》之舞。文襄皇帝神室,奏《文德》之樂,為《宣政》之舞。顯祖文宣皇帝神室,奏《文正》之樂,為《光大》之舞。肅宗孝昭皇帝神室,奏《文明》之樂,為《休德》之舞。
《隋書·音樂志中》所載廟號不免紊亂,文中所載既為高湛時期廟制,而高歡廟號高祖,諡號神武皇帝,此在齊後主天統元年改制之後,高洋廟號顯祖,諡號文宣,又為齊後主武平元年十月所上。
《隋書·音樂志》所記武成時期宗廟雅樂有司空公、吏部尚書、秦州刺史、太尉武貞公、文穆皇帝、高祖神武皇帝、文襄皇帝、顯祖文宣皇帝、肅宗孝昭皇帝,凡九廟神主。《隋書·音樂志》所載北齊宗廟雅樂自司空公高慶始,此與文宣高洋所立宗廟神主相同。而若僅據《隋書·音樂志》,未綜合分析相關文獻,則極易作出相關推論,即武成時期凡九廟神主,北齊宗廟神主並無遷毀制度。但文宣踐祚之後,已擬立宗廟遷祔之制,且在齊廢帝時司空公高慶神主已遷毀,如循此意,武成時期若仍有毀廟制度,孝昭帝神主升入宗廟,則吏部尚書高泰親近遷毀,茲暫據此說,列武成初期宗廟神主見表5:
據表5,司空公高慶、吏部尚書高泰神主既已遷毀,則武成時期似不當仍有司空公高慶、吏部尚書高泰宗廟雅樂,而《隋書·音樂志》仍存之,此或為北齊宗廟在武成時期無毀廟制度之證。但此說乃以時享宗廟為推論依據,時享宗廟時所祀均為未毀主,而《隋書·音樂志》所載廟樂為「四時祭廟及禘祫」,「禘祫」二字不宜忽視。
若謂武成時期北齊宗廟無遷毀制度,則武成時期宗廟神主凡九,而此說與北齊宗廟神主進獻次第不合。《隋書·音樂志》載北齊進獻宗廟神主次第,「皇帝初獻皇祖司空公神室」「皇帝初獻皇祖吏部尚書神室」「皇祖初獻皇祖秦州使君神室」「皇帝獻太祖太尉武貞公神室」「皇帝獻皇祖文穆皇帝神室」「皇帝獻高祖神武皇帝神室」「皇帝獻文襄皇帝神室」「皇帝獻顯祖文宣皇帝」,據此文,可知司空公高慶、吏部尚書高泰、秦州使君高湖均為「初獻」,高謐以下為「獻」,進獻次第判然有別。
宗廟時享進獻制度,《大唐開元禮》依先祖神主先後次第依次進獻。若據此理,北齊進獻九廟神主次第,當與此不異,何故司空公高慶、吏部尚書高泰、秦州使君高湖先獻,高謐以下始依次進獻?或可謂此為武成帝所定新制,不免含混了事。而若以禘祫制度解之,北齊宗廟進獻次第有別現象即與毀主及未毀主有關。
北齊具體所行禘祫制度,限於史籍闕如,究從鄭玄學說,抑或王肅學說,尚不盡明晰,但無論鄭玄禘祫說,抑或王肅禘祫說,均涉及進獻毀主。《宋書·禮志》載劉宋殷祭(即禘祫)儀節,「凡禘祫大祭,則神主悉出廟堂,為昭穆以安坐,不復停室也」,所謂「神主悉出廟堂」,即毀主、未毀主均在其列。而北齊禘祭或祫祭毀主時,自然仍有宗廟雅樂。故若依據宗廟遷毀原則,司空公高慶、吏部尚書高泰神主在武成帝時雖已遷毀,而禘祫時仍祭其神主,故武成時期仍進獻兩廟神主,此與司空公高慶、吏部尚書高泰兩神主為毀主,並不相悖。故《隋書·禮儀志》載北齊皇太子冠禮,「皇太子冠,則太尉以制幣告七廟」,而不言九廟,此即北齊廟制為七廟之力證。至於《隋書·音樂志》所載進獻次第問題,今更疑《隋書·音樂志》所載「初獻」司空公高慶、吏部尚書高泰、秦州使君高湖神主,當屬高湖神主遷毀之後,禘祫時先進獻毀主儀節,即《隋書·音樂志》所載「初獻」云云,乃齊後主時期(武平元年之後)之制。
