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洲上接浪石村,下聯雞籠澱,位於灕江的精華江段。過了浪石村不遠,在灕江西岸的群山腳下,翠竹叢中,隱藏著的小村莊就是全家村。這裡是灕江邊的一片大沙洲地,這片沙洲地就叫全家洲,村前灕江邊的渡口叫全家渡。這段灕江兩岸青山連綿不斷,奇峰圍巒江映玉帶,風景秀麗。
【 下龍灣 】下龍灣為灕江著名江灣,因上有下龍村而得名。下龍灣有一江灘,當地人稱大桑灘,位於盧家與老村頭之間。立於大桑灘草坪西望,峰巒群聚,霧靄漫攏,青山綠水間遼闊江面遊船點點,浮於畫中,如詩如夢,令人飄飄欲仙。花千骨電視劇在此取景拍攝!!!
【活動路線】:桂林—全家州—下龍灣—桂林
【活動強度】:徒步7公裡
【活動時間】:10月31日、11月7號
【活動人數】:20人成行(如未成行提前通知,所交費用全額退款)
【風景指數】:★★★★★
【出行方式】:包車出行
【飲食安排】:餐自帶
【集合地點】:七星公園花橋大門(解放橋對直)
【出發時間】:早上8:30集合,9:00出發
【報名截止】:出發前24小時
【報名電話】:
冰 點 15907731341(微信同號)
麥芽糖 13978325458(微信同號)
舒 13977371773(微信同號)
之了 13788591175(微信同號)
琳 18677339210(微信同號)
【報名地址】:香江立交橋金輝廣場2單元902室(山裡人戶外運動策劃有限公司)
【裝備要求】:頭巾、帽子、太陽鏡、個人藥品、防曬霜、雨具、個人用品及垃圾袋(必備)。(列舉不夠詳細,如有缺漏自己酌情補充)。
【活動費用】:75元/人
【費用包含】:桂林往返全家州包車費、10萬戶外保險費、領隊費
【費用不含】:餐費、個人消費自理
繳費帳號:
桂林銀行:6214 5603 0016 86689 李運宏
【退訂規則】:
1、報名截止前可無損取消。
2、報名截止後可以找人代替。
3、報名截止後至活動前3天需扣除活動全款60%活動費用。
4、活動開始後如因特殊原因,如身體不適或突然事件,只退還後續的住宿費用(在徵得酒店同意取消的前提下),如單人退出,住宿費用仍需支付!
5、因不可抗力因素(嚴重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社會異常事件...)無法參加活動的,已付定金全額退還。下雨、臨時加班、生病、航班延誤不在此例。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業務損失費不足以賠償俱樂部的實際損失,旅行者應當按實際損失對俱樂部予以賠償,但最高額不應超過旅遊費用總額。
【報名方式】
1.活動報名以繳費為準。活動報名截止前退出可退還費用,活動報名截止後退出則不退還費用但可以找人替換。請安排好您的假期慎重報名
2.發帖即日起就可以開始報名。編輯簡訊網名+真名+聯繫方式+轉帳銀行+轉帳金額+活動內容發給報名領隊確認。不提供上述資料或者提供的資料有誤者導致不能成功購買保險,所造成的一切經濟賠償由自己完全負責。
3.早上到集合地點找領隊籤到領座位號,每人最多可領2個座位號,您的座位號在整個行程中是不變的,感謝大家的積極報名!因為你們的積極報名才使得本次行程的順利成行。
4.出行通知以簡訊的形式發送到大家所留的手機上,請注意查收簡訊(1-2日遊出發的頭天下午發送出行通知、3日遊出發頭兩天發送出行通知、多日遊提前3–5天發送出行通知)
【行程安排】
早上8:30分集合,9:00分準時出發,車子直接送到全家州-灕江精華段,下車後領隊帶領大家徒步灕江精華,欣賞河邊美麗風景,從全家州到下龍灣到九馬畫山,拍九馬花山全景後乘車返回桂林,約18:00分回到桂林,結束愉快的灕江徒步之旅!
