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尚書·太甲》
在老百姓的觀點裡,流傳著一種樸素的價值觀,那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一個人如果作惡多端,那肯定是不可能有好下場的,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在我國古代的戰國時期曾有這麼個故事。魏相魏齊本和範雎無冤無仇,卻因為一些閒言碎語就把當時沒有什麼依靠的範雎幾乎打死,還打算扔他到山裡去餵狗。範雎僥倖活命後以真才實學當上了秦國的宰相,得勢之後的範雎自然饒不了魏齊,把魏齊逼得四處逃命,最終自殺了事兒。
到了現代社會,由於國家穩定,老百姓生活自然越來越好,那些違法犯罪的事情自然也就更加逃脫不了來自人民的審判。相信很多人都聽說香港的著名悍匪張子強這個名字,他惡貫滿盈,搶銀行、搶金庫,綁架豪紳索要贖金,可謂是無惡不作,人命在他的眼裡一文不值。
著名富豪李嘉誠知道吧?他的長子李澤鉅就曾被張子強綁架過,李嘉誠錢多,為了救兒子願意付出這些錢,並且還勸誡了張子強一番,張子強也是因此從此不碰李家任何人。不過善惡終有時,張子強犯下這等滔天罪行,最終等待他的自然是一顆滾燙的槍子。
張子強雖然兇悍,但是想要成功犯罪就離不開同夥們的協助,他一個人也無法犯下如此多的驚天大案。他不僅有一大票對他非常忠誠的兄弟,同時他也用利益引誘了一些原本無辜的人來協同作案。
何志昌本來只是一個普通的飯店老闆。他沒有父母,更沒有妻兒,孑然一身的他靠著一家小飯店來維持生活。那時候的香港社會治安並不算好,尤其是何志昌飯店所在的新界屯門一帶,各種勢力魚龍混雜。
長期生活在這個地方的何志昌,雖然本人沒有做什麼違法犯罪的事情,但也結識了很多黑社會與街上的地痞流氓,為了避免麻煩,他還時不時的花點小錢來結交一些當地的混混。在機緣巧合之下,何志昌與張子強手下的陳森就這麼認識了。
有一次,張子強把目標盯上了香港的房地產大佬郭炳湘,那是當時僅次於李嘉誠的香港第二富豪。張子強只為了求財,一般只要對方給夠了贖金,他往往會把人質給平安放回家裡。在綁架人質的這幾天,人質要吃飯,張子強還會管飯。
但張子強和他的跟班小弟們畢竟是綁匪,怎麼可能主動去天天給郭炳湘送飯?更何況這樣頻繁的進進出出也容易引起別人的注意力。而要張子強一行人特地給郭炳湘做飯吃,那更是天方夜譚。因此這何志昌就被張子強想起了。
97年4月的某天,陳森約何志昌到一個荒無人煙的廢棄養雞場碰頭,本來沒想太多的何志昌見到了被綁在養雞場裡的郭炳湘,頓時就慌了手腳。他知道陳森在道上混,但從沒想到陳森他居然跟了悍匪張子強,更沒想到這次他們居然敢真的把郭炳湘給綁了過來。
何志昌一開始怕呀,連忙說:"我就是個開飯館的,你們這些事別牽扯到我。"陳森就直接跟何志昌表示,現在你已經看到了,我們不可能放你走,要不這幾天你來送飯,要不之後的事情我可不敢保證。
見何志昌有所動搖,陳森繼續勸他說這也不是什麼誇張離譜的事情,只要每天按時按量送飯來,等拿到郭炳湘給的贖金之後,立刻就能拿分到1500萬的"外賣費"。何志昌當年已經40歲,他覺得自己反正日子已經不可能再有什麼大機遇,還不如搏一把,於是威逼利誘之下,何志昌同意了。
何志昌送了6天的外賣,由於他本來就是個飯館老闆,沒事拎著外賣到處跑也沒人注意,等到事成之後,張子強一伙人真的信守承諾分給了何志昌1500萬。
正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何志昌拿了這筆不義之財最後的下場當然也不會好。98年張子強落網,他給警察坦白並供出了當初給他們送飯的這個何志昌。何志昌自然而然也一起被捕入獄,判刑十年,沒收違法所得。
最終,何志昌不僅竹籃打水一場空,反而還給自己惹來了十年的牢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