2.天統改制與太祖二祧廟的更定
河清四年四月武成壯年禪位皇太子高緯,退居太上皇帝。高湛雖居太上皇之位,仍操控軍政大權,在高湛主導下,北齊宗廟格局又有所更定。
《北史》載齊後主天統元年十一月,「己丑,太上皇帝(案:武成帝)詔改太祖獻武皇帝為神武皇帝,廟號高祖,獻明皇后為武明皇后;其文宣諡號委有司議定」,又載同年十二月庚午,「有司奏改高祖文宣皇帝為威宗景烈皇帝」。
據《北史》所載,天統元年改定廟號及諡號凡有兩階段,分別在天統元年十一月及十二月,其要有三:(1)高歡諡號由獻武皇帝更為神武皇帝,廟號由太祖降格為高祖;(2)神武明皇后婁氏諡號由獻明皇后更為武明皇后;(3)高洋諡號由文宣皇帝改為景烈皇帝,廟號由高祖降格為威宗。
然則,《北史》所載,猶有未備。高祖初為高洋廟號,而武成高湛更以高歡為高祖,此後又以高洋降格為高祖。若據此說,則太祖廟號闕焉。學者更謂武成高湛意在確立「高祖、世宗、世祖三廟」為不祧廟,實則忽略高湛更定太祖問題。
《隋書·音樂志》載武成帝所定宗廟歌辭,有「皇帝獻太祖太尉武貞公神室,奏《始基樂》《恢祚舞》辭」「皇帝獻高祖神武皇帝神室,奏《武德樂》《昭烈舞》辭」之文,《隋書·音樂志》所記此兩條,彌足珍貴,據此可知天統元年改高歡廟號高祖之後,又以武貞公高謐升格為太祖。茲列天統元年改制之後,北齊宗廟神主見表6:
武成帝改易其先妣諡號,未知源出何人所議,而高歡、高洋廟號及諡號之降格,均出自祖珽議定。《北齊書·祖珽傳》載「武成於天保世頻被責,心常銜之。珽至是希旨,上書請追尊太祖獻武皇帝為神武,高祖文宣皇帝改為威宗景烈皇帝,以悅武成,從之。」《北史》以武成改易高歡、高洋廟號,凡兩階段,《北齊書·祖珽傳》概言此事,時間不免淆亂,而武成改易先考、先兄廟號、諡號,源出祖珽所議,應無疑義。
高洋所設立太祖二祧四親廟格局,以太祖獻武為不祧廟,太祖以下有兩不祧廟,但太祖以下宗廟神主何者立為不祧廟,或當與開國創業之功相關。帝王廟號,或稱祖,或稱宗。高洋議定廟號時,「祖宗之稱,付外速議以聞」,而後又上文襄廟號為世宗,以宗而不以祖。而祖珽奏議更易高洋廟號由高祖降格為威宗,即與祖、宗稱號相關。
帝王廟號祖、宗之稱,初均為不祧廟之名。蕭梁崔靈恩《三禮義宗》以為「祖者,始也;宗者,尊也」,唐孔穎達《禮記正義》云:「祖,始也,言為道德之初始,故云祖也;宗,尊也,以有德可尊,故云宗」。而在祖宗之稱泛化之後,無論廟號稱祖或稱宗,均有可能親盡遷毀。《舊唐書·禮儀志》載唐憲宗元和元年(806)太常博士王涇議云:「禮經『祖有功,宗有德』,皆不毀之名也。惟三代行之。漢、魏已降,雖曰祖宗,親盡則毀,無功亦毀,不得行古之道也」。漢魏以下祖、宗之稱既非祧廟、不祧廟之別,而高湛改定廟號,其意則在於以祖、宗之稱判別不祧廟。
