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縣公安局
始終保持
對「黃賭」違法犯罪行為的嚴打高壓態勢
強力推進
「亮劍2020·嚴打黃賭」專項行動
竭力淨化社會治安環境
10月30日
成功搗毀一賣淫窩點
當場抓獲涉黃嫌疑人11人
近日,隆安縣公安局民警在開展「百萬警進千萬家」走訪活動中獲悉轄區城廂鎮國泰社區某居民房內有人從事賣淫活動線索,隨即深入展開摸排調查。
在掌握了該賣淫窩點的情況後,10月30日中午,民警迅速出擊,成功抓獲蒙某、劉某等11名涉黃嫌疑人。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七條規定,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百六十一條 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利用本單位的條件,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三百五十九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前款所列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隆安警方
將持續保持
打擊「黃賭」的高壓態勢
嚴厲查處涉黃涉賭違法犯罪行為
警方呼籲
廣大市民群眾
自覺抵制、遠離「黃賭」
等違法犯罪活動
如發現「黃賭」違法犯罪線索
可直接撥打「110」向公安機關舉報
素材:特巡警大隊、城廂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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