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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前,你是否了解過導遊收入的組成部分?在中國導遊是真的沒有基本工資的,那麼導遊的收入又從何而來呢?
《旅遊法》頒布後,各省正在相繼出臺一些關於導遊工資待遇的鼓勵政策,就目前來看,導遊工資的組成大致是:
月基本工資+出團補貼(200-500元/天)+回扣、小費
1.擁有導遊證的旅行社成員
這類不屬於全職導遊,大多數是在旅行社工作的成員,只是偶爾帶團,全陪為主,淡季可以在旅行社坐班。
收入:社保+底薪+業務/崗位提成+導遊帶團導服費+帶團的佣金(極少)
這類人主要還是靠坐班和做業務掙錢,導遊算得上兼職,導遊帶團時收入也不會高。
2.專職導遊
導服(沒有或很少)+佣金(較多),這類導遊能力強、氣場足。除了導遊的作用外,還充當著導購的作用。
旺季很忙,淡季很閒。一般購物提成比例每個地方不一樣,無法言表,一般10%-45%左右,而提成導遊分一部分,司機分一小部分,旅行社留存一部分,這樣算下來,導遊收入也就那樣。小錢掙蠻多,大錢掙不上。
3.兼職導遊
這類人平時可能有主業(其他行業工作或是學生,周末出來帶團),這類人一般跟一個或多個旅行社有合作,誰家有團就帶誰的,一般旺季出來帶團的多。
收入:導服費+帶團的佣金(極少)
大多數旅行社是不給導遊繳納社會保險的,需要導遊自己繳納,並且沒有補貼。收入主要來源是佣金和遊客自願給的消費,部分省份開始試點給導遊基本工資和繳納保險。
17年11月11日,福建省廈門市導遊員勞動報酬集體協商會議暨集體合同籤約儀式成功召開。廈門作為全國導遊勞動報酬集體協商試點城市之一,明確了導遊員的報酬標準,為廈門4400名導遊員提供了職業保障。
據悉,經決定專職導遊的月平均工資不低於1870元,比廈門市平均工資標準高10%;社會導遊員每人每天的報酬不低於200元。此外,明確了合同的關鍵條款,形成了《廈門市旅行社行業導遊員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正式文本,雙方在與會代表的見證下完成了籤約。
合同規定,專職導遊員最低工資標準不得低於廈門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即最低月工資不得低於1870元,同時企業應根據經營情況,依法為導遊職工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
新管理辦法出臺後,規定導遊不能強制讓遊客購物,並鼓勵旅行社給導遊基本工資和繳納保險,這是好的開始。中國旅遊環境的提升是需要雙方的共同努力,合理合法的購物和加點如果是導遊與遊客之前各取所需,導遊員收取佣金也就顯得並不那麼突兀了,也是遊客對導遊員付出的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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