《北史·齊本紀》載「及武成時,(祖)珽被任遇,乃說武成曰:『文宣甚暴,何得稱文?既非創業,何得稱祖?若宣帝為祖,陛下萬歲後將何以稱?』武成溺於珽說,天統初,有詔改諡景烈,廟號威宗。」若據祖珽「既非創業,何得稱祖」之說,唯創業之祖,廟號始可稱祖,而高謐為高歡之祖,未建功立業,廟號太祖,兩者自相左。推究祖珽「若宣帝為祖,陛下萬歲後將何以稱」之意,可知高湛以宗廟廟號稱祖即為不祧廟,稱宗則為遷廟。高洋廟號既降格為宗,故天統二年改制之後,不祧廟有二:太祖高謐、高祖高歡。至武成百年後,上廟號稱祖,合高謐、高歡神主,即為三不祧之祖。
高湛以廟號稱祖始為不祧廟,並非無由。曹魏明帝景初元年(237)採用鄭玄學說,立太祖魏武帝、高祖魏文帝,並自立廟號烈祖,「三祖之廟,萬世不毀,其餘四廟,親盡迭毀,如周后稷、文、武廟祧之制」,此即顧炎武所謂「稱祖之濫,始於曹魏之三祖」。曹魏所確立三祖廟為三不祧廟,又為北魏孝文帝改定廟制所繼承,孝文帝宗廟改制,先以太武帝、獻文帝廟號分別由世宗、顯宗加隆為世祖、顯祖,而後以太祖道武帝、世祖太武帝、顯祖獻文帝為三不祧廟。高湛議立三祖為不祧廟,或即沿承北魏舊制。
高湛自以不遷主自居,則高湛崩後廟號自當稱祖。高湛崩於齊後主天統四年十二月,齊後主上其諡號武成皇帝,廟號世祖,可謂遵循高湛立廟本意,故北齊三不祧廟至此形成。
3.改定廟號之餘波
《北史·魏收傳》載齊後主武平元年(570),「除尚書右僕射,總議監五禮事,位特進。收奏請趙彥深、和士開、徐之才共監」,而據《舊唐書·經籍志》《冊府元龜》《新唐書·藝文志》均著錄趙彥深撰《北齊吉禮》七十二卷,可知北齊吉禮由趙彥深分任監修,故《北齊吉禮》題趙彥深之名。
魏收既任尚書右僕射,又奏請趙彥深等監修,或與趙彥深曾出任尚書令相關。趙彥深自楊愔卒後,即以中書令代理機務,《北史》楊愔本傳謂:「遵彥死(案:遵彥為楊愔字,卒年在乾明元年),仍以中書令趙彥深代總機務」,至天統三年六月,太上皇高湛詔令趙彥深為尚書令,而《北齊書·祖珽傳》所稱「趙令」,即代指尚書令趙彥深。
趙彥深既主修吉禮,並非徒具空名,高洋廟號又經回改。《北史·齊本紀》:「武平初,趙彥深執政,又奏復帝本諡,廟號顯祖雲」,所謂「趙彥深執政」,意即趙彥深出任尚書令,又據《北史·齊後主紀》載武平元年十月,「復改威宗景烈皇帝諡號為顯祖文宣皇帝」,綜合此兩者,可知武平元年恢復高洋諡號及改定廟號,均出尚書令趙彥深奏議。
高洋既為北齊開國之君,而其神主非不祧廟,廟號亦為武成降格,故趙彥深恢復高洋本諡奏議,無疑具有正名的初衷。圍繞高洋廟號改定問題,《北齊書》《北史》皆稱高洋廟號顯祖,或高洋廟號至武平元年趙彥深奏議即告終結,而史籍中又有異說。
宋刊本《冊府元龜》載:「武平元年十月己丑,復改威宗景烈皇帝諡號顯祖文宣皇帝」,與《北史》所載略同。而明刊本《冊府元龜》作「武平元年十月改威宗景烈皇帝諡號顯宗宣皇帝」,較之宋刊本,「宣」字前脫「文」字,但齊後主所定高洋廟號「顯宗」,而非「顯祖」。
明刊本《冊府元龜》高洋諡號「顯祖」作「顯宗」,或屬明刊本之失誤,而高洋廟號「顯宗」,並非僅明刊本《冊府元龜》如此,《隋書·禮儀志》亦有此類現象。《隋志》云:「後齊以孟夏龍見而雩,祭太微五精帝於夏郊之東……於其上祈谷實,以顯宗文宣帝配」,而胡三省《資治通鑑注》引《五代志》(此處代指《隋書·禮儀志》)作「顯祖文宣帝」。史籍中偶見高洋廟號顯宗問題,具體緣由不易確知。若非史籍所記文字訛誤,或即齊後主武平二年(571)之後祖珽執政追改所致。茲列齊後主武平元年之後,北齊宗廟神主見表7。