以上行程只是預計行程,如遇惡劣天氣、戰爭、地震、政治或者其它不確定因素的,領隊有權根據實際情況作出相應的調整或取消。在不減少景點的前提下,領隊有權調整行程的先後順序。
【活動守則及聲明】
1、參與隊員要無突發性等不適合劇烈運動的疾病。個人常用藥品或急救藥品請自行攜帶。
2、參與者必須絕對服從統一的安排,發揚團隊協作精神,倡導自助與互助的戶外理念;戶外運動存在一定的不確定因素,本著安全第一的原則,領隊擁有活動行程的決定權。
3、在整個活動中,如果出現特殊情況,請參加隊員絕對服從領隊的意見。一旦報名,請不要以個人喜好要求領隊變更行程。
4、報名截止前,已報名隊員因故退出,退還所有款項;報名截止後退出,按退訂說明退費。
5、中途若因個人原因(如體力,疾病)退出,另產生的費用由自己承擔。
6、各臺自駕車輛自己對自己車輛的安全負責,出了事故也是自己負全部責任。與領隊沒有任何關係
7、因自身原因在出遊期間未能完成之活動或提前離隊,將被視為自動放棄,費用不予退還。
8、本次活動拒絕有吸毒史以及各種有過犯罪記錄人員參加,報名時如有隱瞞,在活動進行中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自己承擔
9、注意安全,聽從領隊安排,嚴禁遲到,嚴禁擅自冒險行動、離隊、安全自負。
10、戶外人人平等。請勿高姿態將現實身份帶進戶外。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有安全意識,有團隊協作精神。
11、隊員之間必須相互體諒,有重大決定或提議由大家協商。
12、本次活動行程特殊、目的地特殊,一些地方條件相較城市比較差,我們會盡力為大家安排好一切,但謝絕有關吃住行等方面的投訴,留好的心情欣賞好的風景。如因天氣、自然災害、政治等原因及其它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行程上的更改、延緩、滯留及費用的增加、損失由參加者自理。
13、戶外運動有一定的危險性和不可預知性,組織者會根據線路情況做好各種預案,盡最大能力規避風險,但無法保證完全避免。參加者需對行程和自身狀況作出判斷,謹慎決定是否參加活動。報名則視為知曉本次活動包含潛在和不可預知的風險,並自甘冒險責任自負。
10、行程中若出現任何意外,將按照保險優先順序賠付,組織者不承擔精神補償類賠償,不承擔因自然力致害、第三方致害、不聽從領隊指揮擅自行動、個人自身因素致害等等賠償。
14、本次線路患有心、腦、肺、血管病史等請不要參加,活動參與者須知曉並承諾自己身體狀況良好適合隨行,否則由此出現的人身傷亡由參與者自理。
15、凡報名戶外活動的參加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後果,賠償責任活動組織方、發起人均不承擔,由受損害人依據法律規定和本聲明依法解決,凡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聲明。如報名者為未成年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則其監護人同意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後果,賠償責任活動組織方、發起人均不承擔,由監護人或受損害人依據法律規定和本聲明依法解決,監護人雖沒有直接報名仍視為接受本聲明。代他人報名者,被代報名參加者如遭受人身損害,賠償責任活動組織方、發起人同樣均不承擔。本聲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於2004年5月1日起頒布施行的《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而制定。
特別說明:所有參加活動人員必須購買保險,謝絕安全意識淡漠的人員參加!也不接受老人(大於69歲)和未成年人(小於18歲)單獨參與,單獨參與者需要家屬出具免責聲明。
同行人員自行認真閱讀以下聲明並籤署:
本人志願參加《【山裡人戶外】10月31日、11月6日兩期徒步全家州、下龍灣、賞灕江風光1日遊》活動,並發表以下免責聲明:
一、 本人系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並且身體健康,自願參加此次《【山裡人戶外】10月31日、11月6日兩期徒步全家州、下龍灣、賞灕江風光1日遊》活動並在「******」論壇約伴,自由結合,組隊前往。
二、 本人已經充分了解活動過程中可能面臨的風險,特別是景區安全防護欄不健全完善帶來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交通工具帶來的危險,餘震、洪水、泥石流等地質因素帶來的危險,瘟疫、疾病帶來的危險,第三人帶來的危險,動物帶來的危害,在海邊、江邊水中帶來的溺水事故風險。
三、 出發前,本人已了解、掌握了面臨可能發生的危險時應該採取的減輕和避免傷害的措施。
四、 活動過程中遇到危險,相信團隊中其他所有成員均會盡力救助,但即使如此仍不能完全避免傷害的產生時,聲明人不向其他成員主張任何賠償責任,除非該傷害是由於其他成員的故意所導致。
五、帶孩子參加本活動的大人自己對自己所帶小孩和老人的所有行程的安全責任負全責,帶隊者不對參加本活動的小孩和老人的安全負任何責任。
六、車輛駕駛人員竭盡安全駕駛義務仍不能避免車輛毀損、人員傷亡事故時,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承擔各自責任。本次活動期間發生的所有意外事故,都由發生當事人自己負責全部法律責任和全部經濟賠償責任,以及由投保保險公司賠償。參加團隊內部成員在訴諸法律之前,應進行充分的友好協商。
七、本活動中任何時候都不允許在景區內外下水遊泳和玩水,在景區內外下水遊泳和玩水發生溺水事故由下水者自己負全部法律和賠償責任。小孩或老人發生溺水事故由帶來者或委託帶來者負全部法律和賠償責任。
八、凡是報名參加或是交由親戚、朋友、熟人等報名參加本次活動的人員,你都應該認真仔細的閱讀本帖子。不管你是否看或看完本帖子,都是被認為已經仔細看完了本帖和籤署了本協議並生效了的。因為你參加本次有風險的活動,你就應該看完本文。
九、自駕組的參與人員自己各自對自駕旅行過程中的交通安全負全部責任。
十、 本人完全清楚上述免責條款內容和後果,並已通知家人和徵得家人同意之後,籤署上述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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