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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西高峰森林公園的「天空之城」項目,因被遊客吐槽產品宣傳和實際體驗貨不對板,被頂上本地「熱搜」。記者了解到,景區二次消費項目誇大宣傳,這一現象在廣西乃至全國都普遍存在,對景區的口碑造成較大影響。景區該如何管控項目品質,保護自己的品牌和形象?業內人士提出建議。
「天空之城」的真身與宣傳存在差距。南國早報記者 唐湘屏攝
1 遊客體驗感與廣告宣傳有出入
日前,不少人的朋友圈被廣西高峰森林公園的「天空之城」項目刷屏。記者在推文中看到,這個項目號稱廣西首座天空之城,從半山腰伸出去,就像一面大鏡子漂浮在半空,四周群山環繞雲霧繚繞,場景美輪美奐。「觸手可及的是唯美白雲,腳下是凌空的刺激,一眼望山底,步步驚人心……不用任何濾鏡,就可以拍出心儀大片」,這些文字讓人心生嚮往。推文還提出,只要按要求配上文字並連續3天轉發推文,即可憑記錄免費領取「天空之城」門票。
宣傳推文中的「天空之城」看上去很美。圖片來源:項目推廣用圖
不料,有遊客體驗過後在網絡上吐槽,稱他看過「天空之城」的相關宣傳圖後去參觀遊玩,卻是「賣家秀」與「買家秀」的差別。一石激起千層浪,「天空之城」因此受到市民的關注。
6月7日,記者來到廣西高峰森林公園,沿著登山棧道走了半個小時後,看到推文中的主角「天空之城」,從半山腰伸出去的一截玻璃棧道加一個圓形的觀景平臺,有遊客正在平臺上觀景拍照。
剛從「天空之城」下來的遊客蘇先生告訴記者,平臺上的景觀還不錯,視野挺開闊的,但沒有推文中的那麼仙,「沒有廣告中雲霧繚繞恍若仙境的感覺,其實除了形狀有差異,這個項目和常見的玻璃棧道沒有多大的區別」。多名遊客在接受記者的採訪時,都認為實際體驗感與廣告宣傳存在差距。
2 調查貨不對板現象較普遍
無獨有偶,近段時間湖南、河南、重慶、雲南、浙江等地紛紛冒出的「天空之境」網紅景點也遭遇「翻車」。遊客發現所謂的「天空之境」布置都差不多,就是在地面上放幾面玻璃或鏡子,簡單做些裝飾,倒映一些天空樹木等景觀,宣傳照與現場圖被網友調侃是「化妝和素顏的差別」。
廣告中說好的動物園「企鵝來襲」,展出時卻是一些企鵝形狀的充氣玩具;宣稱舉辦恐龍蝴蝶展,現場卻只見數百個塑料剪裁的蝴蝶製品隨意插在泥地上……廣西此前也有過不少廣告吹得天花亂墜,實際卻是「辣眼睛」的項目。
資深旅遊人池世慶認為,風景沒有廣告宣揚的那麼好、沒法拍出宣傳圖片那樣的效果……像廣西高峰森林公園這種情況,只能說遊客實際體驗與宣傳效果有差距,還算不上是虛假宣傳。因此,只能要求景區從提高項目產品質量上去改進,並沒有法律依據來進行處罰。
一名業內人士透露,其實很多類似天空之城、玻璃棧道、小火車等二次消費項目,並不是由景區投資的,而是景區採取場地出租、合作分成的方式,引進的第三方公司的項目。當下,一些風車節、燈光秀、飄雪節等短平快的節慶活動,是宣傳與產品貨不對板的「重災區」。
3 建議景區引入項目應加強管理
二次消費項目遭吐槽,板子卻打在景區身上,受傷的是景區品牌和形象。對此,景區該如何進行管控?
池世慶認為,首先,景區應有選擇地引進二次消費項目,要與自身的規劃一致、符合景區定位和發展方向。此外,景區可通過合同或協議來對第三方公司進行制約,對損害景區形象的,要求對方進行整改或進行懲戒,違反法律規定的,要明確如何承擔相應的責任。
廣西紅水河旅遊公司營銷總經理劉亞剛認為,此事給景區敲響了警鐘。一些景區在招商時,考慮得更多的是租金收益或利潤分成,卻忽略了口碑管理這一塊。而一旦二次消費項目引來惡評,景區作為業主方就會很受傷,口碑受損後更是難以修復。因此,景區在招商時,應對合作方的合法、合規、誠信等方面進行考核,同時最好在合同中明確,對第三方的廣告、宣傳等有審核權,只有通過景區審核才能對外發布,這樣才能更好地管控景區二次消費項目的宣傳導向。
對遊客來說,面對天花亂墜的項目宣傳要學會擦亮眼睛仔細甄別,免得花了錢卻得不到相匹配的體驗。若發現某個項目涉及到虛假宣傳,可以留存證據進行維權。
來源丨南國早報記者 唐湘屏
值班編委丨李 沛
值班主任丨秦桂媛
值班編輯丨練才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