高洋雖經恢復本諡,廟號顯祖(或顯宗),且其神主又配祀雩祭,但北齊不祧廟基本格局並未改變,即太祖高謐、高祖高歡、世祖高湛仍位居不祧廟之列,高洋神主仍為毀主。
在皇權主導下,北齊太祖二祧廟多所更定,至齊後主武平初年最終確立。而在北齊太祖二祧廟確立過程中,太祖亦有改易,由始封之君高歡更作高謐,而高謐即為史家討論高齊偽造世系關鍵性人物。
史籍中所見高齊世系,以《魏書·高湖傳》《北史·齊本紀上·高祖神武帝》(今本《北齊書·神武紀》原闕,後人以《北史》補之)所記最詳,繆鉞先生據《魏書·高湖傳》所載高謐卒於孝文帝延興二年(472)九月,而高謐長子高樹生生年即在高謐卒年,若據此推論,高樹生應為高謐遺腹子,而《魏書》又載「樹生弟翻」,兩者適相牴牾,繆先生又推論云:「蓋高湖、高謐乃渤海高氏,入仕魏朝,高謐或本無子嗣,高歡乃塞上鮮卑或漢人久居塞上而鮮卑化者,既貴之後,偽造世系,冒認高謐為祖,謂其父樹生為謐長子,以附於渤海高氏之名族。魏收於齊文宣帝天保中修《魏書》,即據此偽託之世系寫入。」
依繆先生所論,高歡偽造世系,託名高樹生為高謐之子。以行輩而論,高謐為高洋之祖,陳寅恪先生則不以繆說為然,「遠祖可冒認,三代以內要冒認是不可能的」。以近年出土孝武帝永熙二年(533)《高樹生墓誌》所記世系及學者對高歡家世族屬的討論,再次證實陳說的準確性。而《魏書》成於魏齊革命之時,《魏書》高謐本傳僅概言其生平,並無神格化傾向。若據《魏書》所載高謐事跡記年未安,進而推論北齊世系源出高歡所偽造,或不盡合乎情理。
史籍所載年月多誤,陳垣先生曾議清人汪中《述學》所記生平月日多誤,《魏書》亦不免此失。如《魏書·崔玄伯傳附崔寬傳》載「祖彤,隨晉南陽王避地隴右,遂仕於沮渠、李暠」,而據《晉書·懷帝紀》,知南陽王模遇害時在永嘉五年(311)八月,此與北涼沮渠政權(401—439)、西涼李暠政權(400—417)在時間上有較大偏差。《魏書·高湖傳》所載相關事跡年月不合,或與史家所撰傳記年月失考相關。
太祖或為受命之主,或為始封之君,齊後主天統元年武成高湛追尊高謐為太祖,而以《魏書》所記高謐生平,僅略言其履歷:
天安中,以功臣子召入禁中,除中散,專典秘閣。肅勤不倦,高宗深重之,拜秘書郎。謐以墳典殘缺,奏請廣訪群書,大加繕寫。由是代京圖籍,莫不審正。顯祖之御寧光宮也,謐恆侍講讀,拜蘭臺御史。尋轉治書,掌攝內外,彈糾非法,當官而行,無所畏避,甚見稱賞。
《魏書》經始於文宣天保元年,至孝昭帝皇建元年始公開,齊後主天統二年又敕魏收改《魏書》,故《魏書·高湖傳》也應經過屢次修改。而今本《魏書》高謐本傳雖諱言高謐「坐法徙居懷朔鎮」,但竟無任何文字反映天統元年追尊高謐為太祖之事。
今本《魏書》高謐本傳所載高謐生平無神格化傾向,而高謐並非受命帝,更非始封之主。而高湛何故追尊高謐為太祖?限於史料較為缺乏,具體成因不易究詰。《資治通鑑》謂高謐徙居懷朔鎮之後,「世居北邊,遂習鮮卑之俗」,可謂促成高氏鮮卑化之先祖。
