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法律已經越來越健全,打架鬥毆的情況已經變得罕見了起來,遇到矛盾或問題,多數人會選擇報警或忍忍就過去了。然而近日,通遼市開發區竟發生了一起因微信吵架這種「小事」而引發多人互毆的違法行為。
民警正在為當事人講解法律法規
3月18日21時31分,開發區公安分局清河街派出所接到群眾吳某報警稱:有多人在開發區某燒烤店內打架,請求公安機關幫助。接警後,清河街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現場。
到達現場後民警發現,燒烤店內兩名男子正與對面的四名男子爭吵撕打,場面混亂,民警立即上前進行制止。由於該燒烤店所屬新城派出所轄區內,幾分鐘後,新城派出所增援民警也到達現場,雙方共同將爭吵撕打的6人送至新城派出所進行調查。經調查發現,事情起因是因為陶某界與吳某斤二人在微信聊天中爭執了幾句,陶某界便心生怨氣,遂給吳某斤打電話詢問其具體地址,得到地址後,當即帶領張某前往吳某斤所在的燒烤店與其理論。在雙方爭吵過程中,陶某界與張某將吳某斤及其朋友3人毆打,雙方互有損傷,嚴重擾亂了公共秩序。
目前,陶某界與張某二人對毆打他人事實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新城派出所對違法行為人陶某界、張某處行政拘留15日、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0年打架成本有多高?你知道嗎?
1.輕微傷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500元至1000元罰款+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因拘留少掙的工資。
2.輕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賠償金+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因判刑少掙的工資。
3.重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經濟賠償+社會及家庭嚴重影響。
4.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責任費用(訴訟費+律師費+醫藥費+誤工費)+公安機關留下前科劣跡+心情沮喪鬱悶+名譽形象受損+家人朋友擔憂+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損失。
除此之外,一旦在公安機關留下前科劣跡之後,犯罪記錄伴隨終生,今後個人甚至自己的子女考公務員、參軍、入黨、出國、留學、就業都受限制。
附:2020年打架鬥毆,會有什麼樣的處罰
一、打架鬥毆的治安處罰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打架鬥毆會犯什麼罪
打架鬥毆犯什麼罪,要看具體行為性質:
1.如果僅僅是故意傷害性質,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犯罪,如果致人輕傷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
2.如果是隨意毆打他人的性質,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輕微傷以上、或者持械隨意毆打他人的,涉嫌「尋釁滋事罪」;
3.如果是雙方多人聚眾鬥毆的,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犯罪,雙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眾鬥毆罪」。
三、打架鬥毆構成犯罪如何處罰
打架鬥毆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處罰: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法第36條作了明確規定:「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分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打架鬥毆構成尋釁滋事罪的處罰:
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糾集他人多次隨意毆打他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打架鬥毆構成聚眾鬥毆罪的處罰:
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眾鬥毆的;
2.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3.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4.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按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處罰。
警察蜀黍在這裡鄭重提醒:
千萬不要再打架了!
來源:平安通遼開發區
如今,農村中的貧富差距也在增加中,同在一個村,很多人家已經建造了樓房,買上了新的汽車,但也有一些家庭卻賺不了太多的錢,看著其他人的生活變得更加的富裕,有些人會產生焦慮感,勤勞致富還是要依靠咱們自己的雙手,現在黨和國家這麼多的惠農政策,找個好項目,一定可以走上致富路。小編不需要大家打賞,只希望您在文末點個「在看」,把好文章推薦給更多的朋友,讓更多人一起關注「農牧業信息網」,感謝各位
點亮右下角 「在看」讓更多人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