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鋒
紅星新聞視頻4月13日披露成都某醫院21歲的女護士,因拒絕科室主任飯局遭解聘的消息。這首先便讓人有所聯想,感到驚奇。其次,更讓人驚奇的是,記者採訪醫院崔院長時,崔院長答覆,作為科室主任,請他的員工吃飯在他職權範圍之內。
在視頻發布的同時,紅星新聞還配發了文字說明,將女護士被解聘的前後經過說了一番。這個過程,據稱是,
4月6日晚,21歲的小莉(化名)收到了醫院詹主任的信息稱,「這兩天就可以過來找我辦離職」。對此,小莉認為與她此前拒絕主任邀請她去吃飯有關。
小莉之所以認為自己遭解聘,與拒絕主任邀請吃飯有關,是其被解聘時,詹主任曾發信息給她說,「給你個忠告!做事學習可以慢,但是一定要領會領導並聽從領導的指示去做……」
如果不將小莉所說其遭解聘和拒絕主任邀請吃飯有關相聯繫,單從主任發信息給她,要她「一定要領會領導並聽從領導的指示去做……」似乎也夠人們浮想聯翩的。假若將這條信息和當下正被網絡和媒體熱議的某上市公司前高管性侵養女做一對比。作為高管鮑某明的養女,是否應該學會領會並聽從鮑某明安排,才是應該?
且不將主任邀請吃飯遭拒,然後就教育被解聘對象「一定要領會領導並聽從領導的指示去做……」與高管鮑某明與其養女性侵做類比。但視頻披露的,當該院崔院長被問及女護士遭解聘是否與拒絕主任邀請吃飯有關時,只聽崔院長回應說,作為科室主任,請他員工吃飯是在其職權範圍之內。則多少讓人有點詫異。
據視頻顯示和主任回應,要女護士一起去吃飯,是在下午五點左右,應該說是在下班之後。那按照相關規定,下班後的時間歸員工自己支配,這個時間請員工吃飯,尤其是請異性員工吃飯,應該算職權範圍之內嗎?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