而《隋書·音樂志》載太祖高謐雅樂歌辭云:
兆靈有業,潛德無聲。韜光戢耀,貫幽洞冥。
道弘舒捲,施博藏行。緬追歲事,夜遽不寧。
據其辭義,高湛追尊高謐為太祖,並非在於高謐為受命帝或始封之主,而在於彼北徙懷朔鎮,韜光養晦,開啟北齊之基業。在北齊、北周爭正統之下,高湛追尊孝文帝時期高謐為太祖,其意也在於明確北齊繼北魏而起,其政權正統性直接源出北魏。
高湛既已追尊高謐為太祖,而高歡在宗廟中地位未減。高歡廟號雖由太祖易為高祖,而其諡號則由「獻武」更為「神武」。「獻武」有拱衛東魏皇室之意,而「神武」語出《周易·繫辭上》「古之聰明叡知,神武而不殺者夫」,以凸顯高歡之神威。高歡神主在宗廟中的地位,雖名義上亞於太祖高謐,而其地位並未降低。原文襄、文宣的配享功臣(如高嶽、潘相樂等十人),在齊後主天統四年正月詔令統歸高歡神主之下。
此外,高歡在郊祀中地位亦未經改定。天統改制既追遵高謐為太祖,而高謐神主並非郊天配享帝,北齊祀南郊或圜丘,仍以高歡配享。《隋書·音樂志》載武成帝所定郊祀圜丘及祀明堂雅樂,均言及「太祖配饗」之事,而所謂太祖仍即高歡。如北齊祀明堂歌辭言:「我惟我祖,自天之命。道被歸仁,時屯啟聖。運鍾千祀,授手萬姓。夷兇掩虐,匡頹翼正。」所述應即高歡之匡輔東魏孝靜帝之功業,由於北齊已更定太祖,而武成制定郊廟雅樂,或在天統改制之前,故仍稱高歡廟號作太祖。由此可知,高歡廟號雖為高祖,而在郊廟中仍居重要地位。
太祖在郊廟中位居顯要,即在宗廟中位居獨尊地位,又在郊天中為配享帝。而北齊太祖在郊廟中的顯要地位為天統改制所突破。天統改制之後,北齊宗廟中太祖高謐與高祖高歡的地位關係較為微妙,在宗廟制度史上實屬罕見之例,而其背後則具有鮮明的政治意義。學者謂武成、齊後主以原文襄高澄、文宣高洋配饗功臣統屬高歡神主,其意在否定前此北齊兄終弟及的皇位繼承模式的合法性,確立神武-武成-後主的父死子繼制度。此說固然可從。而武成高湛更進而以高謐為太祖,並以其父高歡及己身神主為不祧廟,其意在建立高謐-高樹生-高歡-高湛-高緯的皇統傳承譜系,以此彰顯皇位傳承的合法性。
在太祖廟號升降過程中,天統改制直接關涉宗室內部政治利益。北齊高氏原為漢人而鮮卑化,較為注重宗族血緣關係。高歡建義信都,亦賴其宗族內部如異母弟高琛、從叔高盛、從叔弟高嶽等的襄助。至魏齊革命之後,文宣高洋封皇弟(如高演、高湛等十三弟)、皇侄(高孝瑜、高孝琬)以及宗室高嶽、高歸彥、高思宗、高良弼、高普、高子瑗、高顯國、高叡、高孝緒等(高湖之子孫),且無論有軍功與否,均封為郡王,(北齊宗室世系見圖2)由此形成北齊政治統治集團。
說明:1.圖2據《魏書·高湖傳》及《北史·齊宗室諸王傳》而製作。2.自高洋起,北齊皇位繼承次第以數字標之。3.高歡、高湛、高緯之子嗣,暫不具列。
