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逐步建立獨立於機關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
此次改革是對已經實行了60年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的根本性變革,要變體制、換模式、改方式、轉機制,逐步從單位保障過渡到社會保障,有助於把學校現在承擔的一些社會職能分離出去,增強學校用人機制活力。
此次改革事關每一位教職工切身利益,需要每人單獨建立一本帳,逐人核對信息,有關工作受到學校領導高度重視。2015年以來,特別2015年7月9日教育部部署調整基本工資標準及預扣養老保險工作(以下簡稱調資及預扣養老保險)以來,人事處加班加點,經過大量的測算、統計和逐人逐月分段計算,已初步完成我校調資及預扣養老保險方案。
此次調資及預扣養老保險工作僅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第一步,後續涉及到大量政策、操作問題。為使我校教職工及時了解養老保險改革的政策要點、調整基本工資標準、扣減績效工資和預扣養老保險等內容,人事處梳理大家關心、關注的熱點,以「答記者問」逐一回答——
一、關於養老保險改革的政策要點
1、改革的人員範圍?
答: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
2、不同類別人員如何改革?
答:改革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的原則。2014年10月1日是所謂「新」、「老」的時間分界點,同時也是改革前後待遇銜接政策的分界點。
■ 「老人」
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
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的人員,社保經辦後,逐步進入社保,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準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2015年6月底,「老人」提高離退休費已經兌現到位。
■ 「中人」
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並在2014年10月1日之後退休的人員,從2014年10月1日開始繳納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領取養老金。
■ 「新人」
2014年10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人員,從2014年10月1日開始繳納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退休後按月領取養老金。
3、養老保險改革的實施時間?
答: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
4、改革後養老保險包括什麼項目?
答:包括兩項,一是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二是作為補充養老保險的職業年金。
5、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的繳費基數為多少?
答: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與職業年金的繳費基數相同。個人繳費基數核定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上限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北京市2014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6463元),下限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
6、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的繳費比例為多少?
答: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基數的8%。單位繳納職業年金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納的職業年金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基數的4%。
7、「中人」、「新人」養老金如何核算?
答:「新人」養老金包括三項,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和個人帳戶職業年金。
「中人」養老金包括四項,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職業年金和過渡性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職業年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核定辦法按有關文件執行。
二、調整基本工資標準
1、調整基本工資標準實施時間?
答: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對2014年10月至2015年7月之間差額進行補發。
對晉升、調入、調出、退休和在職去世等特殊情況逐人逐月分段計算調資及補發差額。
2、基本工資標準如何變化?
答:基本工資包括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兩項。調整後的崗位工資標準,專業技術人員由現行的550~2800元提高到1150~3810元,管理人員由現行的550~2750元提高到1150~3770元,工人由現行的540~830元提高到1130~1640元。調整後的薪級工資標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由由現行的80~2600元提高到170~5795元,工人由現行的70~915元提高到150~1855元。
三、扣減績效工資
1、為何要扣減績效工資?
答:工資構成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兩部分。由於基本工資在工資構成中比例較低,難以起到保障性作用。為提高基本工資在工資構成中的比例,在此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的同時,要扣減績效工資。
2、績效工資如何扣減?
答:根據上級文件,從2014年10月1日起,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同時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沒有實施績效工資的,從應納入績效工資的項目中納入。
3、績效工資扣減項標準?
答:專業技術人員績效工資扣減額度為220~655元,管理人員績效工資扣減額度為220~650元,工人績效工資扣減額度為210~360元。
四、預扣養老保險
1、預扣養老保險的實施時間?
答:養老保險改革與基本工資調增同步進行,都從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根據教育部要求,在調整基本工資標準的同時,進行養老保險(含職業年金)預扣。
2、預扣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比例?
答:預扣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基數的8%,職業年金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基數的4%。
3、養老保險經辦後,預扣養老保險如何處理?
答:預扣養老保險分「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和「職業年金個人繳費」兩項逐人準確記錄。在京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工作啟動後,再與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具體對帳,多退少補。
五、調資及預扣養老保險查詢
按照上級部門要求,我校已於2015年7月25日前將調資工作兌現到位。並將2014年10-12月、2015年1-7月共10個月,扣減績效工資、預扣養老保險後的增資差額發放到教職工銀行卡。
為使教職工清楚了解此次工資變化情況,人事處為每位教職工準備了詳細的說明條,包括新舊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扣減標準、養老保險預扣額、職業年金預扣額、增資補發額等。
2015年7月27日後,我校教職工可登陸財務處工資查詢系統(cwc.cau.edu.cn),進行查詢。
諮詢電話:62736372 62737980
責任編輯: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