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5年後女友有新歡 男子討要3萬元被判敲詐勒索

2020-12-14 中國新聞網

  同居5年後,女友有了新歡,提出分手。男人覺得委屈,提出要3萬分手費,不然他就把同居時的照片和視頻發給女友的家人和新男友。

  女友沒錢,提出「約會」抵債,一次1萬。之後,她又湊了2萬,還給男人。

  哪知道,男人不知從何處得知,女友的兩萬裡,有7000元是以同樣「約會」的方式,從新男友那拿來的。憑什麼人家「約會」一次只要7000元,我就要1萬?男人不服,非讓女友再補給他3000元,否則他就發裸照。

  這下女友懊惱了,忍無可忍,報警。昨日,江東法院以犯敲詐勒索罪判處這名男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同居5年,女友有新歡

  男人討要3萬分手費

  黃強(化名)30多歲,寧波本地人,2002年大學畢業後,進入本地一家公司上班,也算是小白領一枚。

  工作了兩年後,黃強結婚。可婚姻生活並不圓滿,夫妻倆相處了4年之後,2008年分居。

  之後,黃強很快從網上認識了姑娘阿霞(化名)。兩人相處甚歡,很快就同居了。

  作為男人,黃強在經濟方面對女友還是滿大方的,基本上只要阿霞有用錢的需求,他就會答應。

  但談戀愛這個事,沒有打包票的。5年之後,也就是去年,阿霞向黃強提出了分手,原因是她找到了新男友。

  這個消息讓黃強很難接受。他原以為自己經歷一次失敗的婚姻後,終於找到了真愛,誰知道這段戀情也就比之前的多維持了一年,就無疾而終。更不能原諒的是,他被戴了綠帽子。

  被欺騙、被愚弄,黃強很憤怒,決定向阿霞討要3萬分手費作為補償。

  為什麼是3萬?

  黃強說,這些年他為阿霞花了不少錢,3萬還是少算了的,再加上阿霞劈腿在先,是過錯方,應該補償他。

  這錢阿霞要不給呢?黃強威脅,大家一拍兩散,他會把同居時兩人的親密照片和視頻,發給阿霞的家人和新男友。

  沒錢給分手費

  女友提出「約會」還錢

  為了不影響新戀情,黃強提出的3萬分手費,阿霞只得答應。但她確實沒錢,怎麼辦?

  想來想去,阿霞提了個條件:「約會」抵債,一次一萬元。這個「約會」,當然不是普通的牽牽手、吃吃飯,反正你懂的。

  黃強對阿霞還有感情,同意了。但畢竟已經分手,阿霞也不好意思跟黃強多次「約會」。在「約會」了一次,抵消1萬元後,她又湊了2萬元給黃強,算是個了結。

  事情到此,差不多也該結束了。沒想到,黃強不知從何處得知,阿霞給他的那2萬元中,有7000元是阿霞以同樣的方式,跟新男友「約會」1次拿的「報酬」。

  「跟我『約會』一次要1萬,跟別人『約會』一次才7000元?憑什麼我要多出3000元?」黃強又覺得受到了侮辱和欺騙,而且他認為十分不公平。

  要分手費變成敲詐勒索

  男人被判刑一年,緩刑兩年

  知道了這個細節後,雖然拿到了3萬元賠償費,黃強還是憋著一口氣。他決定,討回「公道」,讓阿霞再給3000元。為了讓阿霞乖乖答應,他將沒有完全刪光的裸照發給阿霞。

  這下阿霞也火了。「約會」一次1萬,是你自己同意的,憑什麼出爾反爾?其餘的2萬還你就好,你又憑什麼幹涉這錢是怎麼來的?忍無可忍的阿霞選擇了報警。在派出所做筆錄時,她直接稱黃強為「人渣」。

  黃強也沒想到,之前一直蠻好說話的阿霞,最後為了3000塊錢「賣」了他。不過,他也沒覺得自己做錯了,「這錢是我應得的」、「女人不能相信」。

  昨天,江東法院以犯敲詐勒索罪判處黃強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寫下這個案子,記者並不想站在道德的制高點,說孰是孰非,畢竟清官難斷家務事,感情的事,一個巴掌也拍不響。報導這個案子的目的,還是想勸身陷感情泥沼的人們,理智對待兩人間的關係,無論如何,不要觸碰法律的高壓線,否則人財兩失不說,還要面對法律的制裁。(記者 邵巧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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