在政治博弈過程中,北齊皇帝與宗室關係相對微妙:北齊皇位繼承制度由於兄終弟及制的盛行,高氏皇族內兄弟叔侄之間多猜忌與殘殺,成為突出的政治現象。但北齊宗室文治武功兼備,在政治和權力上享受待遇,聲望甚高的尚書省長官,往往由宗室出任,而高嶽、高盛、高勱、高歸彥、高長恭等典兵領軍,馳騁疆場。故北齊在處理宗室問題上,處於一種相對矛盾的心態:一方面防範宗室勢力過於膨脹,以免威脅皇權;另一方面又在政治上籠絡宗室,以拱衛皇室。在天統改制之前,武成高湛先後屠戮皇侄高紹德、高孝瑜、高百年,削弱宗室勢力。而武成高湛重定太祖廟號,又未降低高歡在郊廟中的地位,也有籠絡宗室之意。高洋作為開國之君,其神主由不祧廟降為毀廟,在宗廟中的地位大為削弱,較有可能引起高洋子嗣的非議。而高洋五男(廢帝高殷、高紹德、高紹義、高紹仁、高紹廉)在天統改制之時僅範陽郡王高紹義尚在,勢力已屬微弱,不足以形成宗室分裂之勢。在武成高湛改易廟號之前,北齊宗廟神主以太祖高歡為最尊,宗室親疏遠近也以太祖為界限,而武成高湛改以高謐為太祖,太祖世次由高歡上推二世,高樹生、高翻之子嗣高琛、高叡、高嶽、高勱等均化身太祖之苗裔,高真、高各拔、高稚之子孫也由疏轉為親,血緣關係得以拉近,從一側面顯示出武成高湛籠絡宗室的初衷。
在北齊廟制問題上,學者以為「北魏和北齊(案:指廟制)用王肅學說」,而北魏廟制並未盡遵王肅學說,北齊宗廟格局也與王肅學說無涉。文宣高洋踐祚之後,北齊廟制實現由諸侯四廟到「天子七廟」的轉變,並依鄭玄廟制說,確立太祖二祧四親廟格局。而在北齊皇位繼承制度由兄終弟及制向父死子繼制的轉變過程中,作為重要神主序列的太祖二祧廟,呈現出由孝昭帝所定三祖廟(高歡、高澄、高洋)更為齊後主武平元年三祖廟(高謐、高歡、高湛),三祖廟的最終確立也成為北齊皇位繼承制度基本建立的顯著標誌。
齊後主武平初年所立三祖廟,不過承用武成高湛天統改制之意,並使之在制度上得以確立。高洋確立始封之君高歡為太祖,太祖在郊廟中居於顯要地位,而武成高湛以高謐北徙懷朔,開啟北齊之功業,故追尊高謐為太祖,但武成高湛廟號改制突破太祖在郊廟中獨尊性原則,高歡廟號雖降格為高祖,而高歡神主在郊廟中地位並未降低。北齊廟制不拘於傳統舊制,具有自身特殊性,無疑為武成高湛為在制度上確立太祖高謐-高樹生-高祖高歡-高湛-高緯的皇位傳承譜系的反映。武成高湛以高謐為太祖的具體原因,限於史料有限,其意或又在於以北齊正統性直接源出北魏,而武成高湛更以高謐為太祖,太祖世次由高歡上推二世,拉近宗室血緣關係,顯示出武成高湛籠絡宗室的初衷。
北齊太祖二祧廟的最終確立,拉動了前此相對紊亂的昭穆制度形成新的序列。《隋志》載「文襄、文宣並太祖之子,文宣初疑其昭穆之次,欲別立廟,眾議不同」,即文宣高洋初未遷祔文襄高澄神主入宗廟,高澄、高洋俱為高歡之子,而高洋以兄弟同昭穆為原則,欲別為文襄高澄立廟,但此後文襄高澄神主仍遷入宗廟。而孝昭帝遵行既成事實,以太祖高歡、世宗高澄、高祖高洋為不祧廟,無疑使兄弟異昭穆原則在制度上得以確立。而高湛改定太祖,不免出於私意,但追尊高謐為太祖,以高祖高歡及己身為不祧廟,改定孝昭帝所定三祖廟,在制度上明確兄弟昭穆相同,並以此凸顯父死子繼制的正當性,客觀上也有助於解決北齊昭穆制度的紊亂問題。
趙永磊:《神主序列與皇位傳承:北齊太祖二祧廟的構建》,《學術月刊》2018年第1期。為了適應微信風格,刪除了注釋,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