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軍棟 記者 邢靜濤
陽光訊 2013年5月20日,漢中南鄭居民周女士,急匆匆地來到漢中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告知民警她的出國證件損壞,申請重新辦理一本護照。
周女士說,她和朋友約定5月23日赴泰國旅遊,今年3月份,她在南鄭縣公安局申請了出國護照,拿到護照後,及時辦理了出國籤證。5月20日上午,她一邊吃飯一邊看自己的護照,不小心將油漬濺到護照上,當她離開餐桌後,發現自己飼養的寵物狗正在啃咬護照,待她奪下護照時,護照已被咬壞。
出入境管理科民警查看了周女士的護照,並告知她,按照規定,因為護照損壞,只能申請補發護照,補發護照期限為15日。在補發護照前,必須先對被損壞的護照申請作廢,提交損壞的證件及損壞原因說明,由戶籍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審核後報市公安局作廢。周女士無奈地說,看來我這次出國計劃泡湯了。
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民警介紹,2013年1月至今,漢中全市共有47本護照因丟失或損毀被宣布作廢,損毀原因有的是小孩塗抹,有的是洗衣機浸泡,有的是烤火時掉入火盆等等。
民警提醒出國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國公民出入國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拿到護照後,在護照《應急資料》頁及時填寫親友資料,並妥善保管,以免丟失或損毀,影響順利出行。