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0日,位於繁華大道上的合肥歡樂島發生一起遊客墜亡事件,從馬鞍山趕來遊玩的20多歲女子趙某梅在玩「空中飛人」滑索項目時突發意外,墜落在水泥平臺上不幸身亡。那麼此事究竟是如何發生的?近日,該項目操作員涉嫌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在合肥市高新區法院受審,疑點被一一揭開。
女子玩「空中飛人」項目墜亡
起訴書顯示,2018年5月30日10時30分左右,安徽歡之島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合肥歡樂島)滑索項目操作人員被告人楊某軍,在被害人趙某梅及其朋友高某紅來到該項目起始平臺後,違反操作規定,未按照滑索操作規則為遊客講解做好安全防範措施,在被害人趙某梅雙手握住該滑翔吊具的吊繩準備乘坐時,被告人楊某軍未制止被害人趙某梅的行為,便前往操作間啟動回收裝置的電源按鈕,回收左側的滑翔電源吊具。
由於東西滑道共用一條回收鋼索,當回收東邊滑道吊具時,西邊滑道的滑翔吊具在尚未解開的回收掛鈎帶動下,向前移動,導致沒有穿戴好安全帶的被害人趙某梅從滑翔吊具上墜落至一樓平臺。
事故發生後,高某紅隨後撥打110和120,經120工作人員現場檢查,被害人趙某梅已死亡。
經鑑定,被害人趙某梅符合高墜致多臟器心臟、脾臟、肝臟、腎臟破裂合併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案發後,安徽歡之島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代為向被害人家屬賠償115萬元,並取得諒解。
操作員操作不當致悲劇發生
「當時我去打開電源開關時,沒有看到趙女士已經坐到了保險帶座椅上,她沒有系保險帶。我開了電源開關後,她非常慌張,就從最高的位置掉下去了。」庭審現場,楊某某稱,他不應該把電源開關打開。
楊某某稱,規定需要關閉的安全防護欄,他常年都是打開的,「安全防護欄在上班操作期間都是打開的,這樣方便我來回取掛件,往返方便。如果這個安全防護欄是關閉的,那麼遊客是不會掉下去的。」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楊某軍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造成重大傷亡事故,致一人死亡,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辯護人認為,被告人楊某軍操作不規範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項目單位沒有嚴格按照項目崗位要求配備合格的工作人員,被害人在乘坐時缺乏安全意識也與事故的發生有著密切的關係。且被告人無犯罪前科,本次犯罪是初犯偶犯,應當酌情從輕或減輕處罰,適用於緩刑。
本案當庭未宣判。(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